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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这是一个别人的故事,涉及女人的话题太敏感,免得朱枸夫人找茬。话说有个小伙子去追一位绝色美女,未果。最后,女人堆小伙子说了一句:关键时刻,你愿意为我决斗妈?
谁都知道,决斗是欧洲旧时的一种习俗。两人争执各不退让时,约定时间、地点,请证人到场,然后用武器决最后胜负。伟大的诗人普希金就是死于决斗的。拒绝挑战有时被认为是可耻的,而且经常会被处以罚金。普希金曾在他的作品中描述了几场决斗,似乎是预言了自己的死亡。他本人在和geesd'anthès的决斗中受了致命伤,后者据传是他妻子的情人。事后d'anthès被控在决斗中作弊,但他还是娶了普希金的sister-in-law,还当上了法国的大臣和参议院。让人嘘吁不已。
美国最有名的决斗当属著名联邦党人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时任美国副总统的阿龙·伯尔的决斗,前者重伤,翌日身亡。而历任美军陆军将军、第七任美国总统的安德鲁·杰克逊也以决斗闻名。1806年5月30****杀死了著名决斗者charlesdickinson,自己则留下了终生未愈的胸伤。
19世纪爱奥尼亚群岛的男人之间经常发生形式化的名誉之争。但决斗者是农民而不是贵族。使用的武器是刀子。“提出挑战”的方法一般是在公共场合彼此进行性冒犯;决斗以一方血流满面终止,一般不会致命。赢家通常向对方身上吐口水,并用围巾浸对方的血液,或者用围巾擦干自己的刀子。赢家一般不会试图逃避拘捕,通常会被处以短期拘留或者低额罚金。看来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也知道了惜命。
但是,现在要一个小伙子为一个女人决斗,哪怕她是多么的漂亮,我觉得还是理由不足的。著名的范跑跑先生在地震来临时感叹:“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还有,马克吐温说的那一种人“如果金钱在向我招手,那么无论是《圣经》,地狱,还是我母亲,都绝不可能使我转回身去。”以前对这种言论不屑一顾,现在觉得也有一定的道理的。
母亲尚且如此,何况女人。
但是小伙子已经被这一句话折磨得寝食不安。没办法,只好求助于爱情专家朱枸先生:我的眼里只有她,我该为她决斗吗?
关于决斗,本身还有后半截,据说是张爱玲说的:“当我70岁了,还有男人为我决斗,然后一剑刺中我,我就这样最浪漫的死去。”你瞧瞧,连傲卓如鹤的张爱玲,都意识到要求“男人为己决斗”是种“刻薄”,所以即使是这般幻想的情节,也愿意为这种“刻薄”付出最昂贵的浪漫代价——自己中剑身亡。如此痴情美好的女性,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决斗一场啊。只是,会有吗?
需要决斗,那么久意味着这个女人已经脚踏数只船。在让朱枸想起单位里那半老徐娘的女同事,不漂亮——可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又怎么说她不漂亮呢?她周旋于老板和多个情人之间,让大伙看得心惊肉跳。爱情专家朱枸先生对这个小伙子说:这样的女人,你还需要为她决斗吗?
歌手刘丹萌在《决斗》中唱:干掉那个她/我是不是可以变成她。当然不可以。还是像她唱的一样:我想我傻/我要决斗的话/也还是个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