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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的话,则在内地,尤其是京师,便不可能不有所顾忌,而不敢完全照搬南朝模式。张彝父子想进一步推行新制,落此可悲下场,是毫不奇怪的。3.据《资治通鉴》,张彝死后不久,因“依资入选”的人太多,吏部尚书崔亮被迫实行停年格。旧制“依资入选”虽不排抑武人,但还得考虑待选者的“贤愚”,而按新格,则专凭“年劳”用人。因而一个寒人、武人只要因军功进入九流,以后便可参见《北齐书·魏兰根传》。但最后仍爆发六镇起义。
熬年头,按步就班升迁,进入清官、高官行列2。当时战争较多,因军功甚至“窃冒军功”取得官位者甚多(参《魏书·卢同传》)。这些,便给寒人大量转为士族开了方便之门。
由于君主、鲜卑贵族全都重视军功,社会风气也就不能不相应受到极大影响《魏书·李琰之传》出身陇西李氏,从父李冲乃孝文帝时宰相。琰之“经史百家无所不览”,“虽以儒素自业,而每语人言,吾家世将种,自云犹有关西风气”。《北史·卢同附卢勇传》出身范阳卢氏,叔父卢同曰“白头(卢勇从兄景裕)必以交通,季礼(卢勇字)当以武达。兴吾门者,二子也。”《隋书·酷吏崔弘度传》出身博陵崔氏,“祖楷,魏司空”。弘度专习武事,曾自四五丈高楼上“歘然掷下,至地无损伤”。仕周,屡以“战勋”升迁。《隋书·长孙最传》“时周室尚武,贵游子弟咸以相矜”。可见,不但社会尚武,甚至第一流汉族高门也不轻视“武达”,不讳“将种”,和南朝有很大的不同。这种风气,也是适合寒人仕进、升迁,淡化士庶界限的。
除了军功,吏干在北朝也一直受重视。魏孝文帝改革时本来似乎想引导人们把吏千与儒术、文才、学识结合起来。所重用或重视的人,汉族中多属这一类型。如王肃、宋弁、郭祚、李彪、崔光、邢峦、崔休、甄琛等均是。其中如李彪,“家寒微”,只因“学博坟籍,兼优吏职”,便被孝文帝不断提拔,升任清官散骑常侍(从三品),兼度支尚书(三品),以至“等望清华”。这种做法,和随后南朝梁武帝信用范云、徐勉、周■、朱异等,指导思想,颇为相近。
但是,因为北朝社会鲜卑贵族政治上占优势,他们虽然受汉风薰陶,子弟渐趋文史经术之途,毕竟一时和汉族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参见《魏书·山伟传》。所以孝文帝把吏干与儒术、文才、学识结合起来的官吏选拔标准,后来实际上很少贯彻和实行。当权者真正重视的,除了军功,就是吏干。《魏书·羊深传》魏末上疏称,孝文、宣武重视儒术,“自兹以降,世极道消进必吏能,升非学艺。是使刀笔小用,计日而期荣;专经大才,甘心于陋巷”。同上《文苑邢听传》“自孝昌以后,天下多务,世人竞以吏工取达,文学大衰”。两文都把铨选重视吏干,忽略儒术、文学,归诸魏孝明帝以后。这不符合事实。其实,这种风气宣武帝之时就很厉害。“本无学识,动违礼度”的高肇,只因有吏干,“世咸谓之为能”,便被拔为宰相(尚书仆射、令),前后任职达十年之久。另一任职较久的宰相(尚书左仆射)源怀,也毫无学术。宣武帝十分信任的(对这种信任,梁武帝也为之叹服)处在与南朝斗争最前线的扬州刺史、都督李崇,其长处除了“深有将略”,便是“断狱精审”。至于不少毫无儒术、文学的恩倖,受重用,升高官,“参机要”,“关与政事”,几乎也多在宣武帝之时,参见《魏书·恩倖传》。这正是推动“进必吏能,并非学艺”风气的强大因素。总之,前述魏孝文帝在官吏选拔标准方面的努力,总的来看,收效并不大。其根本原因,与其说是宣武帝没有很好继续、坚持,倒不如说这是当时北魏社会特点决定的。因为从魏初以来,选官标准中儒术、文才、学识便处于很次要地位。孝文帝进一步汉化,大力倡2参见《魏书·辛雄传》。又《北齐书·魏兰根传》提到,与北镇府户身份日益卑贱不同,其在内地的“本宗各类,各备荣显”,当即指这一类人。
导,如果随后得到一个长期稳定环境,鲜卑贵族在这些方面逐渐赶上汉族,或许孝文帝的目标可以实现。无奈北朝后期动荡、战乱多,稳定、和平少,于是孝文帝的努力成果渐披搁置一边,基本上恢复了魏初以来除了军功,主要重视吏干的传统,“进必吏能,非升学艺”,便是很自然的。所以不是羊深所说,似乎魏孝明帝以后改变了孝文、宣武的用人标准,而是魏孝文帝时一度有所改变的、魏初以来的用人标准,宣武、孝明以后又逐渐恢复了。北齐、北周情况略同,如北齐寒人赵彦琛“始从文吏,终致台辅”(《北史》卷五五传论),其间还当过多年宰相,为其著例。另一寒人唐邕“以干济见知”。北齐文宣帝曾“亲执邕手,引至太后前,坐于丞相斛律金之上(时邕位仅给事中),启太后云‘唐邕强干,一人当千’。”或切责侍臣云“观卿等举措,不中与唐邕作奴”(《北齐书》、《北史》本传)。这与南朝齐武帝夸奖善吏事之寒人刘系宗语气十分类似。可是刘系宗最高官位仅宁朔将军、宣城太守,均非清官;而唐邕最后却当上了宰相(尚书右仆射、令、录尚书事)。这清楚地表明了吏干在南北不同的地位。
重吏干,就像重军功一样,也是有利于寒人仕进、升迁,从而淡化士庶界限的。
关于寒人因军功、吏干而转化为士族,最突出的事例莫过于北朝后期寒人大量兖任州郡中正。如恒州有王峻、齐州有赵彦琛、并州有唐邕、云州有张遵业、夏州有赫连子悦、冀州有高岳2、雍州有王仲兴、燕州有寇猛、肆州有茹皓、荆州有赵邕3、济州有张轨、华州有冀俊、西安州有宇文盛4。甚至于卑贱之宦官,也可充任州大中正。如平季、杨范、成轨、封津均是,见《魏书·阉官传》。其中如平季不但是幽州大中正,而且摄燕、安、平、营四州中正。
如所周知,州郡中正必须以士族,特别是高门充任。孝文帝时曾“高拟其人,妙尽兹选。皆须名位重于乡国,才德充于具瞻,然后可以品裁州郡,综核人物”,可是从宣武帝起,制度便已破坏,到孝明帝时,中正已是“所置多非其人”。无疑是指许多寒人混进去了。这和前述北魏社会重官位、权势,重军功、吏干,孝文帝一度强调门阀、儒术、文学,宣武帝以后逐渐又基本恢复旧状,也是一致的。针对这种现象,清河王怿于孝明帝时上表情重中正之选,可是积习已久,虽然“诏依表施行,而终不能用”。
