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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着巧笑嫣然的女人。
“那是你的事情,是你自导自演被自己被.操的戏码,待会要被.操的人是你。”许戈听到自己的声音如是说着。
可不是,只要不是她就好。
连翘声音细细的:“怎么会是我的事情呢?许戈他们真正需要的是1942领导人的妻子,听听,他们现在正在讨论到底谁才是真的许戈,他们现在弄不明白到底谁才是真的许戈,他们很怕弄错操的是一冒牌货,最终导致于变成同行的笑话。”
“对了,他们的头是一名虔诚的穆斯林教徒,一旦他认定谁是许戈的话,他就不可能向另外一名无辜的人下手,这个你可以放心。”
络腮胡男人离开。
“许戈,现在所剩时间不多了,很快的被我收买的人将会想出办法,这个办法就是谁的无名指上戴着婚戒,谁就是1942领导人的妻子,以你这么俗气的性格,我猜你们肯定会在自己戒指上刻着各自一半的第一个字母。”
还真的被她猜到了,那字母还是许戈提倡刻上去的。
“许戈,你还有一个机会推翻我全盘的计划,待会,当他们凭着戒指认定我是阿曼达时,你可以告诉他们真相,我相信你有办法让他们相信你口中的真相,到时候当观众的人就会变成是我。”
“当黎明来临前,厉列侬就会出现在这里,你说那时候,他会不会杀了我,而那个时候,你们的未来将会彻底摆脱那个叫做连翘的女人。”
木然开口:“不,我为什么要那样做,我说了,再来一次的话,我会死的,我刚刚嫁给阿特,我不能死。”
若干的年前,不是没想死过。
某年某月某日,年幼的她傻傻的:阿特,回头,阿特快回头。
他真的回头了。
然后呢,她就舍不得死了,假装着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那个晚上,许戈哪里也没去。
怀揣着的那个秘密一天天在长大,最初只是小小的一块小石头,现在小石头长成了沉甸甸的山。
那么沉那么重,日以继夜压在她的心上。
木然说着:连翘,不要再浪费口水了,我会睁大眼睛看着第一缕阳光。
“那就好。”吃吃笑着:“许戈你要牢牢记住,你曾经有那么一个机会,一个可以阻止整件事情发生的机会。”
“可由于你的自私和怯弱导致于把原本可以置身事外的人卷入事件中。”
“再怎么巧舌如簧,你也颠覆不了这是一起人为事件,而且还是一起可以避免的人为事件,等整个事件接受后,我希望有人会告诉你,这一切事情都是你自己自作自受。”
吃吃笑变成了叹息。
“许戈,但愿太阳升起时,你还能保有现在强硬的心里素质,真觉得整个事件和你毫无关系的话,你可不能闭上眼睛去逃避,一旦逃避了就暴露出你的心虚。”
紧紧握着手,说着:
“一模一样的面孔并不代表拥有一模一样的思想,如同一模一样的皮囊下是各自不同的人体机构,这些人体机构中也包括阴.道。”
“哦——说得很有道理。”声音拉得长长的:“可是,许戈说和实践是两回事,说得多酷都没用。”
许戈闭上了嘴。
“许戈,我得提醒你,现在你不是十二岁,现在你是二十四岁。”
从掌心处传来锥心的痛,目光牢牢盯着那方块玻璃。
“接下来即将发生的好比是一场游戏,这场游戏所带来的利弊相信你心里再清楚不过。”
“许戈,记住了,我只是这场游戏的发起者,真正掌握游戏主动权的人是你,很快的,你将面临着第一个选择,是选择开口还是选择沉默。”
安静着,目光朝着前方。
“听到了脚步声吗?那是游戏的倒计时声音,滴答,滴答……”
那些停在面前的脚有的穿着旧军靴,有的穿着球鞋,身材最为瘦小的年纪也不过二十出头,他身上穿的是巴塞罗那队的十号球衣。
这些人身上有几处相同点,脸色黝黑,牙齿洁白,消瘦的身体怎么看都不像是会干坏事的人。
连翘给出的讯息很准确,的确这一群人中更有说话权的是二号人物,也就是那位之前拿走许戈戒指的络腮胡男人。
络腮胡男人在这一群人中身材最为强壮的男人耳边耳语一番,取得一致肯定之后,身穿巴萨十号球衣的男人分别检查许戈和连翘的手。
戴在无名指上的戒指让那群人直接认定,两个长相一模一样的女人谁是已婚谁是未婚。
已婚的当然是1942领导人的妻子,未婚的只是一名不折不扣的倒霉蛋。
他们不管为什么这个倒霉蛋会出现在这样,他们只关心明天太阳升起时,那放在互联网上的视频可以让他们在精神上践踏他们的敌人。
虽然没什么逻辑,可连翘还真的说对了:这一刻她手中就有一个选择权。
当两名索马里青年党分子解开绑在连翘身上的绳索时,那个选择当真产生了,是选择沉默还是选择开口。
这位南加州来的小姐真是一名天才选手。
时间好像停滞不前,心跳速度宛如滔天骇浪中的海浪击打海岸:是选择沉默还是选择开口。
不,不,不要受到连翘的蛊惑。
这一切和她没关系!
