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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机很快地将孔雀翎上多余的羽毛去掉,只剩下一根光秃秃长约五尺的翎管,把细的一头削尖了,反复地用烈酒浸泡消毒,而后取过一只葫芦,截去一半,做成个漏斗,下面凿开一个小孔,将翎管粗的一端插入葫芦之中,用布条密封之。历史上最早的输液装置就这么诞生了。
刘泽大叹,神医就是神医,自己苦思冥想都想不出来的办法就这么轻易地迎刃而解。虽然这个输液装置简陋了一些,但不失为人类医学史上的创举。
刘泽取过一把匕首来了,就着刚刚用酒消毒的大碗,对着自己的手腕准备切下去。
潘凤一直莫名其妙地看着,虽然他根本没懂这玩意有何用途,但看到主公准备割腕,还是唬地他一身冷汗,脸色煞白,急忙拖住了刘泽的手臂,急道:“主公缘何要自残身体?”
刘泽停住手,微笑道:“我这不是自残,而是要放一点血出来救徐荣。”
潘凤不明觉历,坚持道:“主公乃万金之躯,为了一个敌俘居然要用自己的鲜血去救他,这万万不值。若是主公执意要救的话,只管取潘凤的血便是。”
刘泽笑道:“每个人血型皆不相同,我如何知晓你的血型是否与徐荣匹配,胡乱输入的话只会让他提前毙命。”
“只是血乃命也,主公岂可因救人而罔顾自己的性命?”
“不过区区一碗血而已,岂有性命之忧,放心吧。”刘泽掳起袖子,用匕首在手腕上轻轻地划了一刀,殷红的鲜血流了出来,滴落在了碗中,叮咚有声。
“主公不可——”潘凤跪在了刘泽面前,苦苦相劝,泪泗横流。
大帐内的锦鹰卫和军医数人也跪地相求。
刘泽知道潘凤这些人都是忠心护主的,不忍责罚,一面看着鲜血如注一般地流入碗中,一边对张机道:“仲景先生是医者,给他们解释一下失一点血不会丧命,也不会损坏健康。”刘泽知道自己再怎么说了没用,只好让张机来给他们解释一下。
张机便站出来给他们讲解了一下较小的失血对身体并无什么影响,潘凤等人虽是将信将疑,但也只得接受了刘泽献血的事实,都站了起来。
刘泽目测碗里的血大概有六七百毫升的样子,自己也有些眩晕的感觉了,便止住了血,示意张机可以给徐荣输血了。
张机虽然没有输过血,但从前人的医著之中,还是知道输血的方法,找到了徐荣手臂上的血管,将削尖的孔雀翎管插了进去,命人高高地举起葫芦漏斗,将那一大碗的鲜血缓缓地倾倒在漏斗中,雪白的孔雀翎管瞬间便映成了红色,那红色极速地向下延伸着,几息之后,上端的红色与下端的红色便融合在了一起。
众人的目光都注视在了这一根细细的管子上。
医官为刘泽手腕上的伤口进行了处理,涂了上金创药,包扎停当。刘泽的目光,也一直停留在徐荣身上,虽然他知道输血是最有效救治失血的方法,但在这种医疗条下的输血会不会有什么副作用,会不会感染细菌?刘泽心里可一点底也没有,一切只有听天由命吧。好在徐荣武将出身,身体素质不错,但愿他能爬过这个鬼门关吧。
大约过了一刻的光景,漏斗中的鲜血已全数注入了徐荣的休内,张机拨掉了翎管,包扎好,查探了一下徐荣的脉搏,很是兴奋地对刘泽道:“刘将军,徐荣的情况大有好转,脉息由弱转强,看来这以血续命之法当真可行!”
刘泽微微一笑,心底道,自己可是o型血,万能献血者,只要徐荣不是那万中无一的稀有血型,无论如何也能将他救过来。刘泽吩咐医官密切关注徐荣的情况,刚刚输完血,短时间内徐荣还不会醒来。刘泽又对张机道:“有劳仲景先生了,还请仲景先生回营房歇息吧。”
虽然已是半夜,但张机此刻精神焕发,目光炯炯,半点困倦的意思也没有。“刘将军通晓如此神术,张某已是心醉神驰,还请刘将军不吝赐教。”张机作为一代医圣,敏而好学,求知若渴,这以血续命的法子若真得可以实施,必可救天下万千濒死之人,张机如何不想学会。
刘泽有些为难,现在和张机谈论血型配对的问题可不是一句两句话可以说清楚的,就真得想说也不知从何说起。
张机看到刘泽的迟疑,以为刘泽不愿说出来,想想也是,有些独门的秘方就算是医门大家也是奉若至宝,不轻易示人,他略有些尴尬地道:“是在下唐突了,请刘将军多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