州郡中正尚且士庶不分,其他官吏可知。《隋书·卢恺传》称“自周氏以降,选无清浊”。这是大势所趋,毫不奇怪。
第四,北朝后期,由于门阀制度不够发展,通过考试用人、取士,范围也比南朝要宽。其主要原因有二.鲜卑贵族尚武,而骑射之类的高低,最《北齐书,邢邵传》“自孝明之后,文雅大盛一文初出,京师为之纸贵”。这符合本文帝改革后正常发展规律。可是六镇起义后,此风即衰。即《魏书·文苑邢听传》所称“孝昌以后,天下多务文学大衰”。
参见《南史·恩倖刘系宗传》。
2见《北齐书》各本传。
3见《魏书·恩倖传》。
4见《周书》各本传。
以上均见《通典·选举四、二》。
好的办法便是通过比赛、考试决定。对此,鲜卑贵族十分习惯2,将它推行于用人、取士上,是很自然的。2.北朝后期,由于种种原因,包括军功、吏干,应该得官者多,而且越来越多,可是官位有限3。崔亮所立停年格,只能解决一部分人,即已经出仕,数年后期满停官,等待另行任命时,官位少,待任命者多的矛盾;至于大量尚未取得出仕资格者争取出仕,以及已经取得出仕资格,任命时争取美官、要官等一系列问题,则无法解决。于是,在上述鲜卑贵族习惯比赛、考试风气的影响下,加上汉魏以来察举本行考试之法的作用,这一制度逐渐向多样化演变,便成为不可避免之趋势。
首先是学校和察举中的射策、对策制继续推行,由于种种原因,已由士族垄断逐渐转为容纳寒人。通过此途,寒人仕进的越来越多。
其次,有时有的官职可由白衣不经学校或察举,直接通过考试取得。如《魏书·文苑温子升传》孝明帝时,御史中尉元匡,“博召辞人,以充御史。同时射策者八百余人,子升与卢仲宣、孙搴等二十四人为高第遂补御史”。按温子升时为广阳王渊家“贱客”,本“在马坊教诸奴子书”,自无官职。据《北齐书·孙搴传》第一任官是御史中官位最低的检校御史,当即此次与温子升同时射策所得,则射策前亦为白衣。《北史·卢仲宣传》虽不言考御史事,亦未言释褐何官,但据其称仲宣兄弟入仕前“俱以文章显”,这与元匡“博召辞人”之说正相吻合,似亦可推定射策前原为白衣。这种由白衣直接射策取得某种官职之制,无疑是北朝后期铨选上一个重要发展,对寒人仕进也是有利的。温子升“家世寒素”,只能在王府充“贱客”,“教诸奴子书”,却通过此制一跃当上御史,进入清流官行列,便是明证。
再次,某些美官、要官可由已有官职的人考试取得。《魏书·字文忠之传》“忠之好荣利,自为中书郎六、七年矣,遇尚书省选右丞,预选者皆射策,忠之入试焉。既获丞职,大为忻满,志气嚣然”。这一制度同样对寒人有利。因为它虽不能使无官职的寒人仕进,却可使已经仕进的寒人,由于种种原因宦途受阻时,借此取得较好官职。《北史·文苑樊逊传》北齐天保八年,“减东西二省官,更定选,员不过三百,参者二、三千人。杨愔言于众曰‘后生清俊,莫过卢思道;文章成就,莫过樊孝谦(即樊逊);几案断割,莫过崔成之。’遂以思道长兼员外郎,三人并员外将军”。从杨愔评语推测,似乎既有笔试,又有口试。“文章成就,莫过樊孝谦”,自指笔试(《北齐书·文苑樊逊传》此事正记为“所司策问,逊为当时第一”)。“后生清俊,莫过卢思道”,似为口试观察“身、言”的结果。据《北齐书·杨愔传》“典选二十余年,取士多以言貌,时致谤言”。杨愔把卢思道用为员外将军(从八品),长兼员外郎(从七品),高出另外两个人,正和他用人“多以言、貌”之说相吻合。至于“几案断割,莫过崔成之’,恐亦为口试。后来唐代吏部试中“身、言、书、判”四条标准,这时已有了三条(除“书”)的萌芽。不过唐代的“判”比较重视文采,是笔试,而此处称“几案断割”,似侧重吏干,口试的可能性大。杨愔所下评语,又叫对士人“题目”。《北齐书·辛术传》位吏部尚书。“天保末,文宣(帝)尝令2多见《魏书》卷十五《元祯传》、卷十六《元浑传》;《北齐书·元景安传》。3《魏书·崔亮传》称,早在孝明帝时已是“令十人共一官,犹无官可授”。阎步克博士学位论文《察举制之变迁》,第五部第四章对当时考试任官之制,有详细考证。文存北京大学图书馆。
术选百员官,参选者二、三千人,术题目士子,人无谤”。此处虽未提到考试,但其经过与前一次十分相像,相隔时间也很近,参选者与入选者之比例更加悬殊,所作“题目”,恐怕也是通过了考试的。辛术用人,史称重视“才器”,“管库(指寒人)必摆,门阀不遗”,则天保末这次“题目”,自亦守此精神,其中包括拔摆一些有才干的小官(类似“管库”),所以才会“人无谤”。在这一方面,前面提到的樊逊,更为好例。他出身寒人,“门族寒陋”,但因为“学富才高”,曾多次被州举为秀才,证明当时察举确已容纳寒人。可是大概由于其他环节还存在着门第歧视,所以尽管对策高第,取得出仕资格,仍然长期得不到吏部铨叙实官,只能凭此资格辗转官府中承担一些临时杂务。幸亏有了东西二省官的更选,使他摆脱了困境,被用为流内官——员外将军。官位虽不高,但这种考试制度,同样有利于寒人仕进,却是可以肯定的。
最后,历来察举均需先经州、郡长官推荐,而至北朝后期却出现了自愿报考的萌芽,见《北齐书·儒林马敬德传》。这对有才学的寒人的仕进,无疑十分有利。
总之,北朝后期考试制的发展与多样化,是内在原因促成的。因为主要是凭个人才学竞争,便于武功、吏于之外,又为寒人开辟了一条仕进、升迁之路。士庶界限之淡化,门阀制之早衰,都和这一特点分不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北朝后期私人开学馆,教授生徒之风,远盛于南朝。“横(黉)经受业之侣,遍于乡邑;负笈从宦之徒,不远千里”(《北史·儒林传序》)。其中如经师张吾贵“每一讲唱,门徒千数”;大儒徐遵明“每精庐暂辟,杖策不远千里,束修受业,编录将逾万人”。这些盛况,南朝私学是看不到的,从而为一些寒人学习儒术,在考试中夺标、出仕,准备了条件。
以上是北朝后期门阀制度的四个特点。正是这些特点的存在,决定了北朝后期门阀制度的不振,或者说早衰。
参见《魏书·儒林刘献之传、徐遵明传》。
第五节门阀制度出现和持续存在的原因为什么在三国两晋南北朝这段历史时期会出现门阀制度,并前后存续了数百年?
