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年轻人应该加加担子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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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耗费一整天的时间,还是没有谈妥,最后只能不欢而散。
酒店房间里,凌星辰一家三口以及律师刘志奇,围在茶桌前商量。
刘志奇把手上的文件整理了一番,这是腾达与龙翔两家公司给出的第三版合同。
凌大头一脸焦急的问道:“刘律师,这合同有陷阱吗?”
刘志奇摘下眼镜,揉了揉眼睛,“原先有几个争议的地方,在最新的合同上,对方都已经明确了。不过我们要求的版权、分成以及合同年限,对方一点都没做让步。”
“谈了一天,竟然还是老样子,他们这是耍我们玩吗?”凌大头气恼的说。
“有些事我得提醒你们。”刘志奇谨慎的说道:“腾达公司最近和其他经纪公司也重新签了备忘录,将节目出道的限定团时间由原来的一年半改成了两年!”
“我们在这个时间点上谈合同,很难有效果。而且我还担心腾达会拿我们杀鸡儆猴。”
凌大头担忧的看了眼凌星辰,“儿子,要不我们退几步,以后再来谈合同?”
凌星辰摇摇头,“《晴天》的版权我要拿回来,而且以后我要是再有新歌,那版权也必须在我自己手上!”
父亲烦躁的直挠头,“你怎么老是和版权过不去呢?人家公司都不看好你能继续写出好歌来,而且《晴天》我也没觉得有多好听啊!”
听到这,周瑜秀不高兴了,扯着丈夫耳朵,“你个乐盲,不懂得欣赏,就给老娘老实闭嘴!”
“以前还说儿子去学音乐是浪费时间。现在呢,儿子随便写一首歌,就顶的上你卖一年的小龙虾。”
众人又聊了会,还是想不出解决办法。
凌星辰慎重的问刘志奇,“刘叔,您是专业人士,帮我参谋参谋。
“如果我今后能一直写出像《晴天》这样优秀的歌曲,该怎么签合同更有利!”
刘志奇心下叹口气,想着果然还是年轻气盛,真把好歌当成大白菜了。
凌星辰创造《晴天》的过程,他也看过。
纯粹就是靠着灵感爆发,偶然攒出来的。
刘志奇虽然不看好凌星辰,但还是本分的回答问题,“如果你今后能一直写出像《晴天》这样的优质歌曲,那作为唱作人的你,必定能成为一代歌王!”
凌星辰认可的连连点头,“我以后肯定能成天王!不过现在的合同应该怎么签,刘叔你还没说呢。”
刘志奇咬着嘴唇,有些牙疼。
我这只是客套,没想对方竟然应下了!
这人都还没出道呢,就想着成为一代天王。
也太好高骛远了吧!
刘志奇:“如果你真能成天王,那这合同对你而言,根本就不是问题。”
“就和那些超级球星一样,会有无数球队想付违约金挖人。而且有很大的可能,经纪公司会白送股份给你,目的就只是为了留住你!”
凌星辰砸砸嘴,“那如果我想甩开别人,自己单干呢?”
刘志奇:“千万别有这种想法,自身底蕴不足,就想吃独食,那和找死没什么区别!”
说着说着,便到了晌午。
刘志奇总算拟出了一份合同,既能应付腾达与龙翔俩家公司吸血抽髓的压榨;又能预防将来,凌星辰如果成为一代天王,会被当前合同所制约。
首先是版权:版权这块明确在凌星辰手里,但在合约期间完全授权给经纪公司管理,所得收益需要参与分成。
这条看上去和此前没有区别,不过实质却完全不一样。
原先是版权归属于经纪公司,此时更改为凌星辰作为版权持有人,授权给经纪公司。
合同年限这里也有变动,将原本的5年合约改为2+3模式。
原先的两年保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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