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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狗们吃了香喷喷的猪肉后,尾巴开心的乱摇了起来,以后再进山打猎必然会更加卖力气。
而且由于是许大海亲手喂他他们,所以他们对许大海的印象更好了,摇尾巴晃腚的让后者随便摸随便撸。
“这四条猎狗真好啊!就是你那大舅子不咋会养狗,咳咳,我说话直你别见怪。”
“这见怪啥,王爱国那个家伙会养个屁的狗啊,他只知道吃饱了不饿。”
荣成林蹲在河边抽了一袋烟,歇歇腿,神情间满是对王爱国的不屑。
死冷寒天的,穿着厚棉裤,踩着厚厚的积雪在老林子里边赶山其实是非常非常累的。
山路本就难走,而见着猎物后还要尽可能的跑起来,毕竟猎狗们围住大型猎物的时间其实是相当短的。
如果大型猎物以死相拼,猎狗们就只能撤,去的晚了猎物就可能跑了。
正因为赶山之难,之苦,之累,所以明知道猎物很值钱,但很多老爷们儿也不来山里打猎的。
“休息够了没?差不多了就走吧,路上还扔着两只野猪呢,他们还没死,别待会儿再爬走了。”
许大海也抽了根烟解解乏,站起来说道。
“行啊,那咱咋把这头大野猪整回去啊?要是平地的话,抬抬歇歇的就能把他整回去了,现在——山路不好走啊。”
“把狗绳子绑上边,咱俩看看能不能拖着他走。”
就在两人绑绳子的时候,小溪对岸的树林子里突然传来喊声:“刚才是哪位兄弟开的枪啊!?”
喊声中气十足,伴随着的还有咯吱咯吱踩踏积雪的声音。
“有人!?”
许大海和荣成林立马警觉的站了起来。
甚至许大海都轻轻的抬了抬步枪,枪口斜斜的朝下,手指头放到扳机上。
如果情况有变,能快速的抬枪扣动扳机。
这年代草莽之气,江湖之气横行,可远远没有后世那么安全——又身处人迹罕至的老林子里,死个人什么的,真的不是啥大事。
到时候连尸体都找不到。
破案?拿啥破案啊,警查也不是神。
咯吱咯吱~
空气安静的很,只有风声和前边林子里的脚步声传来。
很快,一个身穿白色羊皮大衣,戴着白色帽子,端着裹着白布的步枪的中年汉子出现了。
对方这一身在雪地里的隐蔽性很好,也就是他自己走出来了,要不然恐怕很难发现他。
“嗯?是野猪啊。”
中年汉子似乎很失望。
而许大海也一愣,因为他和荣成林都认识来人。
来人是许友成的亲二叔“许富贵”,十里八乡远近闻名的神枪手。
许富贵原来也是许家屯的人,不过他在幼年就喜欢玩儿枪,枪法贼准,后来还当过民兵队的大队长。
又过了许多年后,他在林场工人们的射击比赛中夺了第一名,进入了林业局某位领导的视线内。
从此他就扶摇直上,不用再累死累活的伐木头了。
领导让他打什么猎物,他就去山里找,一般每个月能打到几只猎物就能完成领导的要求,其他时间就可以玩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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