中国古代的门阀制度,整个看来,最主要特征在于按门第高下选拔与任用官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主要当属于政治制度的范畴。根据这一理解,再进一步探讨其出现和持续存在的原因和规律。
一、大土地所有制、封建大家族与宗族、以及儒学三者相结合之统一体,其形成与发展,是门阀制度出现和持续存在的前提。
如所周知,自从春秋战国时期农村公社逐渐瓦解,奴隶制宗旌。氏族大量没落以后,到西汉初为止,社会上涌现出来的是无数个体小农,以及伴随土地兼并相继形成的一些中小地主。至于大土地所有者,虽然有,数量还很少,且因多与六国贵族、官僚、豪杰身份相结合,往往与封建皇朝发生矛盾、冲突,在秦及西汉前期不断受到压制、打击,不能稳定地延续下去。另一面,封建皇朝的主要支柱是功臣、贵族、官僚。为了换取他们的全力,除了经济方面的优遇,西汉皇朝在政治方面也赋予不少特权,如其子弟可以“父兄任”出仕,公卿以“武力功臣”为之,形成“以列侯为丞相”的惯例等2。可是由于历史条件和文化素质的限制,这些功臣、贵族、官僚家族在政治上同样不能稳定地延续下去。子孙或者骄奢淫逸,“多陷法禁”,丢掉官爵;或者统治才干很差,在职“备员而已”3。
所以,从汉武帝开始,为了巩固统治,被迫适应上述社会条件,在全国范围内,主要按德、才标准,从“布衣”,包括富裕农民和中小地主出身的士人中,选拔人才,实行经由“乡举里选”的察举制度。从此,整个两汉,公卿大臣,郡国守相,基本由此出身。在这段历史时期里,不是某些显赫家族,天生贵胄把持朝政,而是力图把大权交给有德、才的贤士掌管,用沈约的话,这种局面便叫做“以智役愚”。
可是后来逐渐出现了新的社会、经济、文化条件,导致了这一局面的破坏。
第一,随着土地兼并的进行,封建大土地所有制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地发展起来。这些大土地兼并者,有在野的“强宗豪右”,也有原为一般“布衣”,依察举制仕进,又飞黄腾达而成的朝廷显贵。封建皇朝曾十分注意限制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甚至还任用酷吏,给一些不法豪强地主以严重打击。可是由于封建经济规律的作用,一部分豪强地主消灭了,更多的大土地所有主继续涌现。他们的总体力量不但没削弱,反而日益增大。在其压力下(如东汉初“度田”事件中“郡国大姓”等的叛乱),封建皇朝被迫改变过去的态度与政策,向大土地所有者一步步妥协退让,经济上听任其自由发展,政治上渐予拉拢。
第二,随着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封建大家族、宗族也同步发展起来。
一些大地主家族将大量土地出租给丧失土地的农民耕种,收取地租。这些农不算秦朝,仅仅高祖至宣帝一百多年中强制迁徙来强即达七次;景、武之际用酷吏打击豪强,更为厉害。参田余庆《秦汉魏晋封建依附关系发展的历程》,载《中国史研究》i983年第别见《汉书·儒林传序、公孙弘传》。
3分别见《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序》、《史记·张丞相附申屠嘉传》。民,除外来的“宾客”外,更多的是本地的“宗族”成员。经济上的剥削,在当时条件下必然导致人身奴役和控制,形成封建依附关系。很自然,大土地所有主逐渐演变成乡里、宗族的领袖。在其影响、控制下,乡里特别是宗族的凝聚力大大加强了。依靠这一力量,大地主家族平时可以左右地方治安,战乱时又可以聚集成千上万户宗族、宾客拥众自保,甚至组成一支有战斗力的武装。就每一个大地主家族、宗族言,和封建王朝相比,其力量自然是不足道的。但当这种力量在全社会中比重日益增加之后,就总体言,就构成上述足以迫使封建皇朝不敢再轻易限制、打击,不得不对其改变态度与政策的强大力量了。
为了防止大土地所有制分散,实力削弱,无法长期有效地影响、控制宗族与乡里,再加上儒家思想的反作用(见下),封建大家族渐次发展起来,改变了秦以来诸子成年即与父母别籍异财,另立小家庭的制度,从此一直延续两千年。
第三,除了社会、经济方面的原因外,促成封建皇朝改变对豪强势力或豪强大族(即大土地所有制与封建大家族、宗族之结合体)的态度与政策,还有文化方面的原因,这就是儒学的广泛传播。
如所周知,汉代儒学宣扬的主要内容,一方面,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便是倡导孝道,“亲亲”,力图通过大家族成员间的亲爱、和睦与感化力量,通过维护父家长的权威和影响,来稳定各个家族、宗族、地区的秩序;进而要求人们由父及君,“比国如家”,实现“忠孝之道”,以巩固整个封建皇朝的统治2。《汉书·宣帝纪》诏曰“导民以孝,则天下顺”,当即这一指导思想的高度概括。由于儒家积累下了大量经典著作,经过汉代学者糅合法家、道家、阴阳五行家等思想进行注释,其所包含的内容,不但体现上述政治、社会观点和原则,而且凝结成为当时说来是丰富的理家、治国的具体经验。这些著作和内容,成为汉代提高文化素质,培养合格统治人才,特别是高级统治人才的最好教材。其他任何一种学派,都无法与之比拟。
