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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回刚才的话题,”千叶接着道,“他们俩第一次上社会新闻,是因为杀了一头幼鹿,在谭伊市的广场上。”
“……鹿?”
“这边的人喜欢鹿,好像是几十年前城市的开拓者在附近的山林迷了路,最后被鹿群带回了正道吧,总之谭伊的市民广场上因此一直有散养的梅花鹿,政府出资专人喂养,市民和鹿的关系也不错。
“肖恩和迦尔文刚来的时候基地的手续出了点问题,带他们回来的水银针就在广场附近的小旅馆里住了一晚,结果这两兄弟当晚就宰杀了两头出生不到一个月的幼鹿,在广场角落架火烤了。两个人甚至没有意识到这样做有什么问题,连地面的血迹还有鹿头都没有清理,直到第二天,人们发现鹿群围在一块儿哀嚎,才意识到出了大事。”
“这样的事之后还发生过好几起,”千叶说着,抬手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这两兄弟,有点缺乏在文明世界生活的‘常识’。”
赫斯塔愣了愣。这个评价对她而言又何其熟悉。
“这也是为什么我不同意莫利的处理办法——我看基地内制定的、所有用来保护新人的规则永远都有漏洞,不管他们出于什么原因想接近你,你不正面击退,就永无宁日,明白了吗。”
赫斯塔深深呼吸,“大概……明白了。”
“今天是我失策了,忘记了带你出去要先预约——具体的办法,只有等我这周六带你出去了再细谈,你要是怕,明天就别出门了。”
千叶看了看表,然后从口袋里取出一张名片,“这是我的邮箱和私人电话,必要的话可以联系我,但重要的事情永远记得当面说,记住了吗?”
赫斯塔接过纸片,她有些欲言又止,良久才道:“千叶小姐真的认为,我能凭一把枪对付肖恩?”
千叶笑了笑。
“你听着,简,”千叶轻声道,“一般来说,在这个世界上可以做到藐视大部分规则,又让人难以对付的,有三种人——贵族,怪才,和狂徒。”
赫斯塔若有所思。
“贵族们家里有矿、权势熏天,怪才们才能出挑、天赋异禀,狂徒呢,则一无所有、失无可失……肖恩是这三种人之一吗?”
千叶望着她:“你是吗?”
……
入夜,赫斯塔一个人站在阳台上吹风,她不断回想着黄昏时与千叶的谈话,那把银色的钥匙被她紧紧握在手中。
门外走廊传来脚步声,赫斯塔回头,见图兰推门而入。四目相对的一刻,图兰向她这边望了一眼并微微点头,还未等赫斯塔反应过来,她就已经进了自己的房间。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左右,莉兹也回来了。
她和图兰一样戴着一顶军绿色大檐帽,脸上身上都沾满了灰尘,她很快去冲了个澡,回来的时候已经换上了干净的家居服。
“你们今天去了哪里?”赫斯塔问道。
“野外急救训练。”莉兹回答。
“所有人都去了吗?”
“嗯。”莉兹点头,“等你通过了十五公里越野跑的考核,之后就也能和大部队一起训练了,对新人来说……一般都要先单独磨半年吧。”
“肖恩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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