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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目光幽幽,“那……他的坟在哪儿?”
他飞快地说:“坐北朝南,风水宝地。”徐南渡的伤口还在冒血,渗到眼里,眼睛刺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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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曼卿并没有离开申城,她找的陆思齐给她租了个房子。
陆思齐那天来找她,跟她说事,那时候她哥哥的死讯还没传来。
陆思齐找她的时候是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他说跟她说有话要跟她说。
“我要走了。”陆思齐在她家里的板凳上坐下,对她说:“前两天你没来上班,有一些人事变动你可能不太清楚,我就想提前跟你交代一下,咖啡店已经上正轨,我带来的人留下一个,剩下的都会跟我回区域管理。你的职务报告我已经给你申请过,唯一要小心的一点就是你的请假次数太多,要注意。在文书下达之前,你先把组长干好。”
沈曼卿有些奇怪地看他,“陆经理,为这个你还特意跑一趟,你不放心我?”
陆思齐叹了一口气,陆思齐的脸稚气未脱,但是行事风格却很稳健,当他用还带着一点青年人的稚嫩谈工作的时候,任何人都会被他的专注所感染。当他转过脸看向沈曼卿的时候,沈曼卿的目光与他相撞。
他看着沈曼卿欲言又止,“没什么,你说的对,我是不放心你。”
“我是说认真的,咖啡店的工作太消耗人,你看店里的经理大多是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就说我的副手老陈,别看他平时嬉皮笑脸的,你没看他一下班就去打吊瓶吗?腰椎有炎症,就是因为站久了,这些都是职业病。你能撑下来,我是打心眼里服你的。”
他学着老陈撑着腰跟员工讲话的样子,把沈曼卿逗笑。
后来陆思齐得知沈煜死讯,家里让他还是去看一下的时候,他见到沈曼卿是吃惊的,他没想到沈曼卿就是那个沈曼卿,这么肯吃苦。他同时也是羞赧的,他跟沈曼卿谈了许多工作,可谈来谈去,他不过是个被发配咖啡店做管理的无权人士,而他能许给沈曼卿的职位,也不起眼到不值一提。
沈曼卿对他来说有一种奇妙的吸引力,好奇、探究,不由自主想要靠近。
他开车来帮曼卿搬家,结果到地方才发现沈曼卿根本没什么行李,这个房子是他按照曼卿的要求找的地方,要阳光好,要靠近医院,房子大小无所谓,干净就行。
陆思齐给她租的房子不便宜,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没告诉曼卿原本的价格,而是自己贴了一笔钱,再把房子转租给曼卿,是一个非常好的价格,甚至在他进行思考之前,他已经完成了这一系列的动作。
他见曼卿忙着打扫,也跟着说:“那我来帮你打扫卫生吧,新房子,都是灰。”
陆思齐在家一看就是不干活的,帮沈曼卿的忙,越帮越忙。
他踩着凳子擦顶灯,从凳子上下来的时候,退后几步,非常满意地从远处欣赏被自己擦得锃亮的顶灯,然后一脸自得地问曼卿:“如何?”
沈曼卿来不及跟他说小心,他一个转身,踹倒了她的水桶,污水洇了一地,沾湿他的裤脚,陆思齐的脸一下子就塌了下来,让人看着又可笑,又可气。
沈曼卿无奈,干脆让他去沙发上坐着。
“陆经理,你歇歇。”
“你别喊我陆经理,怪生疏的,对不起,我就是想帮忙。”他的语气有些无辜,还有点委屈。
“那我喊你什么?”沈曼卿手上正拿着拖把,她支着下巴问。
陆思齐这个没出息的,居然被她看得脸颊发烫,话都要说不利索,“你就叫我,叫我小陆吧。”
“小陆。”曼卿念了两声,“好呀。”她总算是明白,为什么有人会用鹿来形容少年,虽然陆思齐已经过了少年的年纪,但是他身上的纯净就一如出没在森林里的精灵。
看沈曼卿在忙,陆思齐也不好意思干坐着,于是就去厨房给她做饭,陆思齐刀功了得,沈曼卿探头去看,发现一只普通的土豆在他手上不出几分钟就变成了粗细均匀的土豆丝,他围着围裙,切菜的时候一双修长的手尤其好看,看着他,沈曼卿忽然想到一句话。
立如兰芝玉树,笑似朗月清风。
陆思齐有些羞愧,“不好意思,所有的家务活里面,我就只会做饭。”
当他摆了一桌色香味具全的午饭在沈曼卿母子面前的时候,沈曼卿自愧不如,“你这个手艺,让人自惭形秽啊。”
陆思齐生活讲究,就连做一盘家常菜,都在豆腐上撒上葱花,裱了一朵萝卜花。他性格随和,只要不盯着曼卿看的时候,都很健谈,尤其是哄小朋友很有一套,就跟大哥哥似的,没事的时候还跟跟明曦下棋。此刻他的厨艺彻底征服了明曦的味蕾,明曦连连夹菜说道:“陆叔叔,你一定是大厨吧?”