这种儒学正好适合西汉中、后期发展起来的封建大家族的需要。对于这些大家族的父家长来说,以儒学教育后代,既可加强家族成员之间的凝聚力,又可以使子弟提高文化素质,应州郡辟除和察举出仕,保证家族、宗族在本地以至全国的声望长期延续不衰。由于此故,早在西汉便出现“遗子黄金满籝,不如一经”的谚语(见《汉书·韦贤传》)。东汉以后,封建大家族世代奉习儒学的越来越多,甚至原来的律学世家,也转而“兼通经书”。这样,在豪强势力中便逐渐形成了一些由大土地所有制、封建大家族与宗族,以及儒学三者相结合的统一体。随着这些统一体中辟除、察举出仕人数的增加,特别是其中一部分还升为朝廷显贵,形成政治上的累世公卿,社会上的世家大族,它们与封建皇朝的利害关系日益接近,自然也就越来越靠拢和封建皇朝。这和西汉初年往往与六国贵族、官僚、豪杰身份相结合的强宗豪右,常与皇朝冲突、对抗的政治态度,迥然不同。
另一方面,自西汉初年起,吸取秦朝因严刑峻罚而覆灭的教训,儒家还宣扬德化思想,特别是强调统治集团内部应注意团结、和睦的思想。封建皇参见祝总斌《略论晋律的儒家化》,载《中国史研究》985年第2期2“忧国如家”,见《汉书·翟方进传》;“忠孝之道”,见《汉书·张敞传》。《后汉书·郭躬传、陈宠传》。
朝逐渐认识了这一思想对巩固统治的极端重要性,并以之指导行动。当豪强势力施加压力之时(如“度田”中之叛乱),封建皇朝其所以往往妥协退让,固然有着力量对比方面的原因,同时恐怕德化思想也在起着指导作用2。而当豪强势力积极出仕,主动靠拢、之时,封建皇朝对它们自然更加注意拉拢、团结,除了经济上的照顾外,便是将它们大量吸收进入各级政权,转化为官吏甚至朝廷显贵,使它们与皇朝的利益紧紧地连在一起。
就这样,作为西汉初年异己力量的豪强势力,逐渐变成了封建皇朝的社会、阶级基础与统治支柱。二者由矛盾、对立、斗争,终于走向了统一、结合、相互依存。自此直至明清,双方形式尽管有着发展,这一基本关系,却始终没有根本的变化。而在二者的结合过程中,儒学的传播,从文化方面,从思想意识上层建筑方面,是起了重大促进作用的。
以上论述了在新的社会、经济、文化条件下,大土地所有制,封建大家族与宗族,以及儒学三结合统一体的形成与发展。汉代“以智役愚”局面的逐渐遭到破坏,正和这种三结合统一体的存在分不开。
道理并不复杂。当三结合统一体发展,特别是其中累世公卿的世家大族力量壮大,甚至“势倾天下”(《三国志·袁绍传》)之后,为了争取他们的全力,封建皇朝对这些家族子弟的出仕,升迁,往往不能很好地坚持长期以来实行的德、才标准。察举、铨选上不时发生凭借权势,走后门,“竟相荐谒”等现象2,封建皇朝由于自身危机重重,为了求得统治集团内部的团结与相安无事,对之也只得采默许、放任态度。这样,日积月累,人才的选拔、任用,自然发生对普通“布衣”不利,而对豪强势力、世家大族有利的变化。后者实际上得到某些法外照顾,仕宦不绝的可能性增加了。“四世三公”、“四世五公”相继出现。“以智役愚”局面开始破坏。“选士而论族姓、阀阅”之风,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流行起来的。很明显,这一系列连锁反应,追根溯源,全都关系到前述力量对比的变化,关系到三结合统一体的出现与发展。
不过,直到东汉末年为止,如本章第一部分所论,用人考虑“族姓”只是一种社会风气,远未形成国家认可的制度。一些朝廷显贵家族其所以能仕宦不绝,累世公卿,固然与越来越多的法外照顾分不开,但就大多数情况言,主要依靠的仍是儒学传统、文化素质、统治本领,亦即封建德、才。另一方面,一些普通“布衣”,只要有德、才,进入各级政权仍有不少机会。
这也就是说,东汉末年虽然出现了“选士论族姓”这一门阀制度的萌芽,但是离开门阀制度的形成还存在相当一段距离。三结合的统一体,特别是累世公卿的世家大族的存在,已经导致了门阀制度的萌芽,并就其不可抗拒的总趋势言,必将继续导致门阀制度的形成。事实也证明,魏晋以后门阀制度其所以形成,离开豪强势力的强大,特别是当时的三结合统一体的制约,是不可想象的。而且门阀制度下的高级士族,正是由东汉兴起或魏晋兴起的累世公卿、世家大族所转化。不过在东汉末年,这一制度毕竟尚处在雏形之中。如果没有东汉末年的战乱,如果统一皇朝继续存在下去,门阀制度由雏形到2《后汉书·光武帝纪》提出以“柔道”治天下,即其证。
东汉一代,特别是桓、灵、献帝三朝,三公《后汉书》有传者,大多数出身公卿二千石官吏家族。参见永田英正《从后汉三公看起家与出身》,载《东洋史研究》24卷见《后汉书·种暠传、郎f传》。
形成的过程将会是很慢的。作为一个庞大的统一皇朝,有着大量个体小农散居,提供兵役、徭役、赋税,使它能保持相对强大的力量;同时又有着相当数量有德、才、出身普通“布衣”的士人,不断被选入各级政权,作为新鲜血液,为朝廷出谋划策或掌管行政事务。因而对当时的豪强势力、世家大族,虽然已在经济上给予照顾,在用人上有所偏向,但是决不会很快把它们视为主要社会、阶级基础,将照顾、偏向发展为赋予特权,从法令上固定下来,建立门阀制度的。
只有东汉末年以后,出现了新局面,产生了新问题,方才加速了门阀制度的形成过程。
二、战乱,统一帝国瓦解与分裂,新皇朝力求三结合统一体,特别是世家大族大力,是门阀制度加速形成的决定因素。
东汉末年爆发黄巾农民大起义。军阀混战的结果导致社会大动乱和统一帝国解体。随后形成三国鼎立。几十年后,经过短暂统一,各类矛盾又汇为永嘉之乱,再开南北长期对峙的局面。
