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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面前摆一碗,又把兔肉分成一大一小两分,大份摆在桌上,小份放在案子上,另拿了一个碗扣上。
“姐,爹跟娘也饿了吗?”葫芦抬头看看案子前爹娘的牌位,又看看案子上的兔肉,好奇的问芙蓉。
“爹娘不吃这个,这兔肉是给你珍珠姐留的,等一会儿吃完了饭,我就给她送去,她天天在咱衣裳铺子里忙活,可能也没吃过这个咧。”
“那一会儿,我能给前村儿的王三妮留两块吗?”葫芦眨着眼睛说:“李三妮还跟我好呢,她也不说我尿床的事,她也没有吃过兔肉。”
“不准。”
“可是王三妮……”葫芦还不死心。
“不管是三妮,四妮,五妮…….六七*十妮,都不准。”芙蓉一脸严肃。心里也在想,葫芦你这是要早恋吗?你不是只爱小狗老四吗?你不是跟老四形影不离吗?这王三妮又是谁?跟你啥关系,你幺蛾子还真多,于是又拿双筷子在桌子上一敲:“赶紧——吃饭。”
葫芦听芙蓉只说吃饭,并不说让给王三妮送兔肉,心里有点失落,撇撇嘴,可也不敢反抗,拿起筷子夹着兔肉就啃了起来,一边啃一边默默的看着老四,时不时的给它扔块骨头,在葫芦心里,这小狗就跟他的亲兄弟一样,至少不会对他凶,而芙蓉姐?好吧,对他越来越凶残,如今跟自己,都不是一个频道的人了。
兔肉还没吃完,杨波就笑盈盈的跑了进来,先是抱着小狗逗了一会儿,然后又拨弄了两回葫芦的下巴,葫芦心情正不好,于是很不耐烦的把杨波的手扒拉到一边:“别摸我了……我又不是女娃。”
杨波一阵尴尬,笑着对芙蓉说,他爹,同意他去县里学手艺了,他也答应了他爹,隔几天就回家来几次,等手艺学好了,以后回石米镇,还能有个不错的活计。
芙蓉嚼着兔肉,看杨波脸上身上也没伤,满面春风的样,也不像被他爹刚虐待过,于是问他:“你爹怎么同意了?他想法转变这么快,我们都跟不上节奏了,不是吗?”
“我爹本来不同意的,后来吃了那兔肉,吃的痛快,可能是觉得,会做饭,做菜也没啥不好,以后我真手艺学精的话,不但自己吃喝不用愁了,还能帮衬家里不是?”
一场看似惊天地泣鬼神的事,就这样云淡风轻的结束了,早知道一锅兔肉就把杨老爷子给收买了,那早应该指示葫芦拿着棍多去捅一捅兔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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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儿又周一了,上班的筒子们,又悲催了,不上班的筒子们,有木有看咱的书?
鞠躬感谢书友110114081248254的打赏。
感谢几位无名的女侠,投来了热乎乎的推荐票票。
有个书友在留言区留言问我,说葫芦的原型是谁,我在这里回答一下,葫芦这货,说有原型,实在让人伤不起,因为他,好吧,已经逆天了。其实葫芦这娃,是没有原型的,只是作者构想的一个人物,如果有人喜欢他,对我来说,便是最动听的语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