“我是业余的。”陆思齐笑答。
“那你上辈子一定是大厨。”明曦赞道。
这个结论让陆思齐哭笑不得,他不知道是应该感谢小明曦对他厨艺的赏识,还是欲哭无泪。
饭桌上陆思齐问曼卿,“咖啡店那里,你不准备去了吗?”
“不去了。”
“那你想到别的挣钱法子没?”
“我最近手边有点闲钱,想做小本生意。”
“有想法没?”
“暂时还没有。”曼卿苦笑。
“我一个朋友,这两天他们舞团在招管理,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
曼卿想了一下,不跳舞,去管理舞团,也不错。
“至于你手上的余钱,你要是不介意,可以交给我,我给你放出去,每个月给你利钱。”
陆思齐解决了沈曼卿的一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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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日后。
接到沈雪英电话的时候,曼卿有些意外,雪英在电话里面说最近陈见风的生意做得不错,想请曼卿母子吃个饭,答谢她上次赌场出手相助。
陈见风选的地方很好,环境幽静,菜品口味也非常不错。
雪英有些日子没见到她,见到她和小明曦,立马从陈见风腻歪的状态里脱离出来,拉开椅子让她坐,“姐,今天这段饭呢,主要是感谢你,这段时间,对我们家的帮助。”
曼卿愧不敢当,“是你们帮我许多,没有你收留,我还不知道怎么渡过最困难的一段时间。”
“你们姐妹俩先坐,等菜上来了慢慢聊,边吃边聊。”陈见风对他们说。
沈曼卿看到圆桌上还多出一个空位,她不禁问道:“还有人要来吗?”
陈见风说:“对,一个朋友,一会儿来,大姨子你不会介意吧?”
“你请吃饭,客人当然是听你的,怎么会介意。”
“那就好。”陈见风似乎是松了一口气。
陈见风生得亦正亦邪,天生带着点痞气,他喝了两杯酒后脸颊泛红,在家人面前,显出平日没有的局促腼腆,“生意刚有起色,不敢大手大脚,有不合口味的地方大姨子见谅。”
沈曼卿也陪着喝了一杯,“你太客气了,我也常麻烦你们,尤其是幼儿园的事。”她很感激雪英夫妻俩能够在明曦遭遇幼儿园老师毒手是出手相助。
沈雪英笑了,“姐,你别放心上,估计你都猜不到他高中的时候什么样,都是群二世祖聚在一起,打架斗殴、不干好事,幼儿园那会儿,他顶多算是本色出演,心里头也暗爽呢。”
姐妹俩关系越来越亲近,说起话来也更没有顾忌,似乎只差人推一把,她们就能够更信任彼此,搁在她们之间的,是不曾相见的十多年。
洗手出来,陈见风在转角撞上曼卿,他说:“大姨子,你别怪我多嘴,其实雪英平时脾气大,但她嘴硬心软,没有恶意。高中的时候,岳母忽然离世,她的遗愿就是让雪英混出个名堂。”
“如果不是因为岳母的遗愿,可能雪英早就不跳舞了。”
“我明白,我明白。”曼卿说。
“不,你可能不知道,其实岳父来找过雪英,想要把她接回家,但是雪英拒绝了。那时候就在学校门口,我亲眼看见的。多年不联系,她只是没有准备好要面对你。”
妹妹走的时候,还没有明曦大,小小的被妈妈抱在怀里,一无所知地离开沈家。小学的时候,沈曼卿去雪英的学校门口等过她,两人面面相觑,互相打量,雪英踮起脚伸手戳戳曼卿的脸,仔细看,五官上有点像。
后来两人的接头活动,被母亲发现,母亲什么话都没有说,冷冷地把沈雪英拉走,再后来,沈雪英就告诉曼卿,你别再来了,我不想见你。自此大家就彻底断了来往,听说母亲带着她搬离这里,去了沿海城市。
父母离婚的时候闹得很难看,几乎家里的摆设每一个礼拜都要换一次,因为全被砸成碎片扫进了垃圾桶。父亲渐渐晚上很少回家,母亲就站在楼上的走廊上,把自己埋在丝绒的窗帘后面,静静看着大门。有时候家里阿姨被她吓一跳,给她开一盏壁灯,也会被她训斥,她喜欢保持周围的黑暗。
有时候悄悄回来的沈钧被母亲逮到了,不用说,两人肯定又是一场恶战。他们俩当初也是申城轰动一时的八卦,从轰轰烈烈的结合,再到轰轰烈烈的分手。外界说什么的都有,有的说母亲吃相太难看,有的说母亲好歹也是出生书香门第,却没有半点闺秀风范,有的说父亲二婚看来也要黄,上赶着要再来介绍姑娘。
母亲酒后砸了手里的水晶杯,大笑,什么书香门第,什么大家闺秀,这群白痴也信。
她只身从家乡走出来,只背着一只斜挎包,走南闯北。她给自己编织了美丽的故事,仿佛离皇亲贵族只差一顶镶嵌华丽宝石的王冠。
到头来她笑这些人,大家往上数三代,都是赤贫,说什么贵族,仔细数数,去掉清朝廷的走狗,再去掉伪满洲国的投机分子,历史早就把过去筛了又筛,都是扯淡。