在这过程中,出现了两个显著变化及其连锁反应,迫使封建皇朝为了巩固统治,不得不加速推行门阀制度。
第一,在东汉灭亡以后几百年中所建立起来之鼎立、对峙的各皇朝,不仅声望远逊于统治达四百年之久的汉皇朝,而且统治地盘缩小,统治基础与实力也无法与之相比。东汉桓帝时皇朝编户人口达500多万;百进入三国,编户最多的曹魏才440多万,西晋统一时也只有00多万;南北一分裂,各自的人口又复减少。劳动力控制大大减少,意味着实力极大削弱;再加上鼎立对峙,战争频仍,消耗至巨,因而各皇朝统治的稳固程度,也无法与东汉相比。
可是另一方面,在这过程中,前述三结合统一体,特别是世家大族的实力,一般却比过去加强。原因是在战争不断,兵役、徭役沉重等条件下,个体小农很难维持生产,不得不大量投附这些势力,充当佃客、部曲,以求庇护。十六国末南燕尚书韩■曾上疏曰“百姓因秦晋之弊,迭相荫冒,或百室合户,或千丁共籍,依托城社,不惧熏烧,公避课役,擅为奸宄”(《晋书·慕容德载记》)。此证豪强势力,特别是一些高官显贵家族隐占大量劳动力,自魏晋以来很普遍。它们的力量本已不可忽视,得到大量投附佃客、部曲之后,便进一步扩大。对基础、实力削弱的新皇朝来说,地位和重要性显著提高,后者对前者的依靠程度,也远超过东汉。
以统治区比较狭小,豪强大族数目不多,容易看出上述规律的孙吴政权为例,其对“僮仆成军田池布千里”的江南豪强大族,尤其是对实力最强的吴郡顾、陆、朱、张四姓的依靠和优遇,是惊人的。顾雍为丞相,一于就是十九年;雍母由吴郡至建业,孙权作为君主“临贺之,亲拜其母于庭”,此均秦汉以来所未见。朱治任孙吴最富足的吴郡太守,前后竟达二十二年,死而后已,可以说实际上让他操纵了经济命脉。而且“治每进见,(孙)权常亲迎,执版交拜”。陆逊为荆州牧,镇守长江上游军事要地,孙权许其独自与蜀国办交涉,“并刻(孙)权印,以置逊所”;后升丞相,领荆州牧如以上数字参见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
《抱朴子·吴失》。“僮仆”,实际上多指佃客,见唐长孺《孙吴建国及汉末江南的宗部与山越》,载《魏晋南北朝史论丛》。
故,萃内外大权于一身2。值得注意的是,对充任高官显贵的豪强大族代表人物,制度上还有特殊优待。首先是免除他们田客的赋役,即“复客”制度。其次是高级将领死后,子弟可以袭爵为官,继续统率其军队,即世袭领兵制度。这两项特殊优待,作为皇朝认可的制度,亦为秦汉以来所未见。以上这些全反映了新形势下,基础、实力较弱之朝廷,对相对强大之豪强势力、世家大族之特殊让步与笼络。如果西晋不统一,听任孙吴独立发展,不受干扰,迟早孙吴式的门阀制度是会确立的。
通过孙吴之例,我们也就容易理解为什么西晋要规定“二品系资”,东晋要允许“凡厥衣冠,莫非二品”,要建立和发展门阀制度,其实全是为了笼络高官显贵家族,以此换得他们对自己不很稳固统治的全力。
第二,东汉灭亡,特别是永嘉乱后,文化学术中心由汉代京师的太学,以及各地的郡国学,逐渐转移子三结合统一体。“太学博士之传授,变为家人父子之世业”。情况是这样的连绵战乱,官府书籍大量焚毁、损失,再加上玄学清谈的巨大影响,无论南北,公私学校全都沦废,或形同虚设。由此产生的一个连锁反应便是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庶人、寒人甚至某些低级士族,要想找到书籍和经师,提高文化素质,学习统治经验都十分困难。同时,编户减少,不断战争对兵役、徭役等的需要又极大增加(一部分编户且被强迫充当军户、吏家等),庶人、寒人也很难再有条件读书、出仕。这样,他们就无法象汉代普通“布衣”那样进入士人行列,更谈不上跻身庙堂,为君主筹谋划策了。前述东晋南北朝之庶人、寒人只能靠吏干、武功出身,根本原因就在于此。
在此条件下,一般说只有三结合统一体、世家大族保存和传习文化学术。一则,从汉代至魏晋南北朝,世家大族一般都重视儒学,注意搜集、保存经籍史书,有一部分还发展成儒学世家、“儒宗”。及至学校沦废,庶人、寒人又无法读书,文化学术、古代统治经验,只在这些家族中保存和传习下去,便是很自然的。再则,在战乱或赋役沉重条件下,也只有世家大族得以保存书籍,传习文化学术。因为他们往往拥有坞壁等防御工事,一般可以拥众自保,使书籍、文化免遭摧残。而等战乱过去,他们又往往是新朝官吏和权贵,家族享有免役等特权,从而不影响将文化学术和古代统治经验稳定地传习下去。这样就迫使各新皇朝不得不主要从这些三结合统一体、世家大族中选拔统治人才,特别是高级统治人才。
必须指出,各皇朝之所以要从三结合统一体、世家大族中选拔、补充统治人才,除文化素质、统治本领外,还有一个重要考虑,这就是认为在儒学的薰陶下,这些家族子弟一般具有较高的封建道德品质,而这正是封建统治人才必备的条件。《魏书·韩麒麟附子显宗传》魏孝文帝实行门阀制度,李冲反对说“陛下今日何为专崇门品,不有拔才之诏?”孝文帝回答“苟有殊人之伎,不患不知。然君子之门,假使无当世之用者,要自德行纯笃,朕是以用之。”本文第三节已说,南朝宋、齐诸寒人出身之佞幸,虽有吏干,但由于缺乏儒学修养,掌权后贪污纳贿,胡作非为,结果反而导致了皇朝或君主的覆败。魏孝文帝模仿南朝推行门阀制度,在这次对话中重视“德行纯笃”,把它作为其所以要从“君子之门”选拔人才的一个理由,恐怕同时也2以上三人分别见《三国志》本传及裴注。
