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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猎魔(30)
双案并行。
明恕和萧遇安前往洛城追查墓心的线索时,公丨安部特别行动队在源海县霞犇村介入了李国忠、李良友父子惨死一案的调查。
最初,源海县和海陆市警方不愿将调查的主导权交给特别行动队,只想让特别行动队行使监督与指导的职能,理由是特别行动队远道而来,不了解当地的风土民情,直接办案可能会遇上诸多困难。
沈寻——特别行动队的负责人——笑容得体,说出的话却半分面子都不给,“你们了解霞犇村的风土民情,办案不会遇上困难,但为什么李家父子的案子至今已经过去十二年,你们仍然没有将凶手缉拿归案?”
当地警察从未与特别行动队的精英们接触过,见来的全是年轻人,主事的也不过三十来岁,以为糊弄糊弄也就过去了,没想到直接撞在了硬钉子上,一时乱了方寸。
沈寻态度非常强硬,抵达霞犇村的第二天,就带领队员展开了调查。
特别行动队地位特殊,拥有地方警方不可企及的行动权与决定权——明恕随特别行动队辗转全国查案时,就时常大呼痛快,回冬邺市之前还特意叮嘱沈寻,让对方时刻想着自己,每年让自己回特别行动队过过异地侦查不受拘束的瘾。
沈寻那时跟他开玩笑,说这也不是不可以,但他不能像以前那样,一到特别行动队,就欺负年纪小的队员。
想他明恕刚正英武,怎么会欺负小队员?琢磨半天才想起,沈寻说的应该是他趁乐然喝醉了,和别的队员一同逗乐然那次。
沈寻一拍板,源海县公丨安就不仅不能参与侦查,还要接受渎职调查。
如明恕所料,李家父子的案子并不难破,只要下决心查,很快就会有结果。
命案最重要的证人,李良友当时的女友李春燕至今未婚,穷困潦倒,独自照顾年迈的父母。沈寻亲自到她家中探望她,一进屋,就听见低沉的哭声。
霞犇村已经不是过去那个连电视信号都不通的落后渔村,李春燕已经从媒体上得知李红梅为揭露真相而犯下的罪行,终日内疚难安,以泪洗面。
“这十二年来,我没有一天不向良友忏悔,可是当时,我实在是没有办法。”
李春燕面容苍老,早已不复十多年前令年轻小伙争先追逐的明丽,枯黄的头发遮住她半张脸,她轻轻拨了拨,声音带着哭腔。
“你们是大城市里的人,你们不明白,村长在我们这种地方,就是旧时代的皇帝。李书显是村长的儿子,那就是太子。我眼睁睁看着李书显找来的人把良友、阿伯打死。李书显威胁我,说我如果不给他作证,我的父亲和兄弟也会被人打死,我也会被他们轮流强丨暴……”
里屋里,传来老人压抑的哀叹。
“李书显问我——‘你信不信我可以一手遮天’?”李春燕抬手擦掉眼泪,但又有新的眼泪涌了出来,“他说,在霞犇村,他和他老子就是王法,他有本事杀良友和阿伯,就有本事杀我全家。他还说,他家在县里也有关系,县里都要卖他爸一个面子。”
说到这里,李春燕扬起脸,透过窗户望向外面平静的海,“你说,我们这样的人,和那些搁浅在海滩上的鱼什么分别?良友和阿伯已经死了,我除了屈服于李书显,还有别的选择吗?”
