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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宥四年庆宥五年,于元明姝而言,却是最幸福最和平的一段时光。朝中无事,四方平定,她往返于洛阳于虞城之间,甚至有很大一部分时间是住在虞城,白天跟高昶一块在田野间巡视耕种,关心县中庶务,晚上一块吃饭睡觉,县中没有太多复杂的人事,原来主持县中的大族刘家,基本上也都听高昶的指挥。虞城县穷,高昶做县官也穷,他要干事业,各项公私大小支出全靠元明姝贴补,然而元明姝一力支持他,不管是从感情上还是从物质上。夏雨冬雪,五百多个日夜里,元明姝同高昶形影不离,夜间在被子里搂抱作一处,缠绵恩爱言语难表。
世间最幸福也不过如此了,元明姝想,这个世界,她大概找不到比高昶更好的男人。高昶话不多,大多数时候都很沉默,但是元明姝能从他的眼神和动作中感到爱意,这种时候她心里就十分幸福满足。一天一天,她看着高昶从一个半大男孩子变成一个男人。
因为经历的关系,他比任何男人都要早熟而稳重,
高昶的整个少年时期都是在元明姝身边渡过的。
他没有母亲,元明姝充当他的母亲,给他准备衣食,他没有父亲,元明姝教会的他读书,识字,做人,做事,他没有兄弟姐妹,元明姝做他的兄弟姐妹,陪他说知心话,陪他玩乐,疼爱关照他。最后元明姝是他的妻子,跟他同呼吸共命运,昼夜相伴,床笫恩爱时,他们从彼此身上获得最深切的快感和极致体验。
这让元明姝感觉他是完全属于自己的。
元明姝刚嫁给高昶的时候他才十五岁,现在已经二十二岁了,这天晚上,一场情事之后,元明姝躺在他怀里,突然回想起来,才惊觉他们已经结了婚有七年。
七年,真是让人不敢相信。
元明姝想想这七年,她和高昶就没红过一次脸,没吵过一回架,每日都像在热恋,从来不曾腻味厌倦。元明姝喜欢他,嘴里有说不尽的甜言蜜语,每天捧着他的脸恨不得咬他吃他,好像他是个可口的糖人儿。她喜欢一个男人的时候就恨不得天天疼他宠他,事实上高昶年纪比她小,元明姝看着他成长,真就把他当自己儿子一般的疼。而高昶性格好的不能再好,温柔,负责任,有担当。很奇怪,明明他什么也没有,但是元明姝跟他在一起就是觉得很安全,不管遇到什么,他总会挡在前面。
元明姝已经不能把他跟小说中的那个高昶联系在一起了,她时常有种错觉,好像她知道的那个可怕的疯子高昶只是她做的一个梦,而身边这个男人才是真实。
是蝶梦庄周,还是庄周梦蝶?
元明姝分不清楚。
哪个才是真实,哪个幻境。
元明姝手一下一下摸着他脸。
她莫名的想起一句古诗,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她头一次体会到这句平淡的诗中饱含着的浓烈深切的感情,她想,她也算是得了一心人了,至少现在她感觉很幸福,要是能跟他白首不相离也是真好。
他脸上褪去了青涩,原本光滑柔嫩的下巴,如今用手摸能摸到细细的胡茬子,他的五官轮廓更加鲜明深刻,他少年时期还有点雌雄莫辩的美艳,现在已经看不出来了,不论如何也不会有人把他当姑娘了。他身板也结实了不少,虽然还是瘦,腰细细的,但是有了点男人的肌肉,薄薄一层,手摸上去让人感觉到力量。
两条腿也是修长结实,硬硬的,有肌肉。
高昶以为元明姝挑逗他呢,他闭着眼睛,并没有睡着,感觉元明姝手在他腰上摸,就抓着她的手往下边放:“摸这里。”元明姝笑出声,趴过去抱住他,刚刚发泄过,高昶那东西现在像软皮条似的,元明姝搓来弄去,疼爱抚摸,高昶搂着她在怀中亲吻,也将手探进她胸怀,那软颤颤的丰满柔腻在手中握的实实的,肉感溢出指缝来,高昶上嘴咬了一口。男人的天性,他对这个东西是格外的迷恋,元明姝深深叹息,高昶翻过身将她按在下方,专注的埋在她胸乳间亲吻。
元明姝抱他,也是抱的结结实实的,结实的细腰,光滑的脊背,屁股挺圆挺翘,元明姝心说,爱死个人。
元宵跟冬阳都长大了些,这时候已经取了名字,元宵大名叫高允,冬阳大名叫高阳,不过元明姝跟高昶还是把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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