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礼仪》。
是有鉴于佞幸给皇朝带来危害之教训的。
总之,在汉代三结合统一体形成与发展,“选士论族姓”之风开始流行的基础上,魏晋以后各皇朝其所以要加速建立,并持续实行门阀制度,一是因为连绵战乱,鼎立对峙局面改变了皇朝与诸三结合统一体的力量对比,迫使皇朝不得不进一步依靠他们,特别是铨选上赋予更大特权,以求其全力自己不很稳固的统治。二是因为当时一般也只有这些三结合统一体,尤其是累世公卿的世家大族中拥有统治人才和高级统治人才,不在铨选上赋予更大特权,新皇朝便不能将他们尽快地、大量地吸收入各级政权,以巩固统治。一句话,必须从这些统一体中选拔人才,一般也只可能从这些统一体中选拔人才。于是便形成了沈约所说的“以贵役贱”的局面。
三、九品中正制对门阀制度的形成,在形式方面的影响。
上面论述的是门阀制度实行的前提,以及加速形成的原因,但究竟采用什么形式来赋予这些三结合统一体以特权,从中选拔统治人才呢?历史上有世官世禄制,有父兄任,而魏晋南北朝却主要采用了和以前制度有所不同的、独特的门阀制度。它是九品中正制在一定条件下逐渐推移促成的。
如所周知,曹魏实行九品中正制,由朝廷官兼任各级中正,将人才依古制分为九等,原来意图只是为了便于铨选,并将用人权掌握于朝廷手中,防止、抵制当时世家大族的“浮华”结党之风。这可能与曹魏“三祖”受先秦法家思想影响较大有关。随着社会经济恢复,三结合统一体特别是其中世家大族日益强大,而封建皇朝力量却相对削弱,出于种种具体动机,封建皇朝不得不对前者加意拉拢、依靠之后,九品中正制便逐渐变质了。如西晋司马氏为篡代曹魏和巩固新皇朝统治,对诸世家大族态度十分迁就。《晋书·良吏胡威传》,为尚书,“尝谏时政之宽,帝曰‘尚书郎以下,吾无所假借。’威曰‘臣之所陈,岂在丞郎令史,正在如臣等辈,始可以肃化明法耳。’”皇帝毫不讳言自己只准备对官品六品(尚书郎)以下官吏犯法给予惩罚,六品以上就要“假借”,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见到。他不但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资治通鉴》卷七九泰始三年载司隶李憙劾大臣、宗室山涛、司马睦、武陔,以及县令刘友侵占官稻田。对这种直接损害皇朝经济利益的行为,晋武帝只处死了官位最低的县令刘友(官品六品),对山涛等(官品三品以上)则下诏“皆勿有所问”。怪不得司马光就此事评说这是“避贵就贱”,“可谓政乎”。既然皇帝都对高官显贵如此迁就,则各级中正在评定他们及其子弟的人品时怎么可能公正呢?很自然,结果便是刘毅所说的,“随世盛衰,不顾才实,衰则削下,兴则扶上”;“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职名中正,实为奸府”。九品中正制并不公正了。
前面已经涉及,九品中正制的特点有二.九品之“品”,作为人品,不是社会道德观念,而是中正官评定,经司徒府批准,即封建王朝承认、备案的,具有权威性。2.这样定下来的人品,不仅是一种荣誉,更重要的是,它还与吏部铨选,与官职紧密联系在一起。人品上品则官品悠悠高,且升迁快,容易爬上高位;反之,则往往沉滞于卑官贱职。
由于具有这两个特点,所以九品中正制在逐渐变质后,特别是稍后再与西晋皇朝公开优待高官显贵的“二品系资”相结合,便导致以下结果第一,发展成一种恶性循环家族中有人官居高品,子弟便容易获得人品上品,取得较快升迁官品高品之资格;等这批子弟达到官品高品后,下一批子弟又容易获得人品上品。反之,官居下品者,子弟往往得到人品卑品,便形成向官品下品之循环。这便是过渡性的、按官位高低区分的门阀制度。第二,东晋建立后,“势族”和皇朝比,相对说,力量更强大,因而评入品上品,升官品高品的可能性也就更大。于是又引起以下连锁反应本来,九品中正制下一个士人被评为上品或下品,是个人德、才问题,与家族血缘无关。“二品系资”后,与家族发生了关系,也只涉及“资”即官位,仍与血缘不相干。可是等到“凡厥衣冠,莫非二品”以后,由于是由中正官与司徒府代表封建皇朝确定的,具有权威性;相应地这些“势族”子弟又往往最后达到官品高品,成为高官显贵,这样,时间久了,其人品、官品之取得,就不仅被看成个人德、才,而首先被视为出于整个家族血统高贵了。相反,“寒门”子弟屡被评为人品下品,充任下级官吏,时间久了,便被视为整个家族血统卑贱的结果。经过以上演变,终于人品转为门品,个人德才转为家族血统。过去是官品决定人品,此后是门品决定官品。这就是按血缘关系区分的门阀制度。至于庶人、寒人,因为本无人品,其中极少数人的官品是靠士族轻视的吏干、武功取得,家族仍需服徭役,血统之卑贱自然又在低级士族之下,因而也就被压在门阀社会的更下一层,“士庶天隔”便是它的真实写照。
十分清楚,无论以上哪一阶段门阀制度的形成,最初全都始于中正评定人品。中正评定和吏部铨选依据人品、门品,构成门阀制度不可或缺的部分与特点。可以说,门阀制度在形式方面是渊源于九品中正制的。