沈寻说:“现在你有了别的选择。”
李春燕缓缓起身,在昏暗的光线中颤栗,“我的身体已经被李书显废了,他作践我,强迫我,我以为这一辈子都看不到这个恶棍付出代价。幸好,幸好你们来了。我等你们,已经等了太多年。”
沈寻叹气,“抱歉,是我们来迟了。”
经过层层调查,霞犇村与源海县官黑勾结的铁证浮出水面。李书显的父亲李渔戈——目前在陆海市任职——涉嫌谋杀、受贿、滥用职权、组织黑丨社会,被隔离调查。李书显本人也在海陆市被控制。当年侦办李家父子一案的警察承认,现场线索清晰,作案者就是李书显找来的打手,但迫于李渔戈的压力,还有得到的好处,才提出凶手是外乡人这一说法。
随着侦查的进行,霞犇村陆陆续续有村民站出来,指认李书显、李渔戈的罪行,源海县沉积十多年的黑幕因冬邺市高校宿舍杀人案,被一丝一丝抽丨出,曝光在公众的视野中。
特别行动队还要在源海县待一段时间,沈寻的意思是既然来了,就不能放过任何一点龌龊,要将源海县乃至海陆市的黑暗一网打尽。
“也好,小地方的龌龊最磨人,是该好好清除一下了。”萧遇安拿着手机站在窗边,太阳的金辉落在窗外的树枝上,也落在他身上,“如果你们查清李红梅家的真相就走,我这边有个责任心极强的家伙就要不乐意了。”
“明恕吧。”沈寻低笑,“转告他一声,霞犇村、源海县包在我身上,如果他实在是想来,那也没问题,特别行动队的大门随时向他敞开。”
“现在恐怕不行。”萧遇安也笑,声线比沈寻低沉,“他手上还有一桩案子没有了结。”
?
“阿嚏——”明恕打了个喷嚏,自言自语道:“谁又在说我?”
萧遇安给他放一天假,他一觉睡到上午10点多,扭头一看,床上只剩自己一人了。他挪去萧遇安躺过的地方,又抱住萧遇安的枕头嗅了嗅,不管是被窝还是枕头,都已经没有余温。
这说明萧遇安很早就起来了。
他又躺了一会儿,套了条睡裤,搓着头发一路走到客厅,又走到厨房,连喊了三声“哥”,都没得到回应。
他努了下嘴,确定萧遇安已经丢下他,独自去刑侦局了。
“好像你不用休息似的。”明恕嘀咕着走去卫生间洗漱,还没漱完口就听见肚子叫了一声。
“哎,饿了。”他咬着牙刷,看着镜子里那张睡眼惺忪的脸,忽然想起昨天被拍下的那张“不丨雅照”,愣了一下,然后自个儿瞎乐起来,用不知道什么调子糊里糊涂地哼唱道——
“好东西,好东西,你是一个好东西,好呀好东西……”
洗完脸,他仔仔细细地刮了个胡子,去厨房关掉灶上小火炖着的鸽子汤,解开盖子一闻,“啧,真香。”
姐姐萧谨澜最近没有来过,家里也没有鸽子,这鸽子只能是萧遇安大清早去菜市场买回来的。
明恕舔着嘴唇,咽着口水,拿出一只吃饭用的碗,刚想舀,发现不够大,一碗一碗地盛太麻烦,索性找来盛汤的大钵,将鸽子带汤全都倒了出来。
倒完了才看清楚,居然有两只鸽子。
“我操。”明恕握着筷子,“我在你心中就这么能吃吗?一下吃两只?要不给你留一只吧?”
十分钟后。
明恕吃完了第一只,看了看大钵里的第二只,想法就变了,“哎,刚才忘了夹出来,已经沾上我的口水了,而且鸽子还是趁新鲜的时候吃最好,留到晚上味道就变了,我还是帮你吃掉吧。”
又过了十分钟。
明恕将筷子放在只剩骨头的大钵里,瘫在座位上揉肚子。
“嗝——”
“我也太能吃了。”
“你真了解我。”
12点过,明恕已经哼着歌收拾好厨房和客厅,还把自己和萧遇安换下的衣服洗了。
所有家务事里,他对“洗”最擅长,洗碗、洗衣服、洗水果,不仅速度快,洗得还特干净。
究其原因,不是因为他勤劳,而是因为他不会做饭。
萧遇安承包了家里的伙食,他乐意给萧遇安洗衣服。
晾好最后一件衣服时,他提了提裤子,发现裤沿都快滑到股丨缝那儿去了。
这裤子是在网上买的,拆包就发现不合身,尺寸太大,但几十块钱的东西,懒得跟店家换,一直扔在家里,现在挂在腰上松松垮垮,走几步就往下滑。他里面什么都没穿,挂着空档,脑子一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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