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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如果书店第三卷退缩还是奋进第三百一十二章两瓶老酒青橙并非一根筋拧到底的人。有了台阶,她自然也不愿意和江臣继续僵持。
她顺势将视线从江臣脸上移开,转向书店门口,只看到一个样貌普通到都找不到任何鲜明特点的人倚着门框。
男子左手扶着门框,右手则拎着两瓶500毫升装的蓝星二锅头。其脸上如同煮熟的大虾一般,红得吓人。身体歪歪扭扭,仿佛被大风修理过的野草。眼睛似睁非睁,显然已经喝了不少。
青橙将手里染血的纸巾扔掉,换上职业化的笑容:“客人有什么需要?”
男子抬起拎着两瓶白酒的右手,晃了晃:“我不叫客人,我叫农涛。我也没什么需要。来这里,无非是找江老板叙叙旧,顺便喝一杯。”
听闻对方是来找江臣叙旧的,青橙也就没有再多言什么,坐了下来,安静看起了杨大伟的故事。
至于她自己的过去,来日方长,总有弄清楚的时候,也不必急于一时。
农涛打了个酒嗝,摇摇晃晃走到江臣对面,扶着柜台,嘿嘿笑道:“江老板,好久不见。”
江臣抬起头,笑着回应:“也没多久,不过五十年而已。”
将酒瓶重重放在柜台上,农涛呵呵笑道:“是啊,我都忘了,对于我来说,五十年太过漫长,但对于江老板如此人物来说,五十年,真的是太过短暂了。”
似乎是因为喝酒太多的缘故,他说话舌头都有些打结。
“客人醉了。”
农涛挥挥手:“我没醉。”
然而因为上半身用力,重心不稳,他直接向地上倒去。好在扒住了柜台边缘,不至于摔得太惨。他想要站起来,可挣扎了半天,都没有足够的力气,最后只好转过身体,背靠柜台,伸直双腿坐了下来。
“来之前,我挺害怕的,怕江老板会记不得我。”
“我记得每一个客人。”
“即便这样,我还是想要谢谢江老板,真的。谢谢你记住我。被人记住的感觉,实在是太久违,太令我怀念了。如果不是我已经一把年纪,估计都要哭出来了。”
“往后的日子还长,渐渐的,客人自然就会习惯了。”
农涛哈哈大笑:“江老板,五十年过去了,你不仅样貌一点没变,说话也还是和以前一样,总是能够一针见血,戳中我的痛处。”
“从这离开的前二十年里,我每天都这么觉得,以为只要时间一长,就能习惯被人遗忘的生活。中间十年,我是真这么觉得。可后来这二十年,非但没有习惯,反而越发得受不了。要不是还有总局里那个老头子,靠着一份档案,勉强知道有我这么个人存在,偶尔跟我说几句话,我觉得我可能早就疯掉了。”
说了些憋在心里快五十年的话,农涛不禁觉得心里的几块石头落了地,肩上也轻松了一些。身上有了些力气,他也不想再坐在地下,手撑着地面站起来,站在原地转了个圈,仔细打量了一下书店的装饰,感叹道:“还好书店没怎么变。位置没变,招牌没变,装饰也没怎么变,不然,我今天还真的很难找到这个地方。”
江臣点点头。
农涛说的一点没错。
五十年前,书店的位置其实是在梧桐市的郊区角落里。五十年过去了,书店的位置其实没动,但却从郊区角落,成了梧桐市最繁华的中心地段之一。
“梧桐市近些年发展太快,变化挺大的。”
“是啊,变化是在是太大了。我记得那个时候,梧桐市虽然久负盛名,但也就是一座低矮的小城。但现在你再看看,到处高楼大厦,一座赛一座的高,城区面积也比以前大了太多。以前我只需半个时辰的功夫,就能够绕着整个城区跑一圈。但现在估计没两个时辰,跑不下来。”
江臣提起茶壶,倒了杯茶,递至农涛面前:“客人喝茶。”
“农涛愧不敢当。”农涛指着桌上的两瓶酒:“今日农涛前来,不是想来蹭书店的茶喝,而是想请江老板喝酒,以表达农涛心中的感谢之情。”
江臣微笑着摇了摇头:“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喝过酒了。”
“莫不是江老板嫌弃农涛今天带来的酒不上档次,那且稍等我片刻,我去换两瓶上档次的。”
“客人说笑了,我何德何能,敢嫌弃这酒?若我没看错,这瓶子的造型,可是五十年前的老款式,现在早已绝版了。要是拿出去卖,准得有不少识货的卖家争着抢。”
农涛开玩笑道:“江老板怎么没资格嫌弃?我在来的路上跟一位老同志聊天时还听说,这里的地价可比五十年前翻了五十倍不止。说来江老板真是好眼光,几十年前便选中了这块风水宝地。”
“误打误撞罢了。”
农涛拿起其中一瓶酒,看着上面的生产日期,笑道:“江老板好眼力,这酒是我五十年前买的,准备那次任务功成之后,和几个兄弟一起庆功用的。但可惜的是,最后任务没成功,一起去的几个人,也就剩我一个。所以酒也就留了下来。”
“客人请节哀。”
农涛仰起头,看着白净的天花板。
等了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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