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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大爷的!
原来是这些畜生要先来道开胃小菜!
华雄看着那身棕色皮毛的狐狸,离自己越来越远,竟然很神奇的还有心情变得愤慨。
愤慨着自己忙活了一天的成果,那件能卖出大价钱的皮草,就这样在众狼嘴下给撕得支离破碎。
然后呢,嘴角就绽放一丝冷酷来。
既然不问自取老子的猎物,不介意老子先收点利息吧?
他将身体伏得更低了,凹凸不平的石头轮廓外,只能看到一双眼睛。
还有,一支瞄准了野兔尸体的箭镞。
一具狐狸的尸体,那么多只西北狼,一只一口就差不多了。意味着,那只野兔的尸体,肯定也会有狼过来叼走的。
也意味着,华雄可以将夜间的危险减少一分。
在狼低头叼尸体的那一瞬间,就是箭矢告别弓弦的最佳时刻!
他要率先开启杀戮的序章。
果然,狼群围着狐狸尸体,历经短暂的喧闹过后,便有三匹狼离开了群体。两只往山坳外面跑去,应该是绕到后面替换山崖上的那两只。
另外一只,则是迈开四肢轻快的往野兔尸体奔来,尾巴还微微晃动着。
看来它还挺喜欢执行头狼这项命令的。
一直凝神关注的华雄,也很喜欢。拉开弓弦好久的手指,已经因为力度持久绷紧而变得发白了。
“嗖!”
箭如飞鸿,疾如闪电。
箭矢先是吻上了狼腰,然后洞穿而过,从另一侧冒出两寸有余!
“嗷!”
凄厉的悲鸣揉入了呜咽的朔风中,在山坳中久久回响,不绝于耳。让这片贫瘠的土壤,倍添萧瑟。
其他的狼群,也被惊动了。
它们猛然都往华雄所在地奔来,呲着狼吻,让长长的犬牙暴露在寒风中。只不过它们才奔走了十余米,却又转身跑出了百米开外。
是头狼低沉的呜咽再次响起。
它是只优秀的领袖,所以制止了狼群的行止。天还没有完全黑透,夜色还不能给它们提供足够的掩蔽,此刻还不是对猎物发起进攻的最好时机。
哪怕是直立行走的猎物,伤害到了自己群体的一员。
而中箭的西北狼,并没有当场死透。
它挣扎着,努力重新站立起来,逃出这块危险的地方。只是它拖着箭矢的腰身,用不上力气,也颤抖了四肢。好不容易走四五步,又跌在雪地上。
爬起,行走,跌倒。
一次又一次,不停反复。
这种坚韧与永不放弃,让射出箭矢的华雄都倾佩不已。所以他又抽出了一根箭矢,搭在了弓弦上,引而不发。
对!
是蓄势待发!
而不是要大发善心结束这匹狼的痛苦!
五十步的距离,他有足够的把握,在第一箭的时候就能让这匹西北狼当场毙命。之所以选择瞄准狼腰,伤而不亡,就是为了吸引另外一只狼进入他的死亡射程中。
这种做法,与兵法里的“围点打援”一脉相承。
反正受伤的狼,对他已经形成不了威胁。
刚好,可以用来诱敌,用来追寻更大的成果。
不过呢,他等待而来的,并不是心计的得逞。而是这群西北狼,用行动给他上了刻骨铭心的一课:什么叫丛林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