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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峰之所以要救胖子,是因为林峰认识他,在前世,胖子并不是林峰的朋友,而是一个中等势力的猛将。
胖子名叫唐明,是一位战力颇为不俗的元力者,平生最爱打抱不平,因此也经常惹祸。
有一次,胖子在基地外狩猎时,碰到一队佣兵正在劫财劫色,平生最厌恶人类自相残杀的胖子上前制止,却受到对方的攻击,盛怒之下胖子大打出手,当场格杀了那一小队佣兵的头目。没想到那个头目竟然是一个大势力首领的私生子,这下惹下了滔天大祸。
在那个大势力的压迫下,胖子所在的势力出卖了他,在酒里下了毒,把胖子给毒杀了。
曾经杀死过无数异族的胖子没有死在与异族的战场上,却死在了人类自己手里,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是人类的悲哀!
所以,林峰在认出胖子的时候就决定出手了,他要救下这个胖子,阻止胖子加入他前世的势力,不使前世的悲剧重演。
狗头人一共有七只,林峰和曹莹加在一起也不是它们的对手,但林峰手里有枪,尽管手枪对一阶狗头人的杀伤力有限,但枪械射击达到精通的林峰却有办法对付它们。
胖子似乎和林峰前世记忆中不太一样,前世的胖子胆大包天,性情狂暴,每次和异族战斗都冲在第一线,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害怕。
可现在的胖子却胆小如鼠,被一群狗头人吓得哇哇怪叫,蹬着自行车跑得比兔子还快,嗖的一声就从林峰身边掠了过去,还差一点把林峰撞倒。
“靠,胖子是被吓破胆了吗?”林峰顾不上探究胖子怯懦的原因,因为狗头人已经冲过来了。
大灾变刚刚暴发,狗头人也是刚刚侵入地球,根本不了解人类的手段,被林峰抬手就是两枪,分别击中两只狗头人的眼睛,子弹钻进脑子里,当场就把这两只狗头人给击毙了。
打完两枪,林峰把手枪插到腰里,拔出背上的合金战刀,准备与狗头人交手。
不是林峰耍酷,放着手枪不用,非要用冷兵器和狗头人死磕,实在是他想开枪也开不成了,手枪没子弹了!
当初,林峰在老胡一我人身上只找到了12颗子弹,往曹莹枪里压了7颗,自己枪里只有5颗,打油桶的时候发射了3颗,也就剩下这么两颗了。
曹莹一看林峰两枪就打死了两只狗头人,感觉手枪对狗头人的杀伤力很强,她也对准狗头人开了一枪,子弹正中狗头人的身体,却被狗头人坚韧的肌肉卡住,连狗头人的胸膛都没能穿透。
曹莹的枪械射击只是入门境界,又没有林峰的实战经验,开枪的效果自然与林峰不能同日而语。这一下可激怒了曹莹,她感觉在林峰跟前丢了面子,不服气的又是三枪,枪枪都命中了狗头人,但却连一只狗头人也没能打死。
“靠,这不是浪费子弹吗!”林峰险些忍不住爆粗口,转身夺过手枪:“手枪是让你防身的,不是让你打着玩的。”
说完,回身就是一枪,子弹正中一只狗头人的左眼,将其当场击毙。
狗头人还剩四只,三名同伴的死亡让它们知道了人类武器的可怕,四只狗头人围在一起,全神贯注提防着林峰手里的武器。
枪里还剩两颗子弹,见四只狗头人不动,林峰也没有继续射击,在有防备的情况下,子弹是很难打中狗头人的眼睛的。
“小妮子,赶紧撤,这些狗头人很狡猾,它们聚在一起很难对付。”
“噢——”曹莹不情愿地答应了一声,转身向清河桥跑去。
林峰端着枪,慢慢向后退,四只狗头人聚拢在一起,亦步亦趋地跟着林峰前进,伺机等待发动进攻。
抽空往身后瞟了一眼,林峰差点没把鼻子气歪,只见胖子唐明正坐在清河桥的栏杆上啃鸡腿,两只大胖脚丫子还一荡一荡的,看上去是那么的惬意。
见林峰看他,胖子还冲着林峰比了一个剪刀手,手上的油渍在夕阳的照耀下闪着金光。此情此景,无论是谁,看上去都会有忍不住抽他一顿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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