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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话不似平常,她存了几分小心,“奴婢不会吃醋的,不就是个房里人嘛,奴婢懂的。”
她居然知道了,这么快!他突然变色,掐她下巴,“有时候,女人太聪明也不是什么好事!”
她吃痛,眼角泛红,努着嘴委屈道:“奴婢冒着被发现的危险过来寻公子,公子却这般对待人家!”见他脸上仍有愠色,正色道,“奴婢听说五老爷今日在思梅园救了君小姐,奴婢不放心,想看看公子……”
他一阵咳嗽打断了她,“君小姐吃苦了,多亏有小叔叔。”
“……是。”好奇怪的话。
“今日思梅园发生那么多事,我实在没有心思,等我与君小姐成亲之后,我会与她商量安置你的事,如何?”
“公子……”这话越来越不对了。
他贴近她,耳语,“别乱说话,也许他的人就在附近。”
他的人……她身子一颤,抬眼欲找,却被他不动声色的捧住脸颊,“你放心,君小姐是个明事理的人,既然是我娘差遣你来我房里伺候,相信她不会有意见的。”
“奴婢明白!奴婢也很担心君小姐,希望她今日没有被吓到。”她趁势投入他的怀中。
他声音轻柔,小到极致,“你今日去韵芳斋索要小像的时候世子当真没有认出你?”
自从元无疾得了君梨小像后日日收在身上,爱不释手。宋兰舟让灵鸢冒充君梨,一是让元无疾以为正主来寻,原物奉还。二则等君梨被处死之后风声传入世子耳中,让他以为是自己的一时唐突造就了君梨的香消玉殒,而不是大呼冤枉与君小姐毫无交集。
灵鸢低应,“没有。”
“你原是昭王府出来的,即便没在他院里伺候过,但毕竟在他家待了四年,他竟会不认得你?”
灵鸢回道:“奴婢十二岁进入昭王府,那个时候面黄肌瘦,又在浣衣房当差,他如何会注意到我?也就这两年奴婢才长的稍微水灵一些,而世子一直在书院求学,难得到后院来,王妃更像是防贼一般,稍微有点姿色的都不给近前伺候,谁若胆敢与他亲近,轻则发卖,重责打死。”
“是吗?”他继续,“那你怎么把昭王搞到手的?”
“只要是个女人他都想要,你不招他他来招你,要不怎么这么早就瘫了呢。”
她忽然做戏,嘤嘤哭泣,“奴婢想日日见着大公子。”
他心有默契,拍她后背,“好了,来日方长,她是你未来的主母,断没有你先入门的道理。”
抚慰片刻,声音再提高了些,“夏嬷嬷和春喜还在后院柴房关着,你给她们送碗甜汤吧,事情没查清楚之前不要苛待了她们。”
灵鸢意会,暗骂一声狗男人,这种沾血的事居然让她来做,而且是在这个当口,不是找死吗?
“太冒险了吧。”她悄悄的说道。
“别磨蹭了,快去。”他声音如常。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他就是长得好看而已!在她转身的一刹那那个人极轻的补充一句,“是真的甜汤。”
她微微一怔,明白了,他是想验证一下宋念卿究竟有没有在监视他。
他又大声道:“最近我要忙舅舅的事,你别过来了,若是有空去看看君小姐,宽慰宽慰她。”
“是!”
夜色中,那个婀娜的人儿又从角门退出去了,另一个皎白的身影则缓缓踱回房中,不久熄灭了灯火。
两人的动静皆被屋脊上的黑衣人瞧了个仔细,他们蒙着面,互相对视一眼,随即各自行动。
其中一人连番跳跃,身法快捷,很快隐入了扶光轩的厅堂里。
“云裳……”宋念卿听完下属听风的报告,扶了扶额,脑海中浮现出那个兔子般怯弱的小丫头,长得小家碧玉的,居然和他大侄儿宋念卿搞一块去了。
“他们睡了?”
“是。”听风低头,“好像……都有些醉了。”
宋念卿咂了下嘴,一个跃起拍他脑袋,“这你也看?!”
