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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护暗暗嘀咕,这已是许念恩赖在都护府的第三十日,每天除了如厕、睡觉,她几乎粘在了自己身上,想甩都甩不掉。
都护心中好奇日益强烈,自己这般凶狠做派,别的女子见了恐怕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可许念恩在自己面前却举止自若,在这都护府里也是闲庭信步,仿佛行走在自家庭院一般。
“你一个大男人,月月拿这女人的血做什么,难不成是兑酒喝?或者,你还有什么说不得的癖好?”许念恩嘀咕着。
她见都护起身拿出一只盘蛇纹的铁罐,将刚刚接出的血小心翼翼倒了进去,然后又拿出一枚刚才喂女子服下的那种药丸,往罐子口抖了进去,封上盖子轻轻摇晃了几下,那盖口是一只蛇首龟身的神兽,浑身透着比铁还冰冷的气息,似乎用人血也永远喂不饱。
“我已去信问过冥鼍了,你在他面前用毒居然得了逞,这样的行家不必在我面前明知故问吧。”都护依旧小心翼翼收好罐子,左右支不开她,索性坐在对面,继续用那蛇一般的眼睛盯着她看。
他暗暗揣测,帝京官家的女儿居然会用如此上乘的用毒手段,对她的背景愈发忌惮猜疑起来。这些日来,都护在吃饭喝水的时候都格外小心,生怕她会从中下毒。
“都护既然这么说,小女索性班门弄斧了。这三五夜是极阴的,女子的回血是极阴的,药丸色泽通体乌黑,气味闻着腥冷,也该是极阴的。我幼时曾在母亲嫁妆里找到一本讲天下奇门异术的杂书,里面讲桥寨相传有一种秘药三阴膏,用途不详,再想大叔你是九寨的人,这罐子里的该是三阴膏的原料吧?”许念恩说起自己咬得准的事情,马上开始眉飞色舞,摇头晃脑像个喋喋不休的老夫子,配着她那还些许稚嫩的脸庞,让对面的都护看了哭笑不得。
都护哼了一声,对她的猜测不予评价,又不耐烦地摆了摆手撵她出去。
他早已后悔让许念恩来看这取血的过程,本来是怕不让她看,问得更多,却没想到这个女人看完之后,聒噪起来便没完没了。
都护觉得这些日来脑仁被她叨咕得生疼,不知自己是怎么想的,居然留下她天天在身边,或许只是因为她和画中之人太像了,骨子里有一种天然的磁力,两人朝夕相处下来,他反而不怎么记得去看那画像了。
“都护既然没有杀伤这些女子的性命,何必被人误解成杀人的魔神。即便因为什么缘故不能放回家,也该找个机会和她们的家人说明真相,岂不是很好?”许念恩依旧絮叨。
“你个黄毛丫头,现在是教我如何做事么?”都护瞪起眼睛,随即又变回平常表情,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这般模样决计吓不住她。他这些年来虽然杀人无数,即便是面对不共戴天的仇敌,也从未害过一个女子的性命。
“人非圣贤,善听则明。我不敢在都护面前造次,只是希望你将心比心,减去人间许多痛苦。”许念恩坚持自己的想法,却见都护干脆躺倒在坐塌上,闭上眼睛不再看她,那模样倒像是个耍性子的孩童。
“大叔有很多年没回过九寨了吧,你一直待在北都,难道就从未想过家乡?”许念恩没有知趣地离开,反而走到都护身旁坐了下来,从这刻起,她开始改口叫他大叔了,更叫他无可奈何,不知该如何摆脱这个缠人的妖精。
都护这些年来虽然位高权重,主掌幽云二州,却从未接近女色,就连和女子说话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这短短一个月之间,他已渐渐失去了威严之气,反倒让许念恩在气势上占了上峰。
“你说自己生在中都,又哪会知道九寨的好处……”都护说罢神色黯然,自己虽然远离故土,可毕竟少年时在那里长大,比起面前的这个女子还要幸运一些。
“我怎么就不会知道?”许念恩很是不以为然,马上又打开了话匣子,“九寨地处大山大河之间,是三江汇流之处,万物灵韵之所。自天寨以南依次排布,最大的是地寨,最美的是桥寨……”
都护见许念恩说得头头是道,心里很是惊诧,仿佛她真地在那里生活过一般。
“所以嘛……”许念恩拖长了话音,露出一丝坏笑,“我脑子里的九寨和都护你画中的美人都是一个道理,不是真的,却比真的还珍贵。或许,只有得不到的才是好的吧……”
“你可喝酒?”都护为了这句话踟蹰了好一阵,忽然睁眼问了一句,见许念恩不明所以地点点头,起身拉起她的胳膊,两人下到二楼,厅里的桌上不知何时已经备好了一坛酒和几道干果小菜。
“呀,这居然是陈酿的苗酒!”许念恩端起面前的酒杯轻轻嗅了几下,又品了一小口,惊讶地叫出声来。
“没想到你自幼生在中都,却知道老苗酒是什么滋味。”都护自是得意,自己用一只小碗喝酒,此刻已连喝了三口,碗里的酒却还剩下小半。
“自是没喝过,只是听母亲时常念叨,咱们黎人酿酒与华人不同,一定得是红陶土做的坛子,清江米做的底料,讲究些的还要放进百子果和滇红花,方才尝了一口,定是苗酒没错!没想到大叔到底是个想家的人,居然在这万里之外的北地也喝得到这酒。”许念恩又开始卖弄起她的见识来,眉梢都翘了起来,眼里满是欣喜。
在她看来,故乡九寨的一切人物都充满了神奇,就连面前的这位大叔也是一个有故事的有趣人物。
“算你识货。”都护又抿了一口,表情很是受用,哪里像是喝酒,简直是凡人在品鉴龙肝凤髓一般珍惜,绝不容许有一滴半点洒在外面。
“只是大叔酒量却是一般,不敢大口喝酒嘛?”许念恩一抓住机会便开始揶揄他。
“你懂什么!当年我只带了十坛酒到这里,不曾想到再没回去过,这可是最后一坛了。”都护似是心疼这仅存的陈酿,自己不再续酒,反而又给许念恩的杯子慢慢满上,他的手臂不粗,却布满了虬筋,不但有力,而且很稳,小十斤重的酒坛拈在他的手里竟然轻若鸿毛。
许念恩注视着那杯中的酒色,澄澈、冷冽,微微泛着似红非黄的亮光,在灯下更映照出她那若桃花般可人的颜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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