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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东方朔不再卖关子,说道:“阴曹地府的赌资有且只有一个,灵体能量。他们赌博的彩头就是自身灵体的能量。”
够狠!这和赌命、赌肉、赌血已经毫无区别了。
据东方朔介绍,阴曹地府的赌徒,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灵体能量拿做赌注,输赢就在一瞬间,各自愿赌服输。有的鬼魂一夜强大,灵体能量充沛,瞬间变为大拿,而更多的鬼魂则是逃脱不了重伤甚至湮灭的结局。
有鉴于此,赌博在阴曹地府是坚决打击的行为,任何涉及赌博的鬼魂一旦归案,将受到最严厉的处罚。
赌资没收!哪怕赌赢的能量已经吸入体中,穷尽各种办法也要将其抽离灵体,无论原本灵体会生还是死亡。
在我看来,阴司并不在意赌输的鬼魂,那是他们咎由自取。在阴曹地府中尚没有类比人权的鬼权。阴司惧怕的就是那些未经合法手段,一夜强大的灵体。
这些个鬼魂确实是一股极其不稳定的因素。
如此看来,抢夺赌资确实是极其严重的犯罪。那么多的赌资和相关鬼魂的灵体能量一并被劫,作案者确实极端恐怖凶厉。
常遇春出发赶赴犯罪现场。考虑到这样严重的犯罪现场不排除与脱逃的第九殿罪魂有所关联,罚恶司都司钟馗自然也要提供支援,一并前往。
而我,为的就是图个新鲜,凑个热闹。
至于候补军差学堂的课程,自然由常遇春同学的手下小鬼帮我们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纯属尊重。其实候补军差学堂也没有点名一说。
一路上我随着两名大汉大踏步行走,边走边听着常遇春介绍他下辖辖区的概况。
让我吃惊的是,常遇春管辖的辖区正是大明坊。
所谓大明坊,居住的鬼民都是大明年间身死的国人。这个大明年间只从明太祖朱元璋登基称帝计算到李自成攻破北京。至于之后的南明时期,哪怕如何忠诚于旧主,只要身死之日晚于北京城破之时,一律迁入大清坊居住。
当然,凡事都有例外。明末名臣史可法,虽然死于北京城破之后,但考虑到史可法名声太大,骨头太硬,天下皆知,特批破格迁入大明坊居住。
试想史可法这样的刚强之人,若是让他迁入大清坊,看到那么多身边的人个个留着一条小辫子,那冲突将永不停息。
名声在外的,果然处处有特权。
规矩似乎永远都是为遵守者而立。
命常遇春管辖大明坊治安,确实是高明之举。倚仗开平王的名号,大明一朝除了少数几个头部人物外,无人胆敢违逆他的号令。
这是真正的地头蛇。
我数了数大明朝头部人物,除了明太祖和马皇后会让常遇春哆嗦之外,再无其他可以俯视常遇春的人物了。即使是同样被追封为王的徐达,也只能说是平起平坐。
至于曾经的太子朱标,那还是常遇春的女婿。可想而知,其他彪炳史册的明朝将相甚至大明皇帝,似乎谁都没有可以轻视常遇春的资格。
这可是大明的开国先驱,和太祖称兄道弟的人物。
是你,你敢轻视和你祖宗一起创业的老兄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