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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思维和建国先贤意图的话语来,但至少让我知道你们的真实水平。”
“OK,谁先来?”
“约翰,你先来吧。”露丝伯格发现一个男生盯着自己显出跃跃欲试的表情,便点了他的命。
“我叫约翰·博尔顿,是州空中国民警卫队的预备役军官。”
这个男生自我介绍,“我是今年一年级的新生,特地选择露丝伯格女士的宪法课程。”
“谢谢你的选择,你不会为这个选择感到后悔的。开始吧。”
“我个人认为爱德华先生的那篇文章存在很大问题,从根本上说犯了重大的原则性的根本上的错误。”
“我勒个去”爱德华直翻白眼,“大哥你上来就是一个重-原-根三连,这是要把我当场批判一番么?!我去大爷的”
旁边克里斯也皱起了眉头,挠挠爆炸头,以一种看白痴的眼神,从上到下扫了博尔顿两眼。
这厮体格强壮,坐着也是黑铁塔一尊,博尔顿当下便机灵灵打了个冷战,想起了之前关于耶鲁大草坪“革命区”的一些不好传说。
赶忙扭头,不敢和他目光对视。
可却正好对上茜莱瑞笑盈盈的眼神,她觉得好笑是因为接触两个多月来,爱德华总是显示出与年龄不相符合的稳重与能力。
哪怕被阿诺德法官和所罗门联手痛殴的时候,也扛了过来,至少还维持着体面。
今天课堂上被新生当众挑衅,倒是让她产生了看热闹的心态。
何况博尔顿年纪不大,打扮却非常的……让人无语。
这个时代,是讲求个***,追求自我的年代,嬉皮士运动从五十年代开始兴起,一直到现在都还热火朝天,从其中衍生而来的波西米亚风格,更是横扫年轻人的衣柜。
像爱德华这种好学生的都不见得穿正装,一件胡里花哨的短袖T恤,外面一件格子衬衫,配牛仔裤和帆布鞋或者翻毛皮鞋就是当下最典型的学生打扮-有点出格,但又不至于让道学先生们发作,至于茜莱瑞这种超短裙的麻烦会更大,可比起在校园里公然裸奔只在关键部位套个圣诞袜来,那还是可以接受的,而且男教授也得多看几眼不是。
茜莱瑞自己这儿就有点头痛,超短裙固然让她在校园里享受到了大量炽热的目光,代价就是走路时一只手得伸到后面按着裙子,防止走光。
博尔顿倒好,小分头用发蜡抹的光可鉴人,全身西服套装一丝不苟,雕花皮鞋贼亮,这倒是“革命”前耶鲁学生的标准打扮,但自打运动开始之后,基本就没人这么穿了。
因为教授们顾忌身份还是这套经典打扮,学生要是和教授们保持一致,那岂不是不响应革命的学贼?就不怕走夜路被革命学生打闷棍么?
而且这货年纪轻轻还在上嘴唇留着道一字胡,这就让茜莱瑞觉得更好笑,看起来活像个跟不上时代潮流的古板傻瓜,或者说一个穿着过时戏服的蹩脚演员在没有人的舞台上顾影自怜。
博尔顿却以为这圆脸漂亮妞是为自己的外貌所倾倒,眼光下移又看到熠熠生辉的大白腿,顿时整个人都陷入了激动中。
“我们的国家目前正陷入困境中,而导致困境发生的原因,就是爱德华先生的观点所引起的,实际上作为一个法学生,我们应该以法律作为自己的最终要求,而不是所谓的道德与良心。同时我对他在法庭上使用的诱骗手段也感到迷惑不解,法庭是公开公正的辩论场所,控辩双方应该以各自所掌握的证据来说话,而不是以各种诡计来和对方打心理战。”
“我们的法律制度是建国先贤所创立的,是富有生命力的,是完美无瑕的!”
“所以,如果碰到打不赢的官司,应该从自己方面多下功夫,仔细钻研判例和研究法条,而不是在质证耍各种小手段。”
“同时,我对于执法者们有小小的出格举动表示理解和赞同,毕竟他们头上有法律而犯罪分子可没有,这样等于是捆住执法者们的手脚,让他们武装到牙齿且奸诈无比的罪犯去搏斗,这不公平。”
“你fxxk留个小胡子就当自己是鲁迅了啊!”爱德华大怒,心里开始翻腾起来“老子招你惹你了,你一上来就把我当靶子打,我呸。”
博尔顿此刻自我感觉良好,摸了摸小胡子,继续张嘴,不料却被露丝伯格打断“OK,我明白你的观点。谢谢你的坦诚。”
博尔顿悻悻闭嘴,扭头看了茜莱瑞一眼,后者也正看着他,博尔顿非常帅气(自认)的,一抹小胡子,左边嘴角高高咧到眼袋底下,茜莱瑞见状笑的更加灿烂,实际上若不是在课堂里,她估计能笑得在地上打滚-这家伙看起来太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