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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比如说,方家刚刚搬到彩虹老街去的时候,楼上的那户人家为了能多占用一些灶间的面积,就从二楼的窗台倒洗脚水下来,而下面方家正在煮一锅粥。肮脏的水自然全滚进锅里。方家二老是本分的老实人,不敢去找人算账,只有忍气吞声。
彼时方家姐弟,也就是方静江和方桂芝还太小,等到他俩大一些的时候,楼上的人家要是还敢欺负他们,静江就去打人家的儿子,桂芝就在旁边骂。见一次,打一次。一直打到楼上的人再也不敢欺负他们的爹妈为止。
方静江为此从小顶着一个皮大王的名声一直到如今,说到底也无非是为了保护想保护的人。
更何况方家的老大方润江实在不似一个老大的样子,按方家人自己的话来说,那就是一个吃里扒外的。
至少在桂芝的记忆里,静江八岁的时候,桂英才四岁,还一天到晚吐血,她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子已经开始为母亲分担家务了。
每天早上两点,霭芬就把桂芝叫起来拣丝绵了。
黑色的丝绵成团成团的,先拉到门外去敲灰,敲干净了才拿到屋里一点点撕开,弄好之后每斤只能拿到1角6分钱。
就这样当一家人存满了3圆钱之后还被方润江给全部偷走了。
等到他正大光明的想带女朋友回家时,也因为母亲带着妹妹们拣丝绵而觉得丢脸,他让母亲把丝绵全部丢掉,霭芬不同意,说这是一家人的生计,之后他就没让女朋友到家里来过,也从不向女方透露自己家里的真实情况。
其实方润江要结婚的对象就是他师傅的女儿,叫做孔银妹。
师傅家里有钱,在海城开了至少两家饭店,所以师傅光是老婆就娶了两个,银妹是小老婆生的,自然什么都要争,素来是很凶悍的。
润江和银妹的婚事,霭芬是不同意的,于是润江就把户口本给偷了出去。
霭芬察觉时已经来不及了。
由于孔家嫌弃方家太穷,门不当户不对,润江和银妹的婚礼时,竟然没有邀请方家的任何一个人到场。
方润江心里不是滋味,对银妹说:“总要带一个人吧,把我弟弟叫来吧。”
静江那时还小,八岁的孩子,兴高采烈的去了,结果却被孔银妹骂的狗血喷头,气的当场就离席了。一个人,从四川北路哭着走回了家,足足走了一夜。
那一夜,他想了很多很多……
他想到自己是个男孩子,长大以后,必须要担负起家里的责任。
他想到父亲母亲以及姐姐妹妹所受的羞辱,他一定要出人头地。
而自那以后,方润江也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回家来探望父母了,即使来了,也从不贴钱,霭芬和明忠似乎就跟没生过这个孩子一样。
只有方静江心里知道,他哥哥是贪图人家家里那几个臭钱,选择从此过好日子去了。要不然那么胖那么丑那么凶的女人谁会要?
他从心底里鄙视这样的人,后来他听人说,这种人有专门的一个名称,叫做‘吃软饭的’。
可以想见,当两兄弟再碰面时,哪里还有什么话好说,他们中间早已隔了一层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了。
以长大以后要当一家之主来要求自己的方静江,做任何事,自然都是以家庭为一切的前提。
他现在眉目长开了,自有一股英气,一股浑然天成的威仪,无论他在单位里说什么做什么,总有人被他的气势所感染,从而选择依附他。
他在他周遭的世界里,是国王。
因此当他果真发怒,一拍桌子的时候,没有人敢应声,不管是德辉,德成,还是德华,无人敢忤逆他。
他朝门外喊了一声:“小四。”
卓天明立马应道:“三哥!”
方静江一步步走到岳母面前,岳母吓得节节往后退,嘴里不断地嘟哝着:“你…你…你要干嘛?”
方静江道:“从今天开始,只要让我在你们三十六弄听到一句关于白月茹的闲话…”说完,用眼神示意门外。
小四随即从地上抄起一张椅子,啪的朝墙上一扔,椅子应声而裂。
接着从地上捡起一根断掉的木头,放在手里敲了敲,道:“把人带来。”
岳麒麟便被人从家里给拖了出来,拖到了白家的门前。
岳母立刻吓得魂不附体,道:“别,别碰我儿子,我什么都听你的,我什么都不知道。”
可偏偏岳麒麟不争气,不肯好好配合。
他一直挺窝囊的,从小都窝囊,可这一次,他无论如何不肯再窝囊了。
仿佛为了要在月茹面前挣回一些面子,岳麒麟突然朝对面的白月茹动情的说道:“月茹,有些话我从没跟你说过,我打小就很喜欢你,你跟谁都行,就是不能跟一个流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