必须指出,无论以上哪一阶段门阀制度,均与世官世禄制、父兄任制有所不同。后者由贵族地位或官位直接决定子弟出仕,而前者形式上需经过一个中间阶段,即考虑人品或门品。按规定,人品主要标准为德、才,考虑它便意味“势族”子弟仍需德、才,方能取得出仕优势。这显然带有很大欺骗性。至于门品,虽按血缘关系区分,但它从人品发展而成,所以也意味与德、才标准紧密相关。门品二品,即意味其家族由血缘决定的门风,在德、才上具有优势,因而理应出仕悠悠高,并迅速升至大位。任防赞琅邪王氏“六世名德,海内冠冕”;琅邪王筠自称家族“七叶之中,名德重光,爵位相继”;前引魏孝文帝以为“君子之门”“德行纯笃”,全都把门阀血缘与“名德(名指著名,名德即重德、大德)”、“德行”连在一起。这和世官世禄、父兄任相比,具有较大欺骗性。
总之,魏晋南北朝的门阀制度,在形式方面,离开九品中正制便不可想象。
以上即为什么在魏晋南北朝出现并持续存在门阀制度的三个原因。
等到南北朝后期,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大土地所有制、封建大家族与宗族、以及儒学三结合统一体在实力和文化素质、统治经验上,不再占有压倒优势;相反,由于种种原因,包括农民起义之打击,高级士族日益没落;而庶人、寒人地主则在新形势下经济实力加强,文化索质提高,特别在北朝,军功、吏于出身的官吏从来就占据重要地位,往往便是朝廷显贵。在这诸种因素结合下,“以贵役贱”的局面已无法维持下去,至隋唐,封建皇朝为了更广泛地选拔人才,求取各种社会力量,以巩固统治,便把九品中正制废除,使门阀制度与政治制度脱离关系,变成了纯粹的社会制度。
分别见《文选》卷4《王文宪集序》、《南史·王筠传》。
第四章户籍制度第一节户口数的历史记载本节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各时期的户口数,仅是一般民户在国家户籍上登记而见于历史记载的户口数。由于当时有许多人不向国家登记户口,一些特殊身份的人也不编入一般民户的户籍,所以一般来说,国家户籍上的户口数要少于或远远少于实际所有的户口数。
由于战乱影响,三国时期户口的数量大幅度地下降。
关于蜀的户口,史籍中有两个数字。《晋书·地理志·总序》称章武元年(22)“其户二十万,男女口九十万”。时隔四十二年,至景耀六年(23)蜀亡时,刘禅向邓艾所上之士民簿,仅有“领户二十八万,男女口九十四万,带甲将士十万二千,吏四万人”。增加的户口数微乎其微。
吴的户口,《晋志·总序》称“孙权赤乌五年(242),亦取中州嘉号封建诸王。其户五十二万三千,男女口二百四十万。”《三国志·吴志·孙皓传》注引《晋阳秋》载王濬灭吴时(280),吴有“户五十二万三千,吏三万二千,兵二十三万,男女口二百三十万”。以上两组户口统计数字大致相同,仅口数一作“二百四十万”,一作“二百三十万”。这不能不使人怀疑,这两组数字都是出自一个来源,因转录或版刻有误,所以才出现这点差别。大概吴自赤乌五年以后,再没有进行过户口统计工作,所以王濬在灭吴时所得的户口数,仍然是三十八年前,即赤乌五年的统计数字。另据《续汉书·郡国志》刘昭注引《帝王世纪》,皇甫谧以为“正始五年,扬威将军朱照日所上吴之所领兵户凡十三万二千,推其民数,不能多蜀矣”。朱照日所提供的这个数字以及皇甫谧的推断恐与事实有违,皇甫谧在世的时间为25—282年,他所撰《帝王世纪》当在西晋平吴之前,时北人对吴的户口数字尚茫无所知,朱照日谓“吴之所领兵户凡十三万二千”,大约得自讹传,所以距离事实甚远;皇甫谧据此推断吴之人口“不能多蜀”,当然也只能是错误的。总之,吴的户口虽有以上三种记载,但其中一种属完全错误,另两种实为一种,即赤乌五年所统计。
关于曹魏的户口,《帝王世纪》中有一条记载“景元四年(23),与蜀通计民户九十四万三千四百二十三,口五百三十七万二千八百九十一人。”《通典》卷七《食货·历代盛衰户口》所载与此略同,仅口数作五百三十七万二千八百八十一。减去蜀亡时的户口数,《通典》的计算是“魏氏唯有户六十六万三千四百二十三,口四百四十三万二千八百八十一。”
据上述统计,魏、蜀、吴三国户口的总数是户一百四十六万六千四百二十三,口七百六十七万二千八百八十一(不包括兵、吏,吴口数按二百三十万计)。《晋志·总序》载东汉的最高户口数是户一千六十七万七千九百六十,口五千六百四十八万六千八百五十六。三国的户、口数都仅相当于东汉最高户、口数的七分之一弱。
《三国志·蜀志·后主传》注引王隐《蜀记》。
《通典》统计三国的总户数是“百四十七万三千四百三十三”,东吴的户数《通典》按五十三万计,技五十二万三千计,尾数“四百二十三”,《通典”误作“四百三十三”,所以与我们统计的数字有不同。西晋的户口数,《晋志》载太康元年(280)“大凡户二百四十五万九千八百四十,口一千六百一十六万三千八百六十三”。《隋书·地理志·总序》作“大抵编户二百六十余万”,较前者多二十万户左右。即使以《晋志》的数字与我们前面统计的三国户口总数相比,户多近一百万,口多近八百五十万。由于这时吴刚并于晋,故这些增加的人口主要应是在原魏、蜀境内。魏、蜀的户口是魏灭蜀那年的统计数字,距离太康元年仅十七年。在这样短的时间内能增加户近一百万、口八百多万,是十分可观的。这大概是由于下述原因所造成第一,西晋初年形势安定,政治比较清明,这有利于人口的增殖。第二,在赋役较轻的情况下,可能使一部分流民、隐户重新编入国家的户籍。第三,西晋初年统治者比较注意抑制大族的势力,如司马炎曾诏禁募客,不准“私相置名”,这对防止国家编户的丧失起一定的作用。