母亲家里姓许,是当年的望族,世事变迁战火纷飞,许家举家迁回宗祠所在的村庄,他们家早就落魄。外婆总会对着母亲回忆过去家里流水的仆役,一箱接着一箱送进家里的金银财宝。清香萦绕,轻罗摇动的闺房里,打开轩窗望出去是七进的大院,望也望不到头。
对金钱的渴望和外婆的描述,使那时候母亲坚定她的愿望,她不能留在村里,她要往更高的地方去。许家人还在做梦,还惦记着逃难时带出来,又不知所踪的黄金。她看不上外婆明明已经落魄,还守着大小姐矜持的做派,准确来说,她谁也瞧不上。
直到她在剧场遇见来看演出的沈钧。
那时候刚刚改革开放不久,时新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经理给沈钧介绍,“这是我们的台柱,当家花旦,许秋芸小姐。”
沈家姐妹俩的母亲,一生对于自己女性特质的运用,可谓登峰造极,她秉持的信念,就是要做一个女人中的女人,在她看来,女性的毕生成就不在于在事业上取得多大的成功,而是做一个“女人”有多么成功,再借由男人的手,完成自己的心愿。
这也是她们母亲在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上,最令人遗憾的一点。
俗话说物极必反,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命。母亲用手段得到了当时炙手可热的男人沈钧,却最终没能长长久久的握住他的心。
在这个男人身上惨痛的失败,使她怨愤、不解,她承受不了婚姻的惨败。所以她恼羞成怒,阻止这个男人来看他们的孩子,甚至不惜用最恶毒的语言攻击他。
沈雪英一直觉得母亲的偏执不可理喻,母亲对她时时刻刻的管教让她喘不过气,她没有朋友,因为母亲觉得她不需要朋友,她也没有娱乐,因为她没有时间玩耍,她从母亲的谩骂里面学会了所有肮脏的词汇和恶毒的语言。
沈雪英的童年被练舞的阴影笼罩,高一的时候,她渐渐显露出她叛逆的一面。那时候应该是她最不顾一切,也最开心的时光,因为她遇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人——这个人就是陈见风。
陈见风在学校里很出名,他们家是早下海的一批商人,别人骑自行车,他偷骑家里的摩托车,全校的男生跑去围观他的幸福250。至于品德上暂时没看出有什么闪光点,成绩更是一塌糊涂,可沈雪英发现他真的很有趣,比许多人都要有意思的多。
母亲有一次撞见他们在一次,怒发冲冠就把沈雪英拽回家,关在家里把门锁上不给她出去,要饿她几天,让她知道错。
在母亲眼光毒辣,似乎已经透过光阴的脉络把陈见风看了个一干二净,除了长得好点,其他通通叫她瞧不上眼。母亲始终对雪英耳提面命,要争气,要出息,要擦亮眼,不要被好看的皮囊迷惑,你的容貌、技能、学历,都是装点梧桐,引来凤凰的点缀。
陈见风这样的臭小子,不如等毛长齐了再来招惹她家姑娘。
可陈见风不服气,追雪英追得勤,大半夜的爬雪英家的窗户给她送吃的。
沈雪英听到有人敲窗户的时候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起来一看,陈见风正扒着窗户朝她咧嘴笑。
“你不要命啦?”
“怕你饿。”他举着手里的饭菜,脸上还挂着一抹灰。
那时候他们不懂风花雪月,也不知柴米油盐。
所以沈钧在找到沈雪英的时候,沈雪英是仇视他的,她成长过程中几乎没怎么见过这个称之为父亲的男人,她说,你走吧,我跟外婆过。
最后母亲死的时候,她是安详的,耗尽一生的力气,终于安安稳稳地在梦里去了,她死于癌症。
恶性肿瘤,晚期的时候母亲已经放弃治疗,沈钧从来没有在经济上亏欠过她们,只是治病花了许多钱,最后母亲是自己一心求死,多数绝症病人,不是死于病症,而是疼痛,化疗、溃疡、出血,这一切都在磋磨人的生存意志。
所以最后走的时候,母亲是轻松的,她在这世间再无牵挂,牵挂是留给活人的,迎着死神走去的人,不需要。
后来陈见风家发迹,如日中天的时候,沈雪英嫁给了他。同年,沈钧去世,工厂事故爆发。
世道变化快,人生总有起起落落。“你们会越来越好。”沈曼卿对陈见风说,她为妹妹感到高兴,不是每一对夫妻都可以风雨同舟,同甘共苦。
正如她,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
回到包厢后,那位久久不来的客人推门而入。
沈曼卿看着大门,愣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