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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选三,南唐后主李煜。”
“好的,宿主,已为你接通南唐后主李煜。”
智能助手Sherry的话音刚落,丁晓剑就感觉到了一股巨大的吸力袭来。
再然后,他整个人就像掉入了一个万劫不复的无底深渊一样。
一种熟悉的眩晕感顿时就把他整个人全都吞噬了。
超时空手机升级之后,这股劲儿,明显比前几次更加强劲了。
强劲的他简直不堪忍受。
果然不愧是科技日新月异,争分夺秒下的产物。
好在现如今的丁晓剑意志力惊人,探险般刺激的诱惑,令他咬牙坚持了下来。
…………
南唐,皇家深苑,澄心堂。
这里是李煜藏书、校书、读书之所。
梅香萦绕,迎面扑来的尽是红光金彩。
这里的墙壁,全部用镶嵌金线的红罗裹了起来,用来做宫殿的“壁纸”,显得极为奢华。
销金红罗之上,还点缀着耀眼的宝莹,或白灼如雪,或剔透如晶。
那是为将销金红罗固定在宫墙上,而使用的银制钉子和玳瑁宝石所发出的荧光。
红罗墙中,偶有小窗,砌以翠玉,撩以红纱,朦胧间窗外的梅艳,如团团雪绒,沾轻染薄。
繁华而不失雅趣,璀璨而不落庸俗。
真乃一派人间圣境。
境中的主人李煜,此刻正高踞案首,一手提笔,一手缓缓平整帛绢,似乎正欲把这锦绣天地化作一幅浓墨重彩。
书几前,几名必恭毕敬的侍者,轻手轻脚的将细薄光润的澄心堂纸铺陈在李煜刚刚平整好的锦绢上。
铺陈好了之后,又在纸旁端端正正的摆放好一方龙尾石砚。
石砚长一尺,前面耸立着三十六座“石峰”,大小与手指无异;左右环如矮山,中凿一池为砚。
那石砚润笔温莹,发墨如油,抚似肌雪,扣似金声。更兼砚中所研,乃是号称“丰肌腻理,光泽如漆”的李廷圭墨。
后世所谓“澄心堂纸、李廷圭墨、龙尾石砚,三者为天下之冠”。
由此可见,南唐后主李煜的文房四宝清切雅致到了何等地步。
然而,这还不算完,若再仔细看李煜手中之“笔”,相比这三大“天下之冠”未免雅而无灵。
李煜所用并非毛笔,而是卷起的绢帛,世称“撮襟书”。
是他最爱且独创的一种软笔。
但见他行笔颤掣,袖带当风,在澄心堂纸上写下的字,字字削瘦,如松如竹。
“花明月暗笼轻雾,今宵好向郎边去。刬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画堂南畔见,一向偎人颤。奴为出来难,教君恣意怜。”
李煜用这世间无觅处的“金错刀”笔法,写下的这阙词,笔笔含情,字字留香。
看得一旁的小周后,美目生辉,媚眼含情。
眩晕过后的丁晓剑,缓缓睁开眼睛,所看到的,正是这一幕。
他一下子就认出了南唐后主李煜和他的宠妃小周后。
这可是一对璧人呐!
男的帅,女的美,再加上澄心堂这极其奢华的装潢,更加衬托的这对人物不俗。
丁晓剑早就知道李煜,书画,诗词,音律四绝,此时此刻,又见其刚刚写好了一幅字,那当然要上前一睹为快了。
他无声无息,从大殿一处阴暗的角落里爬起来,三步并作两步,径直走向御案。
伸头一观,顿时情不自禁赞叹出声:“好一阙《菩萨蛮》,人好,词好,字儿更好……”
话未说完,正在与小周后脉脉含情对视的南唐后主李煜,惊得险些从御案上摔下来。
“尔乃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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