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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齿动物所为,从咬合的深度来看,凶手应是犬科动物,从杂乱的咬相和动物尸体的体型来看,凶手应该是群居动物……结合地理位置和种种因素,”梁逸深吸了一口气,吐出一个敬畏又厌恶的名称:“荒原狼。”
狼是穷凶极恶的物种,凶残,坚韧,团结,无情!在古代,西域人传承狼道,奉狼为神,设狼图腾,自命为狼族,嗜血凶残,骁勇善战!
叶秋皱眉,左顾右盼,开始警惕。
“狼……那梁长官,这具尸体又是什么动物的?”周怡不禁打了个哆嗦,指着已被吃得不成样子的尸体问道。
“这应该是一头成年的戈壁熊。”
“沙漠里的熊……好像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周怡道。
“嗯,现在他成了别人的盘中餐。”
梁逸用剑把剩余的皮毛剔了下来,拉拉扯扯后长宽大概有个50cm,熊鬃非常保暖,用来当御寒的小毯子在适合不过了。他把毯子披在肩膀上,让太阳晒干,“走吧,注意点四周的动态,看样子凶手才离开没3小时,很有可能在附近徘徊。”他提醒着,继续往前带路。
叶秋赶紧跟上,轻叹道:“都说熊是世界上最凶猛的三大动物之一,没想到死在了狼群手中,唉……果真是双拳难敌四手啊。”
“荒原狼很少单独行动,它们除了素不吃,只要是肉都不会挑食,任何强大的物种只要被狼群盯上都会难逃厄运,它们即便打不赢你,也会默默地跟着你,荒原狼的耐力比任何动物都要强,它们能把你活活熬死,”
梁逸停下脚步,用剑指了指地上一排排的足迹道:“这就是荒原狼的脚印,从数量上来看,绝不是三个火?枪手,而是一群亡命徒。10只及以上一起行动的狼被称之为狼群,这里起码有2-30只的脚印,还有新鲜的粪便——干涸的河床附近应该会有水源,狼群不是经常性迁移的动物,它们很聪明,知道任何动物都离不开水,它们的嗅觉很灵敏,能闻到食物的芬芳,”
言语至此,他深吮.了一口四周干燥的空气,闭眼细细品尝,分辨,剖析,最后抬手指向西北方一角道:“它们就在1公里外,饱餐之后躲避酷热,嘴上还有未干涸的血迹。”
叶秋耸了耸鼻子,学着梁逸的模样开始吮嗅,“梁……梁长官,呼呼……我……我感觉我的嗅觉也很灵敏,为什么闻不到狼骚.味儿?”
梁逸舔了舔自己的食指,高举感受了片刻,缓缓道:“刚刚有一阵东南风刮过,刚好把气息传来。所谓嗅觉,就是靠捕捉不规则的分子运动来分辨并确定位置,凭人的嗅觉,如果没有风,再强的嗅觉也闻不出千里之外的气味。”
叶秋撇了撇嘴,不再乱吸气,周怡却在他耳旁轻声道:“梁长官吹得也太神了吧?”
叶秋轻声道:“你看他的样子,像是吹牛逼的人么?”
“叶秋,你继续看,这里除了狼群的脚印之外,还有什么痕迹?”梁逸一边走,一边指着河床表面,笑问道。
经这么一问,叶秋和周怡双双把头低下,在河床表面仔细探索,不一会儿,两人眼睛同时一亮,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车轮子的痕迹!”
“聪明,”梁逸笑了笑,先买了个关子:“下面考考你们,为什么这里会出现车轮子的痕迹?”
周怡率先猜道:“可能是驴友的自驾游,你要知道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挑战和冒险。”
叶秋即刻反驳道:“哪儿有人闲着没事来戈壁滩自驾游的,就算是挑战也是什么‘只带一柄刀’,或者‘单挑荒野10天’什么的综艺节目。我猜……八成是来盗墓的。”
周怡否定道:“不可能,现在国家法律这么严,偷猎盗墓可是死罪,哪儿有人敢明目张胆开车来盗墓的?再说了,你以为是在上演盗墓小说里的情节啊?这沙漠里面还有精绝古城了不是?”
梁逸补充道:“精绝国的确有,鬼洞族民也存在,它们并不是想小说中那样死于自然灾害,而是被邻国吞并,从而导致文明消失,”说到这儿,他抬手往西边一指:“从这个方向走,戈壁的砾石会逐渐变细,裸岩也会渐渐消失,当黄沙取代了石砾,沙丘取代了裸岩,那么塔克拉玛干沙漠也就到了。”
顾以诚曾经说过,沉睡的三具“蛮荒者”就是挖至华夏最西部“无人之境”。“无人之境”具体位置在哪儿顾以诚没有说,但梁逸猜测应该就在西部这几片大沙漠中,不是戈壁就是塔克拉玛干。
“话题回到刚刚的猜测——干涸的河床要比砾石滩更加容易塑型,车轮碾压出的痕迹非常深,而且还有打滑的痕迹,由此大致可以猜测出,行车当天应该下了雨的,导致河床泥土松软,”
梁逸弯腰拾起几颗和河床格格不入的,打磨得非常光滑,颜色淡黄,半个巴掌大小的石头,在手头掂了掂,肯定道:
“这帮人,是来戈壁淘金的。”
如果不出意外,我们可能会遇见他们,如果出了意外,他们很可能只剩下白骨,如果意外有惊喜,我们很可能会有一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