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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桉嘱咐了季有有仔细看着厉璟,乱说的胡话不用在意,回去之后叫酒店后厨煮点儿醒酒汤让他喝,之后便赶紧挂了电话。
否则他怕厉璟又对着手机亲他。
在休息站歇了十分钟,裴桉继续开车,在一个小时后很顺利到达了林野老家所在的那座小县城,然而这还不是目的地,林野家在小县城的某个小镇子上的某个小村庄里,据林杨说那个小村庄很偏僻,还有一段崎岖的山路,连汽车都开上不去。
裴桉怀疑自己是来参加探险的。
没有在小县城里多逗留,裴桉继续导航开车,又过了半个小时才到达了小镇上。
他花了点儿钱将自己开来的这辆大众辉腾存放在了某个小酒店的车库里,在街上逛了一圈儿。
从小就在大城市里长大的裴桉还是第一回来这种地方,没有什么高楼大厦,也没有公交地铁,这里的建筑略显破旧,踩在脚下的水泥路也坑坑洼洼的,街道两边还有一些大爷大妈在摆摊卖菜。
很安静的慢生活。
裴桉走在这儿显得格格不入,他身上还穿着一身黑色的休闲西服,里头是一贯的白衬衫,上面两颗纽扣开着,随性又慵懒,脚下是一双英伦风黑色休闲皮鞋,裤腿下露出一小截白皙的脚腕,略微凸出的外踝骨小巧性感。
那张干净清俊的脸蛋儿更是引人注目。
坐在街边摆摊的大爷大妈都好奇地盯着他看,还用裴桉听不太懂的家乡话讨论着:
“哎,这娃儿长得可真水灵儿,比我家丫头长得还好看。”
“你还别说,我还是头一回见到长得这么好看的男娃儿,皮肤比我家做的嫩豆、腐还白还嫩呢。”
“指不定是城里来探亲的呢,你看他身上还穿着西装皮鞋,那面料一看就是很金贵的,那上面连一道褶子都没有。”
“那娃儿脸上还戴着眼镜呢,看起来就是个文化人,长得那么年轻白净,应该是城里来的大学生吧?”
……
裴桉没怎么听懂周围的人在说什么,但能敏感地知道他们的目光都集中在自己身上,讨论的中心自然也是他,他便冲旁边的大爷大妈抿唇笑了笑,客气又疏离,然后继续不紧不慢地往前走。
从小到大,他向来都是人群中的焦点,自然也不太在意,他平静的目光在周围逡巡了一圈儿,最终将目光锁定在了停在前方左侧的某辆三轮车上,街上还坐着个穿着绿色迷彩服的光头大叔。
光头大叔注意到他的目光后,抬手冲他打招呼,咧嘴笑得非常纯朴憨厚,来生意了!
三分钟后,大爷大妈口中的那位戴着眼镜穿得斯文干净又贵气的城里来的文化人,现在正坐在那辆略显破旧的三轮车上。
只不过三轮车太小了,他那两条包裹在西装面料下的大长腿都无法伸展,只能委屈地屈着,车里铺着一层还算厚实的干稻草,裴桉的屁股就垫在上面,干净的西装面料沾染了尘土。
对于患有轻微洁癖的裴桉来说,简直就是一种折磨,但开弓没有回头箭,出发之前他就该料想到这种结局。
那张干净斯文的脸上,此时表情有些难以言喻并且五味杂陈,凉风吹乱了他的黑色短发,额前细碎的的刘海在风中凌乱,他人也在风中凌乱。
裴总头一回坐这种vip敞篷独享座驾,还带颠簸摇摆功能的,他有点儿不适应。
要是让厉璟知道了肯定得嘲笑他半天。
三轮车一颠儿一颠儿的开得比较慢,跟裴桉平时开的私家车根本没法比,原本小镇上的水泥路还算平坦,但渐渐的从镇上离开后,就变成坑坑洼洼的黄泥路了,更加颠簸。
农村的空气质量自然比城市好,道路两边儿都是农田庄稼之类的,裴桉原本还有心情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欣赏着大自然的风光,顺便跟坐在前头开车的光头大叔搭两句话。
过了十几分钟后他就受不了了,颠得他胸闷胃疼,昨晚受了折磨的腰又开始酸了,并且有种想吐的冲动,他微微蹙了眉,扯着嗓子问开车的大叔还有多久才能到,大叔用不地道的普通话说很快,还有半个小时就到了。
裴桉:“……”
半个小时可能就是从人间到地狱的距离吧。
他只能强忍着身体的不适,咬牙坚持了半个小时,三轮车经过了一段狭小崎岖的山路,终于在最终的目的地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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