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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伶眨巴着乌溜溜的小眼睛,看着眼前毛无邪手里寒光闪烁的匕首,只觉得有趣,伸手便要抓。毛无邪将匕首移开,略微举起,毛伶够不着,含糊不清叫了几声,以示不满,却不哭闹。皆因这数月来,毛无邪虽视毛伶如亲生,却从不在他胡乱哭闹时哄他,数次之后,毛伶知道撒泼无用,若肚子不饿,身体并无不适,也就不会哭泣。
风自如这把匕首小巧玲珑,却锋利无比,刀锋薄如蝉翼,若用来放血,那是再好没有。可是毛无邪拿着匕首一接近毛伶,手便忍不住颤抖不止,几乎连这柄小刀都握不住。数次潜运内力,自信双手可稳如磐石,但只要毛伶咿呀一声,这手便又弹起了琵琶筛起了糠。
练武之人,多少都懂一些医理。围着篝火吃晚饭时,毛无邪与钟剑圣、李行尸及风自如商量了半天,均觉放血解毒之法可行,且越早放血越好。但该切割哪个地方放血,四人却各执一词:风自如主张手腕,李行尸却主张耳后,钟剑圣认为屁股最不怕痛,毛无邪则觉得指尖最佳。至于放血的量,毛伶尚幼,每日几滴便可。
争来吵去,最后终有定论:十指连心,若割指尖,毛伶势必哭得天昏地暗,别说毛无邪自己不答应,那山都奶娘怕也要与操刀者拼命。屁股是不大怕痛,但血脉甚少,进刀较深,创口难以愈合。手腕则危险异常,极易失血过度,一命呜呼。只有耳后血脉多,皮层浅,且伤口不易弄脏,可行。
到动手的时候,毛无邪才发觉,自己杀人杀兽已然不少,但从未如今日一般,觉得手里的小匕首有千斤重。任他用力握住刀柄,仍然颤抖不休。
“我来吧?”风自如见毛无邪竟如此狼狈,既是好笑,又是伤感,只怕再如此下去,那小小的匕首要被毛无邪的指力捏断。幸好,听说他今日与主人相斗,功力耗去了大半,否则这匕首早已用不成了。
“不行,第一刀非我来不可。”毛无邪额头见汗,咬着牙说道。不知为何,他定要亲自割这第一刀,连他自己,也弄不清自己想的是什么。
“不须用力,全身放松,轻轻一划便行了,不会割下他的耳朵。”风自如也不坚持,上前伏在毛无邪的背上,双臂环腰而过,抱着毛无邪,柔声说道。
毛无邪听她将这几句话反复说了多次,心下渐渐安定,不再如履薄冰,又一次将匕首在篝火上烘烤片刻,静等冷却后,深吸一口气,拉过毛伶,扭转他的脑袋,在耳后轻轻划了一刀。这次用劲恰到好处,极快极轻,几滴鲜血从毛伶的伤口渗出,从背后流淌过婴儿一丝不挂的身躯。毛伶浑如未觉,扭头挣开毛无邪扶住他脑袋的大手,又伸手向那匕首抓去。
“要用金疮药止血不?”钟剑圣在旁看得大气也不敢透一口,这时低声问道。
“不必,创口极浅,淌出几滴后血便自己止住了。”毛无邪将匕首还给风自如,犹如恶斗了三个时辰,躺倒在地,大声喘息。
“不错,兽王老弟用起刀来,也是高手中的高手!”李行尸一声不吭,凝神留意毛无邪运刀手法,这时忽然开声道。
“刀法?这刀法哪里拿得出手?行尸老兄说笑话吗?”毛无邪听李行尸提起刀,先想起那刀法名家,结拜大哥燕翔,又想起剑阁道上与陈炳光的一战,心里满不是滋味。
“并非说笑话!老夫看你击杀那双头异兽的那一招,并非掌法,而是刀法,这才捡了那鬼头刀回来给你。适才见你运刀放血,劲力恰到好处,柔和细腻,非同小可,刀上劲道的最高境界,正是如此。老弟若在刀上下苦功,成就不在剑法之下。那些巨兽所用的兵刃,全是刀斧巨槌之类,并无长剑,老弟既有此天赋,何不试一试钻研刀法?”李行尸右手拿起一块烤肉,左手拿着一个果子,一边一口,颇懂享受。
“刀招本以沉雄刚猛为主,柔和细腻,怎会是最高境界?”毛无邪心中一动,问道。
“刚猛沉雄,你的内力早已到此境界。刚则易折,若无柔劲相辅,遇上真正的高手,不仅难以伤敌,徒伤自身。老弟是剑法名家,也该知道,剑本轻灵,但若全无刚猛之力,极难练成绝顶剑法,刀法亦是如此。老弟如今内力不足,又没有趁手的兵刃,这刀法,也该好好研习一番,以防不测。”李行尸正色道。
“本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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