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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官复原职,家里又恢复到了以前一样,只是多了一个我。一家人欢天喜地地去领了一大堆劳保回来,其中包括父亲逃亡那两年补发的。然后,父亲穿一身雪白笔挺的警服,腰上别着五四式驳壳手枪,带着手下三个干警,骑着轮辐铮亮的警用28圈永久自行车,又威风凛凛地出现在121林场的街头,开始了例行的巡逻。曾经的歪人们如今只敢躲在窗户后面羡慕并嫉妒着,连泡都不敢冒一个。
那是一个欣欣向荣的年代,尼克松访华了,还有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父亲在国际国内问题上,绝对是121林场的专家,曾经提前一个月作出了关于朝鲜问题的预判,并在不久以后得到了南北双方发表和平宣言的消息的证实。派出所有各种报纸,父亲上班就喝茶读报,虽然到手的报纸几乎比成都要慢十天左右,日报变成了旬报,还不如听听林场高音喇叭每天的定时新闻广播。
只是一谈到我,父亲的脸色便会显出微微不快。我的身体底子非常差,稍微一冷就要感冒,然后就发展成肺炎,久咳不止。父亲也想了很多办法,但是,我的抗药性非常强,一般的阿司匹林片剂和鱼腥草针剂都不管用了,经高人指点,非得用用羚羊角不可。羚羊角是当地人送的,这样将我的耐药性提高了,发展到我一感冒什么药都不起作用,非羚羊角粉不可。因为当地人都是这样给人治病的,是特效药,当然,给牛治病也是一样的,只是剂量大一些。
有一次,我伸出手,意思可能是想叫父亲抱抱,父亲犹豫了一下,抱起了我。我一激动,两股黑黄浓稠的鼻涕喷涌而出,糊在了父亲雪白的警服上。父亲毫不犹豫地把我扔在了床上,忙不迭地收拾衣服去了。我的头重重地磕在床沿上,痛得我龇牙咧嘴,看上去却像是在笑。没人理我,身边的人来来往往,谈笑风生,却与我无关,视我不存在一般。我第一次主动向父亲的情感表达,就这样被粗暴地拒绝了,甚至成为挥之不去的耻辱,一种强烈的无助感笼罩着我。从此,我不敢轻易表达感情。
父亲是很爱好的人,那一身警服更是爱惜得不得了,洗了衣服都不会直接在阳光下晒,生怕被高原阳光强烈的紫外线晒变色了,一般就在背阴的房檐下阴干,每次要穿之前,会用一个自制的铁熨斗,在炉子上烧烫,反复用手试温,然后细心地熨烫好,穿在身上,那绝对是林场的一道风景线,怎么容忍身上有如此污渍!此后,父亲不再抱我了,那嫌弃的眼里写着:你最好给老子离远点!但是,姐姐清爽干净,也非常乖巧,是父亲喜欢的孩子,一天抱着亲啊爱的,没完没了。
波儿是邋遢的猪嫌狗不爱的娃娃。这是小姨喜欢对我说的一句话。听到她这句话,我吹口气,鼻涕吹成了一个大大的泡。
父亲请吴木匠把棺材改成的摇篮又变成了带四个轮子的学步椅,兼具学步、保护的功能,我的脚可以伸下去踮着地学步,头重脚轻的我,学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小雀雀经常被帆布条磨得红肿。姐姐上学了,母亲在五七社比父亲还忙。小姨有时把我带到派出所院子里,自己去开荒的地里干活,看护我的任务就交给了学步椅和一条叫虎虎的狼狗。
虎虎一身深棕色的皮毛,两只黑色的耳朵威风凛凛地竖立着,两只眼睛坚定地望着目标,乍一看令人望而生畏。虎虎原来是草原骑警队的一条军犬,退出现役后,不忍心处死,便分配到121林场派出所当警犬。警犬有福利的,一般不缺肉食,比一般人都吃得好,这相当于它的工资吧,否则你看它光胴胴的也没有个地方揣钱啊,还是吃到肚子里踏实。虎虎显然不是一般的狗,经过了严格的训练,通人性,懂感情,知分寸。当父亲将我放在学步椅中,推在虎虎面前,虎虎立刻就领悟了父亲的意思,站起来,用爪子推我的学步椅向前走,我被迫地用脚踮地开始学步。虎虎能够根据我学习的程度,循序渐进地加快速度,这让我很快学会了走路。
此后,虎虎就是我朝夕相处、形影不离的伙伴了。121林场的孩子小名基本上都叫狗娃狗剩小狗狗花狗之类的,但将狗娃这个小名发扬光大的,绝对是我。
男人带的娃娃就是这样,放养的。母亲看着我的变化,苦笑着摇摇头。优雅和清爽离我是越来越远了。我在学走路的过程中,更多的是学习了虎虎,连回头那警醒的动作和眼神,几乎都和虎虎如出一辙。我说话的方式是一声一声有节奏的,像一个一个扔出去的石头,非常的不连贯,更像是一声一声的犬吠。我还学会了虎虎那耸鼻子的动作,甚至,虎虎那极其敏锐的嗅觉也被我在不知不觉领悟到了。久而久之,人们开始叫我狗娃。
我是真正的狗娃,狗性就这样扎根了,我自认为我就是一条狗,和虎虎在一起,有自然而然的默契和快乐。于是,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我是用鼻子开始的。那是一种奇异的对气味的分辨能力,我本以为人人都会,从来也没有把自己的这一本领当回事,可就是这一超强的气味辨别能力,让我几乎适应不了这人世间。
我发现每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味是不一样的,男人身上的汗臭,女人身上脂粉味混合着淡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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