在《三国志·陈群传》裴注中也保留有一条西晋的户口资料“按《晋太康三年地记》,晋户有三百七十七万,吴、蜀不能居半。”拿这条资料与《晋志》所载太康元年的户数相比,仅仅过了两年,西晋的户数就激增一百三十多万户,超过太康元年的户数一半有余。这显然不能归因于人口的自然增殖,而是与太康元年开始推行的占田令有直接关系。因为既要在全国范围推行占田制,就必然要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户口、财产登记工作,编制新的户籍,脱离户籍的人为了取得土地的合法所有权,就必须得重新向国家登记户口。再,魏晋时期封建依附关系有很大发展,门阀大族既占有不少合法的荫户,也占有数量更多的非法隐户,如在颁布占田制的前几年,中山王司马陆就曾占有簿籍不挂的隐户和冒牌荫户七百多户。西晋占田令中规定品官荫户的数额为一至十五户,这是比较低的,推行这种荫户制,可以把官员大族拥有的一部分依附农民转变成国家的编户。太康三年国家编户的激增,主要应是这次与推行占田制联系在一起的检括户口、整理户籍的结果。太康三年国家有三百七十七万户,如每户平均以五口计,则那时国家控制的人口大约可达到一千八百八十五万人左右。
东晋南朝时期,仅宋、陈在史籍中有具体的户口数字。《通典》载宋大明八年(44)的户口数是户九十万六千八百七十,口四百六十八万五千五百一。而《资治通鉴》卷一二九大明八年末载宋有“户九十四万有奇”。《宋书·州郡志》未载大明八年的户口总数字,仅有各州郡户口的分计数字。据此,梁方仲统计宋大明八年的户数为九十万一千七百六十九,口数为五百一十七万四千零七十四2。总之,大明八年的户数当不足百万,口数在五百万左右。东晋末刘毅称“今江左区区,户不盈数十万,地不逾数千里”3;《宋书》卷九《良吏传·序》称“以区区江东,地方不至数千里,户不盈百万”;齐初崔祖思也说“今户不能百万”4。可见东晋、宋、齐的户数都不足百万。《梁书》卷三《武帝纪》末“征赋所及之乡,文轨傍通之地,南超万里,西拓五千。其中瑰财重宝,千夫百族,莫不充牣王府,蹶角阙庭。三四十年,斯为盛矣。自魏晋以降,未或有焉。”大概在梁朝全盛时的户数可能会超过百万。但由于侯景之乱,“台城沦陷,坟籍散逸,注记无遗,郡县户口,不《晋书·高阳王■传》。
2《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第38页。
3《晋书·刘毅传》。
4《南史·崔祖思传》。
能详究”。
在东晋南朝中,陈的疆域最小,“西亡蜀汉,北丧淮肥”,大体上同三国吴差不多。在东晋南朝五个朝代中,陈的人口最少,《隋志·总序》称陈仅有“户六十万”。《通典·历代盛衰户口》也称“宣帝勤恤人隐,时称令主,阅其本史,户六十万。”可见杜佑认为陈有户六十万是在宣帝时。至陈后主亡国时(589),仅剩“户五十万,口二百万”2。它控制的人口竟比东吴还要少一些。
十六国时期,北方割据混战,干戈相寻,在史籍中留下户口统计数字的仅有前燕、翟魏与西燕三国。《晋书·苻坚载记》上称前秦灭前燕后,“坚入邺宫,阅其名籍,凡郡百五十七,县一千五百七十九,户二百四十五万八千九百六十九,口九百九十八万七千九百三十五”。前燕统治的区域,大体上相当于今天的河北、河南、山西、山东等地,是古代人口密集的地区。翟魏和西燕都是小国,它们的户数见《晋书·慕容垂载记》翟魏都滑台,灭亡时有七郡、户三万八千;西燕部长子,灭亡时有八郡、户七万六千八百。北魏统一北方以后,推行均田制度,社会经济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人口有较大的增长。但因北魏末尔朱荣之乱,“官司文簿,散弃者多,往时编户,全无追访”;魏收仅笼统地指出“正光以前,时惟全盛,户口之数,比夫晋之太康,倍而已矣”。杜佑据此作出推断“今云倍而余者,是其盛时则户有至五百余万矣”2。那时北魏的人口大约在三千万以上。尔朱之乱以后,据《通典》记载,北魏有“户三百三十七万五千三百六十八”3。
北魏分裂以后,东魏、北齐据有中原富庶地区,故人口众多。梁方仲根据《魏书·地形志》统计,东魏在武定年间(年)有户二百万左右,口七百六十万左右4。《周书》卷六《武帝纪》下载北齐灭亡时(577)的户口数为户三百三十万二千五百二十八,口二千万六千八百八十六。《隋志·总序》户数作“三百三万”而略去尾数,未载口数。《通典》户数作三百三万二千五百二十八,口数作二千万六千八百八十;口数尾数与《周书》略异,户数前面的大数同《隋志》,尾数同《周书》。《资治通鉴》卷一七三太建九年仅举北齐的户数为三百三万二千五百。十分明显,杜佑和司马光认为《周书》的“户三百三十万”,其中“十”字为衍误。
西魏、北周占有关陇,大部分地区比较荒凉,后虽夺取南朝的益州及荆州之一部,但人口仍远比东魏、北齐稀少。《通典》载北周“大象中(年)有户三百五十九万,口九百万九千六百四。”按,大象年间北周已统一北齐,但它的人口反较北齐原有的人口少一千多万。这是为什么?岑仲勉认为“《通典》所记大象中户口,系指北周原有区域而言,不包灭齐之数。”这个看法十分正确。
《隋书·地理志·总序》。
2《北史·陈本纪》上。
《魏书·地形志》上。
23《通典》卷七《食货·历代盛哀户口》。
4《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第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