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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列车穿过无尽的荒原和荒凉的山峰,雪山,大多呈现干涸状态的河流,穿过无数的隧道,在要么风雪,要么是黄沙的天气中,从卡奇拉城要行走十二三个小时后,便到了一处完全在戈壁沙漠中建立的城市了。
沙棘城,天堂铁路的起点,从这里开始,向着卡比拉山前进,跨过了许多的河流,山川,经过无数的草原,进入农业灌溉区后,便到了卡奇拉城。
巴拉拉住的甜水镇就一直在沙棘城的东面一个不大的小镇上,哪里的离沙棘城三十多公里,除了农业之外便再没有什么其他的产业了。
从某方面来,林琴不喜欢甜水镇也是有道理的,只要稍微有点的能力的小伙子,姑娘们,大多都离开了甜水镇。但凡留在甜水镇的小伙子们,大多都被人所瞧不起,认为除了种田之外什么都不会干的笨家伙。
因为就算是留在甜水镇的年轻人,也是一天夏天就离开甜水镇,他们大多数都出现在沙棘城的街道上,等着找活干,有些甚至去了更遥远的省城,还有的更是跑到的南方去了。
这些人被人称为打工者。
他们自己则说,出门找钱去了。
在甜水镇年轻人的心中,只要到了外面的世界才叫世界,如果谁一直呆在甜水镇的话,不会做什么,也只能算是井底之蛙了。
嗯,当年巴拉拉、歪唧唧、天不语,还有许多的小伙子都是因为不喜欢在甜水镇的原因才离开的。巴拉拉和大多数的小伙子们都是开始找到较为固定的活干,或者直接进入了沙棘城的工厂里打工,象歪唧唧则还和企业签订了合同,并且私下还买了房子。
巴拉拉直到很久,才知道歪唧唧买了房子的事情。
这小子也的确不地道。
后来沙棘城的企业一个个如同沙塔般的倒闭了,只有几个家伙还在工厂里上班,其他人都成了打工者。
说起来了,在这几年里,和巴拉拉交好的几个,除歪唧唧买了房子外,就是一直不吭声的天不语也早就买了房子,后来一家人都搬到了沙棘城。
只是后来天不语所在企业效益并不好。天不语和歪唧唧一样,不在企业里干了,独自跑到外面去打工了。
这一跑就是好多年。
在巴拉拉去天堂铁路时,天不语已找了媳妇结婚了。不久便买了一套的房子,日子倒是过了有滋有味。
巴拉拉每次回到沙棘城都想去找天不语这个家伙,可是每次都是晚上回来,第二天晚上又要添乘走,所以一直没有碰上。何况有些时候巴拉拉可以多呆一天的时候,天不语又不在沙棘城,这让巴拉拉想见天不语机会便一再的延后了。
嗯,如果说是在沙棘城还有谁想见的话,恐怕还有一位就是亚兰了。可是巴拉拉自从去了卡比拉山后,巴拉拉不过和亚兰打过一个电话,得知她和铁李订婚的消息,巴拉拉更是不好意思去见亚兰了。铁李似乎早就知道亚兰的心思,嗯,巴拉拉见过铁李几次,两人向来都不不感冒的。巴拉拉除了被铁他嘲讽外,似乎并没有别的了。
巴拉拉更不愿意见到铁李了。
在每次回来时,巴拉拉都会给天不语打个电话。
“天不语,我回沙棘城了。你在吗。”
“不在,我现在在南水沟,在这里干活呢。”
天不语似乎并不怎么意外的样子,嗯,这家伙似乎从来不主动给巴拉拉打电话。真是交友不慎。
“噢,那弟媳好吗。”
“你打听她干嘛,难道我结婚了,你有什么想法。”
在电话里传来了天不语不善的声音。有些警觉,还是有些不满,似乎巴拉拉动了什么歪心思的架势。
“你这小子,怎么说话呢。”
巴拉拉气的笑了,这家伙不能让人提起他的媳妇,不然那根神经十分警觉。好像每个提起他媳妇的人都不安好心。
巴拉拉问过几次后,便不再问这方面的问题了。
“天不语,我在卡奇拉城碰到林雅了。”
“林雅,就是你的那个初恋,小可怜样的。你在哪里能碰到她,你没事吧,你还能碰到她。”
“嗯,我们还在一起吃了几顿饭呢。”
巴拉拉对此碰到林雅的事情,实在不知道应该和谁说,如果没有天不语,恐怕还真是要憋死呢。
“噢,你们两个重续旧缘了。巴拉拉,你行不行,好马不吃回头草,好汉不娶妖滴滴。我就看不出林雅有什么好的。若论漂亮,还不如我以前找的那个对象漂亮呢,我看她除了学习好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
