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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是蓝的?还是灰的?程之举不知道。
程之举在大街上溜达的时候是不看天的,只看地。人吧,也不看。当然,别人遇到他,所有遇到他的人,都要看他。程之举更不看他们了。
破栅楞子门更破了,由于年久失修,原本还算结实的栅楞子门而今几乎散了架。看得出来,仅仅剩下几根木棍儿了,剩下的这几根木棍儿由于比较粗实,当初是用钉子钉在栅栏子门的门框上面的,所以硬朗的至今还在。其它的,那些用生锈的铁丝捆绑上门框的,已经不知让鸡,鸡按理说叼起来比较费劲,那么就是让鹅,鹅比较壮硕,那么让鹅给叼跑了。当然鸡和鹅都是别人家的。程之举家没有鸡和鹅,原来吧,你是知道的,还有黑和黄两只狗,结果都命运不好,如今可能已经被吃狗肉多时了。
通常,程之举在街头晃荡一会儿,饿得肚皮贴着脊梁杆子,实在是连晃荡的劲头也没有了的时候,就佝偻着身子,小步摇摆进家门。
东间的窗户还没有按好。当初,自己不慎说走了嘴,把实话给秃噜出来了。匠人们本来拄着铁锨把子不肯干活,尤其是小工,今天腿肚子长肝炎,明天狗生崽子说是要过满月,总而言之就是不肯干活。收尾工作做得十分不到家,严格说整个就是一个半拉子工程。门窗都没有按好,能算是竣工了吗?
情感上的事情程之举不懂,人情来往的,程之举不放在心上,但是程之举知道因为自己对瓦工头报自己手头的钱数报的少了,人家不愿意干这个工程了。
想当初,程之举志不在此,集团里事物很多,家里的工程没有太多地往心里去,没完工就把工钱如数结算完了。
自己是干大事业的人,谁跟这些草民挣这些蝇头小利!
点钱的时候,程之举眼睛都不眨一眨,从兜里掏出钱,转身就塞给瓦工头,数数都不要数的。
事到如今,不仗义的是他们,房子还敞着口子,人工就撤了。
那空窗户,尤其是晚上看起来,黑洞洞的,就像是没有眼珠的大眼睛一样,看得时间长了,心里就发毛了。
屋子里边产生的建筑垃圾还没有清理收拾。程之举想,也没有外人来这里,收拾清爽了给谁看呢?自己的家就应该是为自己服务的,不能反而成了房屋的奴隶,整天为它梳洗打扮,浪费时间和精力,对眼下自己的体力来讲,还浪费气力。
程之举揭开锅盖,往里面看了看,已经跟小时候爹爹做饭时的样子差不了多少了,锅上的噶咋,说是一拃厚有些夸张,一指厚比较中肯一点。涮锅的锅水还在里面,表皮上起了一层泡沫。看着就恶心。程之举决定不搭理它,让泡沫来得更厚一些吧。
程之举躺在西间房的炕上,开头是眼瞅着屋坝,而后又右侧着身子,看窗户外的院子。庭院里蒿草丛生,大部分的地方蒿草们长得都能高过大腿,一条弯弯曲曲的小道,没有被草覆盖,那是房门通往街门的小道,程之举的脚底走出来的。
庭院里什么动物都有,如果按照个头分成大型和小型的话,小型的到处都有自不待言;那大型的,说不定也有,只是程之举没有亲眼见过,不过有些粪便,充分证明是有大型动物光顾过的。
小水狼嘴里叼着一朵葫芦花,在草丛中穿来穿去的,程之举不知看过多少回。每当看到这个情景,程之举就心里好笑:这些小家伙们,是不是在谈恋爱?跟人类一样,也会对女朋友献殷勤送花呢。
又有好大的吵闹的“吱吱”叫声,从草丛中传出来,猛然一听,怪瘆人的,程之举的毛发孔都涨开来了。回头想一想,程之举心里边也就释然了,的确跟人一样,说不定人家女生不允,发生了肢体冲突,有了强暴的行为,女朋友发出求救的声音来了呢。有可能真是这样。程之举摩娑着发烧的脸庞,在这个节骨眼上倒想过去伸出援手来的,救助一下被强暴者。这念头一起,刹不住车,想到了好多。想到最后才想明白了,就是把被强暴者救出来了,身子破没破暂且不论,与自己有什么关系?一毛钱的关系也没有,人兽异界,不搭言的。不会嫁给自己的吧?除非是老太太灯下说瞎话里面的故事。
看着看着庭院里的蒿草,想着想着叼着葫芦花的小水狼,程之举一会儿就睡着了。
一会儿,听到有人说话,睁眼看看,一位美貌的小姐站在炕下,侧转着身子,用身体在碰触他。“回头一笑百媚生”,程之举都看呆了。
眼前像是有十五个一千瓦的大灯泡在亮着,又不似白天,看天上,似乎是有月亮的样子。眼下的亮度,那么亮的亮光,一片光明之中,程之举还感觉出来,比白天暗、比夜晚明亮。
程之举很激动,男人应有的生理反应都有了,立马坐了起来,想弄明白是怎么回事。
美貌小姐只是笑,像程吉琴那样,无声的笑。把个程之举高兴得恨不得马上把她搂进怀里,揉进至今还是处子的、自己的怀里。但是,程之举在这方面,实在是没有一点经验,不知是该搂头呢还是搂身子。迟疑的功夫,馒头、烧鸡都摆在了眼前。程之举只好先解决肚子的问题,心想先吃饱了再说。
一只烧鸡吃到一半,程之举的心思又转到美貌小姐的身上:你说是程吉琴吧,要比程吉琴稍瘦那么一点,屁股那里就比程吉琴要小一个型号。就像是,就像是自己果园里偶尔成熟的一两个大鸭梨的果顶部位,圆圆的、胖胖的,那么可心可意;又像苹果的果肩部位,圆滑可人。
“吃吧,快吃吧,别胡思乱想了。”好像是看透了程之举的心思,美貌小姐说道。于是继续啃烧鸡。这烧鸡正是程之举喜欢啃的那种,肉食鸡烤制的烧鸡。有一个阶段,程之举只吃烧鸡尾巴上面一个部位,就是那一部位的肉,才行,程之举才爱吃,其他部位的肉,程之举统统不爱吃。时过境迁,如今未必是那个部位的肉,甚至是,只要是肉,就行,程之举都爱吃。果然是一时说一时,好汉不提当年勇了吧。如今好在终于有了烧鸡可啃。
肚子是填饱了,程之举又想到美貌小姐的事情。在这个比较安静的地方,假如美貌小姐大声嚷嚷出来,引来外人,那该怎么办?怎么解释?
程之举心中有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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