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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虎田的尸体被认了出来,就是那名穿白色山文甲带着兜鍪的领队将军,周世显看他的面容还很年轻,唇上也只是刚冒出了髭须。
“刚审过伤兵了,这是郝摇旗的侄子,他带进来这一百人是他的标营!”庄彦超兴奋地报告道,“郝摇旗在静海的驻军大约七千人,两千骑兵,听说是因为不是闯贼老营的嫡系,所以没捞到进京的机会。”
周世显看着郝虎田,惋惜地想,还是太年轻啊,沉浸在平推明军如摧枯拉朽的快感之中,太过自信,忘了兔子急了也会咬人的道理,结果就被兔子咬死了。
当然自己的年纪也不大,所以也提醒自己,未来即使在占尽优势的情况下,也不要小看了兔子。
这支闯军的主帅加上百名主力就这样覆灭了,让周世显和他手下的全体官军都是信心大增。
“韦守备,”他把韦东来叫到身边,“刚才我说的打法,你们推演过了没有?”
“推演过了,从射程上来说火绳枪比弓箭要远,大家都觉得可以试试!”
“那就试试!”
韦东来传令神机营全体装弹,按东西两队分别上了马,燃起火绳,单手持枪靠肩,枪口向上,在驿站门口排成两拔。
瑞常的夜不收也分成两队,作为神机营的两翼,驿站大门一开,第一拔神机营的队伍在三千营的护卫之下,向着不远处还在犹豫不决的闯军骑兵冲了过去。
闯军大奇,还有敢出城野战的官军?都是人人取弓在手,让马匹横向小跑起来,凝神准备接战。
谁知官军并不真的冲过来,韦东来估摸着距离,一声令下,三十名神机营的军士勒住马匹,全体下马,平端火绳枪瞄准远处的闯军,一排枪放过,也不管命中没有,在烟雾中上马就走,依然由三千营的夜不收在两侧翼护,转眼又驰回驿站中去了。
战果不大,却实实在在是有,三十粒铅弹,打倒了三匹马,两个人。
闯军还没摸清楚头绪,第二拔又来了,依然是远远地下马放枪,上马走人,这回却是打倒了一匹马,两个人。闯军放了一波箭,就连对方的皮毛也没有挨到。
闯军终于咂出味道来了,虽然每回的损失不大,但积少成多,这样打下去的话,怎么受得了?
道理虽然懂了,但是应对的办法却依然没有,明知道对方放过一枪之后便失去了攻击能力,可以趁势掩杀,可是想在一里半里之内追上对方的骑兵又做不到,等到真的快要追上了,对方却又已经逃回驿站中去了,自己还要遭受驿站角楼和栅栏之后的火力打击,又会有所损失。
到了这个份儿上,再笨的人也明白遇上了硬骨头,仗是打不下去了,不然再多打一会儿,谁要吃掉谁就两说了。
于是终于认栽,卷旗撤退,三百离家百五回,准备去承受果毅将军郝摇旗的怒火。
这是周世显第一次尝试下马火枪兵的打法。在远距离上,火绳枪的精度有限,但排枪齐射的好处本来就是用于弥补精度的不足,我描的是甲,结果打中了乙,你瞄的是乙,结果打中了甲,这就是排枪齐射的精髓。
他心想,今天只是三十支枪的齐射,如果是三百支呢?三千支呢?三万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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