天不语也只有和巴拉拉在一起的时候,话才多一点。而且向来看不上林雅。不对,是向来认定巴拉拉不该找林雅,自己受罪,什么也得不到。这种划不来的爱情有什么意思。
“漂亮,当然漂亮了,只不过你我欣赏的水平不一样。你就培养喜欢那种开始一看迷花了眼,以后越看越一般的姑娘。”
巴拉拉心中实在有些不服气,这家伙总是将自己眼光说的很差,可是这家伙又能好到哪里去呢。
“好啦,林雅我又不是没见过。再说了,她现在可是大学早就毕业的吧,她能看上你,你小子是不是那根筋又不对了。”
这是巴拉拉见了林雅两次后,拿着手机给天不语打的电话。嗯,以碰到黎疙瘩及到了卡奇拉城后,巴拉拉还是给天不语打电话了。
“你小子,没事的时候很少想起我。”
在电话接起来了瞬间,天不语不满的话便出现在巴拉拉的耳朵边了。
“嗯,这是自然了,我得意的时候根本就想不起你小子来。”
“说吧,这次又是什么事,只要不是借钱的事,我都洗耳恭听。”
“天不语,我又失恋了。”
巴拉拉语气有些焦急,有些沉重,有些想找人安慰的茫然。
“还是那个林雅。”
“她找了别人。”
“你拿着炸药包,将她家给炸了。一次也就算了,现在都两次了,你不能饶了她。”
“别开玩笑了。我现在心情真的很糟糕。”
巴拉拉费力的说话,天不语这家伙,怎么现在这么话多呢。
“巴拉拉,你应该想清楚,哪个姑娘娶回家,不过就是过日子的,再美的姑娘到了家里,几个月也就平常了,你到底想要什么了,尤其是在一个女人身上,你到底想得到什么。”
巴拉拉不由地愣住了,是啊,自己对林雅的念念不忘,到底是想要什么呢。
“我想她,我就是想和她在一起。”
“有病。”
在电话里传来天不语有些冷酷的声音,随后电话便挂断了。
天不语这个混蛋,每次想去寻找安慰都如同被棒喝,一点情面都不给留。
巴拉拉将电话放下,如果只是想找个媳妇过日子,那么其实哪个姑娘,只要条件合适,年龄恰当都是可以的。如果只是为了生活,那其实是比较容易找到的。可是为什么自己就放不下呢。还有,林雅到底有什么吸引你呢。
红颜知己,巴拉拉不由地笑了。老婆好找,知己难求。尤其是红颜知己。
巴拉拉突然觉得自己似乎一直在一个误区里面。
巴拉拉那天晚上坐在黑色吻公司的大楼楼顶的天台上,一直坐到深夜了。可是不论如何,巴拉拉还是觉得放不下。
也许这一生没有碰到也就算了,现在碰到了,如果就这样的放弃了,也实在有些可惜了。
不过现在和七年前相似又有许多的不同了。嗯,如果按照天不语的想法,其实林琴选择黎疙瘩完全是正确的,既然和谁都能过一生,那为何不找个条件好一点的呢。
人生少受点罪不是很好吗,这个世界真有什么东西特别的重要,想开了,其实没有。嗯,似乎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我就是一个笨蛋,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的。
天不语这个家伙似乎从来没有让巴拉拉真正开心过,哪怕就是面对巴拉拉失恋时,这家伙似乎也都直指问题的根源。
天不语。这小子严格说起来受到了打击比巴拉拉还多吧。
嗯,如果说两个人在年轻时还有什么交谈的,大多数都是在最近读什么书上了。那个时候天不语这个家伙疯狂的喜欢上了诗歌,天不语以为女人都是诗的化身,结果也碰的焦头烂额。在天不语的带领下,巴拉拉也是慢慢开始对诗歌着迷起来了,两个人的友谊也是如此开始的。可惜后来天不语在上高中时和巴拉拉一样认识一个姑娘,那姑娘并没有考上大学。可是不论天不语如何追求。那姑娘最终都没有嫁给天不语。
从那以后天不语对任何文学书籍都执冷淡的态度。
“这个世界最无用的就是这些玩意了,我们为什么要为此浪费时间呢。”
“那你总要有些爱好吧。”
“爱好,嗯,我现在最大的爱好以及最专一的爱好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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