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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 第227章:paradox4·对峙的矛盾。
身为知情人,林晓月当然知道火山高夫的相关情报,不过她也不会告诉秋濑或。此时这位在生存游戏中率先想要杀死1st天野雪辉的3rd,居然在跟踪他们,林晓月简直不能理解。
“为什么跟踪我们?”秋濑或对于林晓月自言自语时说出的这个问题不以为然,“这个问题不是很好理解吗?他是今天才出现的,那么就是我们今天做了什么事,引起了他的注意。而我们今天基本上都在市里到处乱逛,以你一开始骑车的速度,他压根追不上。”
秋濑或双手一摊:“那么就很好推理了,他是在我们去过那起案件现场后才跟上我们的,因为在那之后你骑车时放慢了速度,多抄几条近道就能盯得住我们。也就是说,他和那起案件有关。”
说着,秋濑或又皱起眉,看着下方因为跟丢了人而一脚踢在角落里的铁皮垃圾桶上的火山高夫,喃喃地说:“虽然说罪犯通常会有回到作案现钞欣赏个人成果’的心理,但是那起案件真的是他做的吗?”如果像林晓月所说,这人是个惯犯,为什么这次会失手?
失手的罪犯通常会出于不服输的心理,对失败的对象再次下手,可是,为什么这个人盯上了他和雾崎风见?一个可能性出现在了秋濑或的脑海里:那起案件不是这个人做的。
侦探的推理能力上线:虽然有很多地方他还不了解,但是今天他会和雾崎风见出来,本来是为了找雾崎风见所说的妹子,他不知道为什么她要先去自己出现的地方再在市里乱跑,不过,如果将找人作为真正的目的,那么雾崎风见会前往那个案发现场,难道就是为了这个目的?
也就是说,那起案件真正的凶手,其实是雾崎风见说的妹子?
……等等,这个猜测未免有点惊悚。秋濑或转动脖子,带着探究的眼光看向林晓月。后者正忙着对面具男盯梢,没空管他,秋濑或又收回了视线,决定先考虑别的。
先不管真正的凶手是谁,如果真如他所想,凶手并非下面的面具男,那么他会跟踪他们的理由,就能够推理得出来了:他本来想杀的人就是那起案件的受害者,结果被人抢先,于是想要找到另一个凶手予以报复,而他和雾崎风见因为进入现场的行为被认为有关,想从他们这里找到那个凶手。
莫名其妙就被杀人犯盯上,秋濑或的心情更差了,不过也隐隐有些兴奋。对侦探来说,案件无疑是最棒的调味剂,比起那些有警视厅许可的侦探,他可没多大机会接触到真正的刑事案件。私下调查说不定还会被冠上妨碍警方调查的名头,那种事他可一点儿也不想要遇到。
林晓月压根不知道秋濑或此时的心情,她只是等火山高夫离开后,又轻松地拽着秋濑或走了。临骑上自行车前,她又想到了什么,扭头去警告秋濑或:“少惹事生非。”
秋濑或当然不会把她的话放在心上,林晓月也没指望,倒不如说她这句话就是为了激起秋濑或的逆反心理。秋濑或能想到的,林晓月当然也猜得到,更何况她有剧情当武器。秋濑或只要展开调查,就会不可避免地去找路云帆,她就可以找得到人了。
倒不是说林晓月不相信自己找人的本事,而是多一个人帮忙多一分把握。
晚餐林晓月得出去解决,秋濑或说父母在单位留了东西给他,他得过去拿。单位的距离比较远,所以他要到很晚才回来,给了钱就让林晓月自己去解决了。
秋濑或的伪装非常完美,从接到父母的电话,到后来的神态举止,都没有任何破绽。如果林晓月不是早有准备,估计都会被骗过去。目送着秋濑或骑上自行车跑远,林晓月盯着手里的钞票看了看,觉得她也来自由行动吧,秋濑或将主意打到3rd身上,反过来她就轻松了。
于是,林晓月愉快地去了柏青哥店,将手头的钱都兑换成了小钢珠。
柏青哥店的老板,大概这辈子都不会忘掉那一天:在那个晚霞刚刚出现在天边的日子,他的店里迎来了一名男性。之所以不用少年或青年这类有具体年龄段的名词来指代他,是因为他的外表的确很年轻,不过气质上却比起很多成年人还要稳重成熟。老板出于一点私心,做了这笔生意。
这成了老板后悔的根源,因为在之后短短的半个小时内,对方将那些小钢珠翻到了令人难以想象的倍数,兑换完奖品,他就出门去旁边的商店转卖了,光是想想对方赚到的钱,老板都想哭。
怎么会只凭借技巧就达到那种程度啊!作弊!绝对是作弊!
被当成作弊的林晓月很悠闲地数着刚赚到的厚厚一沓钞票,随手塞进了口袋,然后继续往前走。路上的行人比较多,难免会有碰撞,林晓月刚被人撞了一下,便挑起了眉,在对方和她错开距离前就用另一边的手拽住了对方的后衣领,接着便是狠狠一拽。空余的手握拳,用力捶向对方的小腹。
这么一番动静还是挺大的,周围人又多,当场有女性被林晓月吓得尖叫,又很快在林晓月安抚的温柔微笑中忘记了惊慌。林晓月现在这张脸实在是太占便宜了,当她没什么表情的时候,给人的感觉是成熟淡漠的,甚至会因为凌厉的眉眼产生敬畏感。而当她微笑的时候,就好像破开的冰层里,忽然绽放开一朵还未完全褪去寒意的早梅,温柔与冷漠交融,矛盾又梦幻。
这个世界果然是看脸的,林晓月毫无疑问地开了个大挂。
“这位先生试图偷走我的钱,所以我抓住了他。”林晓月解释着,抓住了对方的手腕,还没来得及收进口袋里的一叠钞票,再明白不过,周围的人便感慨般鼓起了掌,因为那份身手实在惊艳。
林晓月非常从容地表示要带着那人去警局,便押着人走了,而人们也纷纷给她让出一条道,顺利得不可思议。警局距离这里并不算远,因为本来就是闹市区,经常会发生事件,这样也方便赶到。
大门口的人不多,零零散散的,边上还有条隐蔽的小巷子,林晓月扭着那人的手腕,就将那人丢到了巷子里,不等对方从撞到墙壁的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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