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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你们继续搜寻,一旦发现任何可疑的东西,就给我送过去。”说罢,林栗坐上柚木市公安提供的警车回到了柚木市。
第二天早上,经过了一晚的休整,林栗觉得精神好了很多。林栗把搜集来的几样看上去像人体遗骸的东西和几根头发带到实验室检验。头发的DNA检验结果很快出来了,排除了与刘伟有血缘关系,因此可以确定红色头发不是来自刘洪天的头上。林栗突然想到严晓冬被烧死的现场,也曾捡到一根类似颜色的头发。于是,他把那根头发从物证室找来,与别墅后山捡到的头发及包裹中捡到的头发对照检测结果,果然这几根来自三个现场的头发来自同一个人的身上。
会是谁的头发呢?包裹里为什么会出现人的头发呢?林栗心里闪过几个疑问。
林栗又对搜集到的坚硬物进行了脱石灰质处理,以便显微研究,进行免疫学、血清学和化学测试,看是否有人体组织或血液存在。由于要一周的时间才能知道检验结果,所以,在下一步的工作展开之前,林栗有充分的时间对整个案件做一番思考。
林栗打电话询问古树青对此案的侦查进展。古树青告诉他,由于这个案子没有什么确定的信息或物证,就目前来说,无法表明有人蓄意谋杀刘洪天。除了贵重的物品在爆炸中被破坏之外,家中所有的现金及珠宝,似乎都能在现场找到。刘洪天现有的经济地位和他的暴富过程,表明此次爆炸及他的失踪存在某种阴谋,刘洪天到底是死是活目前无法给出结论。
发生这么大的爆炸,新闻报纸登了出来,电视台新闻也播了出来,假如他还活着,他怎会无动于衷呢?从刘伟的表情来看,显然他目前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刘洪天和他失去了所有联系,手机无人接听。那么,到底出了什么事呢?
刘洪天每年这个时候都要去乌山岭北的别墅小住几天,这是公开的秘密。如果有人要害他,除了知道他的习惯性行踪之外,还有一种情况,凶手要能进入这栋别墅。可是这栋别墅的地点很特殊,别墅后面连接的是山,有高高的院墙,院墙有一道通往后山的门。倒塌的院墙无法判断那时的铁门是开的还是关的,但是要从后面院墙的铁门进去必须要有铁门钥匙。通常,不是刘洪天信得过的人,不可能有铁门钥匙。但是,所有这些能证明当时情况的痕迹均毁在熊熊大火之中。如果是一个意外,那么又是什么导致爆炸的呢?又是什么引燃大火的呢?现有证据没有一样能说明问题。看到刘伟痛苦的眼神,以及严晓春无助的表情,林栗的心情便会很沉重,仿佛自己没有尽到责任似的。
经检验证实那些像人体遗骸的东西是融化了的硬塑料,看上去像人的骨头组织。此刻,林栗困惑不解。对瓦砾进行了广泛的搜寻,几乎可以100%地肯定刘洪天的遗骸不在里面。根据古树青的说法,警方对周围树林的搜索比他所能做的还要彻底。如果这一切是刘洪天自己干的,发生那爆炸之举就是想掩盖房子里发生了什么事了。但从现在搜索到的证据来看,房子里并没有发生过什么其他事。这样,他杀的可能性就很大。
寻找刘洪天尸体的事一直没有进展,直到第二年的4月中旬,刘洪天失踪后第四个月的一个星期六,林栗在整理从现场搜索到的物品时,目光又触及那几根红棕色的头发。他想到头发不是刘洪天的,那么,一定有其他人到过那片树林。那片树林距别墅有一段距离,被爆炸后的尸体到达那片树林很可能是极限。越过那片树林,是一个峭壁,峭壁下是另一片树林,因为峭壁下的树林离别墅将近有一里路远。
会不会在那儿呢?
林栗立即从墉湖派出所叫了三个警察,迅速赶往峭壁下的树林。果然,当晚在墉湖镇乌山岭靠峡谷庄的一处树林里,他们发现了一具腐烂的尸体。林栗的心猛地震荡了一下,他知道这具尸体是谁的了。
第二天下午,柚木市公安局得知消息,派了人过来。遗骸是不是刘洪天的一时难以确认,尸体腐烂得很厉害,甚至死者的年龄和性别也无法确定。经过和刘伟的DNA比对分析之后,林栗证实了他心中的想法,死者是刘洪天。
但是,峡谷庄离爆炸地点毕竟有相当一段距离。警方没有扩大范围搜寻更远的距离是有道理的。从当时飞出去的碎片能够到达的最远距离来看,完全可以排除刘洪天被扔出那么远的可能性。至于刘洪天能从爆炸中逃生的说法则更难令人相信。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鉴定结果刘洪天的直接死因不是因为爆炸,而是头颅骨折。刘洪天是在爆炸中受的伤,还是在掉下悬崖时受的伤,又或者是被人击伤的?无从知晓。另一些发现包括:尸体肋骨骨折,左臂和左头盖骨有烧焦的毛发,后者表明刘洪天曾受灼于热或火。这样一来,可以确定的是,发生爆炸时,刘洪天无疑在别墅里或附近某一个地方,而且,当时并没有受到致命的危险。
刘洪天尸体的发现解决了一些问题,同时又产生一些新的问题。比如,他如何从这么强力的爆炸中脱身?假定他能脱身,又如何在黑暗中走出几百米远?既然他活着逃了出来,后来为什么又死了?公安人员认为,不能排除头部遭击的可能性。林栗仔细观看了腐烂得很厉害的尸体,尽管右腿、臀部和左臂上仍留有些软组织,但总体而言,刘洪天的尸体基本上只剩下骨骸,就像木乃伊文物,颜色呈黄棕色,体内器官和软组织全没了,头颅已脱离身体,手指和脚趾大部分被肉食动物吃掉或是被啮齿类动物咀嚼掉了。
头颅显示出几处不规则线形骨折于右脸部位和右太阳穴部位,没有凹陷或挤压的痕迹,表明有人使用过钝器;而骨折的存在,则与跌落的情况相符合。
头颅里脑组织已不存在,头颅底部脊椎骨起始处便是枕骨大孔。有暗红棕色痕迹,从骨折处沿枕骨大孔向上、向后,乃至向下延伸。刘洪天曾遭受严重的钝器伤。头颅的另一侧没有类似证明这不是干了的脑组织的痕迹。刘洪天眼球之间有一个口子,没有烟炭或金属碎片残存,口子的圆周也不整齐,推测是尸体腐烂的结果,也有可能是被食肉动物啃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