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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群家伙本来只不过是名不经传的小贵族,家里唯一的产业就是城外的一个农场,而就是这样的农场主,现在却成了这座城市里数一数二的权力者,听起来很励志对吧?”
露希娅点了点头。
“然而事实根本不是这样。这群乡下来的农场主之所以能够得到现在的权势,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巴结上了被流放到这座城市的小公主,用比奴仆还不如的忠犬地位获得了公主的青睐,借此获得了权力。”
拉麦厌恶地撇了撇嘴。
“要只是这样还无所谓,可这群向日葵就像是不懂得建筑却擅长捣乱的白蚁,仅仅两个月的时间已经将这座城市变得和他们老家的生态肥一样腐臭。”
“也没您说的那么离谱……。”
索罗斯转过头弱弱地为这次的金主辩护了一句,被拉麦瞪了一眼后讪讪的缩了回去。
“而且这写家伙的脑子也很搞笑,就像地球那边网文里的标准二世祖一样,经常做些让人哭笑不得的蠢事。”
露希娅试着按照拉麦的说法想象了一下,总觉得很可笑呢。
比如调戏良家妇女或是带着一群狗腿子打打杀杀,再或者是被人马上两句就指着天大喊‘我命由我不由天,莫欺少年穷’之类
……嗯?最后一个好像微妙的有点不对。
算了,也不是什么大事。
“现实中真的有那种人吗?”
总觉得这种人只可能存在于想象中,现实里只要有点脑子都不会长歪到这种地步。
说话间,几人已经走过了阴暗的仓库,进入到了一间收拾的很干净的房间,房间里烛光充足,家具摆放也很整齐,还能闻到用来掩盖霉味的熏香。
一个年轻的男人坐在房间里,静静地品着红酒。
年轻男人的穿着或者说造型十分显眼,金色的长发一丝不苟地梳拢在脑后,鲜红的外以上用金线做点缀,粉红色的蕾丝边从袖口和衣襟等地方冒出,蛇皮纹的鞋子上打了不知多少层蜡,连烛光的反射都能完全遮住皮鞋上的纹路。
见到男人,拉麦脸上的厌恶更浓了。
“这就是那些向日葵的小少爷,本城最没品位的自走播种机。”
被拉麦特地介绍的男人,只是这一条就能提起露希娅的兴趣。
一眼看上去,确实完全是个讨人厌的集合体,可露希娅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简直就像故意招人厌恶一样啊,这家伙。”
动脑太麻烦,露希娅稍微思考了一下就放弃了,这种事后多么想念不知身处何方的爱因斯坦。
“你终于回来了,索罗斯先生,看来您确实不愧是冒险者公会的支柱,就连我也没想到您竟然能厉害到这种地步。”
年轻男人用装模作样的模特步走了过来,眼睛看到拉麦却装作没看见,只是握着索罗斯的手说话。
“竟然真的将我们城市最美丽的星星摘了过来。”
这句话就是做戏那么久的目的。
说出这句比戏剧还假的台词,男人转过身,自说自话地牵起拉麦的手。
“您的光辉无人可及,我最美的星星。”
在男人的吻手礼成功之前,拉麦嫌弃地抽回了手,并送上皮笑容不笑的回应。
“呵呵。”
年轻男人不懊恼也不生气,甚至看不出一点尴尬,反而夸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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