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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大明有严律,书名《大诰》
若说“空印案”只是明太祖对于官员贪污腐败的行为所表达出来的一个态度。
那接下来发生的“郭桓案”...
就彻底展现出了明太祖反贪的决心!
在后人的眼中。
只道听途说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巩固霸权,斩尽开国功臣...
却没人去深思。
明太祖这么做。
难道除了为后人铺路之外,当真没有其他的原因?!
...
林夏三言两语的功夫,直接就将众人心里那根深蒂固的观念给撬出了一丝缝隙。
接着。
没再去补充“空印案”的收场,林夏转而又为屏幕前的观众们说起了“郭恒案”的始末。
...
“洪武十八年。”
...
“御史余敏、丁延举告发北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官吏赵全德与户部侍郎郭桓合谋贪污。”
“明太祖闻讯,立即派人彻查此案。”
“随后...”
“明太祖将涉事官员全部斩首!”
...
事实上。
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加强自己的统治,维系国家的稳定,制订了严厉典章制度来管控官员,整顿吏治。
换句话说。
明太祖用了近乎苛刻的刑罚,以此来规范官员们的行为。
同时。
为了达到有效的监督。
直属于皇权的“东厂”“锦衣卫”应运而生。
如此一来。
明太祖对官员的控制不仅有书面条文的约束,而且还上升到了有实体密切的监控机构。
如此举动。
眼光不可谓不超远。
然而。
官员位于君的严密控制之下,艰难喘息生存。从表象来看,这种重典治吏的手段是对臣子人性的压迫,极不可取。
但...
历史的复杂真的允许我们对一个朝代的举措一言蔽之吗?
林夏之所以认明太祖为“明君”。
就是要接着这个机会问问无数华夏后人。
暴君的评判标准。
难道只能以杀人多寡来衡量?!
...
“唐律疏议中有这样的记载...”
“人为称首。莫不凭黎元而树司宰,因政教而施刑法。其有情恣庸愚,识沈愆戾,大则乱其区宇,小则睽其品式,不立制度,则未之前闻。”
“故曰。”
“以刑止刑,以杀止杀!”
...
“由此可见。”
“早在唐代之期,就已经有法典出现来约定社会规则了。”
“它们维护了社会的秩序,规范了百姓的行为,可从另一方面上来说,刑罚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的。”
“唐律约束了百姓的同时,律法同样也制约着官员的种种行为。律法之下,官吏们便不可能具有滥杀无辜,为所欲为的权力。”
“而后人评议明太祖种种暴行。”
“吾以为...”
“明太祖不过是将法律对官员的制约作用发展到了极致而已。”
...
林夏以“唐律”为引。
循循渐进的铺垫出大明律对当代社会以及后世的深远影响。
如此一来。
直播间里,刚才还信誓旦旦的史学大佬们全都开始动摇了!
不错!
明太祖虽采用了极为严苛的刑罚来治吏,但其中又不乏科学性所在。
鉴于明朝的社会背景。
法律的严格程度自然也要受到一定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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