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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风险,总体来看死的风险其实非常小。对于没什么背景的人来说,如果成功了,那就是真正的改变命运。能过劳死的都是高薪行业,其他行业过劳还没钱,谁会去过劳。”
赵慕慈一阵愤慨:死的风险非常小?那是你没摊上。真要摊上那就是百分之百。
说到高薪。不得不承认,相比较其他相同从业年限的律师而言,或者大多数相同从业年限的其他职业而言,涉外非诉律师的薪酬确实还是可以抚慰人心的。可是做律师一定是为了钱吗?或者说,猝死的律师是被钱累死的吗?
赵慕慈有时候会看到这样的过激言论,言下之意律师一味追逐金钱,所以被累死是活该。大概就是那句古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但她并不是很不认同。真要为钱的话,以Danny的经验和资质,去企业做个首席法务官不是更好?至少也有百万以上的报酬,可不比他在律所舒服得多。
说到底,还不是为了那一份法律人的职业荣光。成为合伙人,运筹帷幄,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推动中国法治进程。
这样的理想和愿景,没人会挂在嘴边,也不会做成标语挂在律所墙上,更不会出现在与客户的对话里。
但每个法律人,至少在赵慕慈认识的律师里面,十有八九心怀这样的愿景,并且将这样的愿景化作认真工作的动力,体现为客户着想的设身处地里,体现在充满智慧和稳妥的交易架构设计里,体现在无数个与政府机构交换意见的交流沟通里,体现在无数个熬夜通宵的宣传写作里。
如果只是为了钱,光凭这种长时间加班的辛苦和高强度的压力和工作标准,除非是走投无路的人,否则没人能坚持下去。
除了钱之外,促使律师向前的,还有一份责任心,和一份早在法学院时期就被种植到心底的职业荣光和精英意识---借由自己的所作所为,借由整个职业共同体的所作所为,推动法治进程,促进社会改变,推动一个更好的世界的形成。
赵慕慈也看到这样的评论:
“我大二的时候曾在东莞一个电子集装厂上过一个多月的班,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一周上六天班,机器二十四小时转,到手工资不到三千块,所以我真不明白那些精英,你工资那么高,你还在那里叫啊?不太明白一些人为什么会这么忙。”
看来似乎是来自一位比较年轻的基层劳动者的思想。赵慕慈心想,对于在金钱和温饱线上挣扎的人们来说,确实比较容易发生这样的感慨:工资那么高,就该感恩戴德,辛苦劳作,至死方休,叫什么惨?矫情。
然而老祖宗似乎有这么一句话:“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仓廪和衣食,是实打实的物质生理需求,是需要金钱来满足的最基础的需求,所以不管是这位基层劳动者,还是赵慕慈这样的名校毕业生,在奔向社会的那个节点,最容易被触动的,便是高薪和光鲜亮丽的高端律所职位。先让自己活下来,有饭吃,有衣穿,有屋住。凭借多年的学习竞争优势,抢占最好的职业资源,并且引以为豪。至于要付出什么代价,往后再说。
然而钱是没办法使人得到真正的满足的。物质需求满足之后,便会有进一步的需求,比如精神的闲适感,生活的愉悦感,和可支配时间的充裕感。
拿着高工资的“精英”们之所以会叫,是因为他们在物质需求满足后,发展出了精神需求,却无力满足这种需求,因为光是工作交换物质资料就耗费了他们所有的精力和时间。欲求不满的时候,用以交换物质资料的工作本身便失去了往日的好,进而显得愈发残酷起来。
并非“精英”们矫情,实在是发展阶段不同。他们的痛苦也是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