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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变成了吸血僵尸,说不恨肯定是假的。
其实莱利已经非常的努力了,就在他和诗雅决定结婚的前段时间,他将自己关在古堡的地下室中,极力克制对鲜血的渴望,忍受着痛苦折磨。
那段艰难的日子过后,莱利认为自己已经克服了僵尸的习性,于是他跟诗雅举办了婚礼,而莱利送给诗雅的礼物,是一条名为天使之泪的古董项链。
本以为会越来越好,结果因为一伙强盗的闯入,打破了全部的幸福和喜悦。
那伙强盗血洗教堂,展开厮杀,鲜血刺激到了莱利,令他不受控制,变成僵尸疯狂的杀人,虽说杀死了那伙强盗,但诗雅的亲人同样死在了他的手上。
……
莱利在古堡中苦等五十年,直至那条天使之泪,重新现世。
马小玲接下了这单生意,为保护天使之泪,在展出之时亲自佩戴走秀,可这条项链,却被一个女僵尸给抢走了。
而那个女僵尸就是莱利的女仆珍妮,天使之泪重新回到了莱利的手上,他以为这样就可以让诗雅重回身边。
与此同时,马小玲她们组团来到了Y国,想要找回这条天使之泪项链。
她们意外结识了莱利。
还从莱利口中知道了一个传说。
“传说……”
忽然,何临眼睛一亮。
怎么就忘了这茬啊。
当地的这个传说:就是森林里有精灵存在,只有心性单纯的人才能听到精灵说话,而每过五十年,就会诞生一个新的精灵。
而这个传说确确实实是真的。
以他现在的能力。
可以轻而易举找出这个精灵。
到时候再麻烦这个精灵给自己和马小玲祝福,不仅仅可以他们之间的关系更进一步,还可以让马小玲变开心。
何乐而不为呢?
女孩子肯定都喜欢这种精灵。
拥有精灵的祝福,那马小玲肯定会很开心的,只要未来老婆开心,那他同样跟着开心。
“我带你去看看精灵吧。”
“精灵?”
马小玲有些诧异。
心想这种生灵真的存在吗?
何临很坚定地点了点头:“没错,就是精灵,见完精灵之后我们就回国。”
看见马小玲点头。
他脸上露出了笑容。
事情正在按计划发展!
………
绿暮森林。
何临和马小玲漫步其中,就像一对恩爱的情侣,可惜的是没有牵手,不然他心里就更开心了。
可能有书友会说主角是舔狗,这样说的话就不对了,以主角这张仅次于书友的俊朗容貌,再加上无敌的实力和几百亿金钱,说是僵约世界最完美的男人都不为过。
之所以没有霸王硬上弓,就是因为主角非常的爱马小玲,面对爱的人肯定不可能做出这样的行为,主角相信总有一天马小玲会被感动,成为他的老婆。
现在这个年代,快餐式恋爱太多了,认识几天就可以处对象,认识不到一个月就可以滚床单,结果最后还是会分开。
这样的恋爱有什么意义?
相比起这种快餐式的恋爱,何临还是更喜欢这种细水长流的爱情,可能这种爱情更贴近于七八十年代吧。
人没有那么多的精力。
只要认定了就是一辈子。
对于这种爱情。
他很向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