黑衣人尴尬,“属下没看完,但那声音属下听的真真的。”
宋念卿翻了个白眼,“那还差不多,我再说一遍,非礼勿视,尤其是后院那些女眷,都是普通百姓。”
“属下明白!”
静默片刻,“欸,声音如何?”
“啊?”听风懵了,看着主子有些玩世不恭的脸,不知道他是不是在给自己挖坑。
“我说好听吗?”
“……”他吞了下口水,还在犹豫。
“非礼勿听你不知道吗?啊?”
听风愣神的一瞬,大手又拍上他的脑袋,“我平时怎么教你的!”
果然是个坑!听风苦脸,最近办差好累啊,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还不如回北关呢!“属下知错!下次……再也不听了!”
“以后看苗头不对,自动把眼睛耳朵关上!”
“是。”
都是一帮糙老爷们,要是跟阿恕一样思了春就麻烦了。宋念卿悻悻的瞧了眼身畔的那只大狗。
阿恕在旁边呜呜的叫,好像有些幸灾乐祸。
他来气了,横它一眼,忽然不动声色的道:“听风,我不是叫你把阿恕阉了吗?怎的到现在都没个动静?”
“……”听风目光一滞,看向阿恕,心想你什么时候说过这话。
阿恕听明白了,害怕似的夹住尾巴,往后面一个案几里钻,可惜身躯庞大,藏了头却露着尾。
“它又惹您了?”
“它看了女人就走不动道,这什么臭毛病,我很丢脸啊。”
听风又愣,心说你还怕丢脸,你早就没脸了,到哪丢去?嘴里却道:“好,明日属下就找吕大夫……“
“汪——”一道黑影腾空而起,随即听风被一只庞然大物压在身下。
“阿恕,你干什么?又抽风了是不是!”听风推搡。
“汪汪!汪汪!”难得嚎叫的阿恕对着他一通嘶吼,还亮出了森森利齿。
“主子吩咐的!主子吩咐的!你没长耳朵吗?”听风赶忙辩解,跟一头畜生解释也是醉了,但是不解释更麻烦,它懂。它的理解能力近乎一个六七岁的孩童,不容小觑。
“汪汪——汪汪——”阿恕不依不饶,只朝他吼。
你个欺软怕硬的东西!他气的都要吐血,“别疯了,再咬我衣裳我要揍你啦!”
“汪汪——汪汪——”
“我真动手啦!”
宋念卿看的哈哈大笑,不住拍案。
你是真狗啊!故意拿阿恕的命根子说事,你是没的玩了!听风在心里呜咽。
御风进门的时候看到一人一狗在地上翻滚,搏斗,而宋念卿坐在那里看好戏。这都什么时辰了,还玩!
唉,打起人来不管不顾,事情闹大了又不肯去赔礼道歉,关键时刻怂就怂点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要脸有什么用?开心就好!——这不是你平时教导我们的吗?怎么轮到自己就想不通了呢?
“阿恕,安静!”御风出声叫停。
阿恕呜的一声,到底是怕御风的,虽然不甘心还是退了下去。
“不要停啊!继续,继续!”宋念卿不满,拿眼瞪他。
“爷,赶紧睡吧,明日还有事呢!”
“什么事?”
“明日方之孝会去告御状,咱们要不要连夜做点手脚,让他暂时出不了门。”
“告呗。”宋念卿往后一倒,仰头靠在椅背上。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让他给方之义那个狗东西赔礼道歉,万万不能!
想当年他生母闵氏住在思梅园,哦不,那个时候还叫梅园,方之义居然借着赏梅闯入后院对他母亲动手动脚。他当时不满十岁,力气不足,使着蛮劲与他拼命,最后被他拎着领子丢了出去。幸亏兄长宋留春及时赶到申斥了他的二舅哥,否则事情就不好收场了。但是事后母亲和他还是受到了宋家族人的斥责,说她狐媚,而他则是狂悖。
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今日真是赶巧了。这些年方之义作孽太多也许早忘了那个年幼的他,他却永远记得当年那张趾高气扬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