许戈,你要选择沉默,很快的太阳就会升起了。
紧紧闭着嘴,牙关都咬痛了。
时间一方寸、一方寸碾动着,余光中坐在另外一只椅子上的人站了起来,余光中有人用枪指着她。
几条人影远去。
目光死死盯着方块玻璃,许戈得承认在几秒钟前她还心怀侥幸:不不,那位南加州的小姐只是因为耿耿于怀于她骗她这件事而弄出了这么一出恶作剧。
透过方块玻璃许戈看到连翘出现在那个房间,那件浅色斗篷掉落在地上,那件衬衫被生生撕裂,一颗心就这样掉落到万丈深渊。
疯了,疯了。
如果这个时候,她手上有枪的话,她肯定会一枪打爆连翘的头壳,疯女人。
然而,那个疯女人就像是丛林中的熟读人心的邪恶女巫,对她的内心虎视眈眈,嘴角挂着微笑,在等待她心灵的塌陷。
不,不,这件事情和她没关系,没关系!
男人的身体就像他脸上肤色一样黑乎乎的,与男人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女人的身体,雪白,白得会发光一样,脆弱而又无助。
城墙外,女巫笑意更深,一张嘴是在笑着,眼睛却是直勾勾看着她:许戈现在你不是十二岁,现在你是二十四岁,你得活得像二十四岁的人的模样。
依稀间,白得就像莲藕的手在空中挣扎挥舞着。
那双手用的力量很足,每一下都仿佛要厄住她咽喉似的,恍然间,白得像莲藕的手一点点变小,变成一双未成年孩子的手,孩子的手在空中挥舞着。
男人粗重的喘息声从房间每一处缝隙穿透出来,在半空中挣扎的手太碍眼了,黑乎乎的手一把抓起一边的长裤,从长裤抽出裤腰带,那裤腰带往着那双手。
眼看——
“不,别这样,你们弄错了,我才是……才是……许戈。”那一瞬间,她以为自己的声音已经冲出喉咙口。
然而并没有,她只敢让那个声音回响在自己心里。
穿着巴萨十号球衣的男人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似乎在嘲笑着他,她的太阳穴处有一把枪正在指着她。
城墙外,有一双眼睛直勾勾:看呐,这一切并不陌生,梦里的场景跑到面前来了,许戈,你凑近去看,仔细看看那张脸。
那一看,把她看得泪水涟涟。
春夏交替的季节,那张脸总是红扑扑的,咋看就像是红苹果诱得人总是想狠狠的咬上一口。
那张脸的主人有时候会卖弄一点小聪明,弯下眼睛站在商店柜台前,用阿拉伯语夸奖女主人的首饰漂亮,女主人高兴了就会抓一把糖果塞到她衣兜里。
一眨眼功夫,十二岁不见了。
十二岁之后是无穷无尽的噩梦,那个噩梦在不断的延续着。
小女孩长大了。
摇头,疯狂摇着头,不不她不在那个房间里,那个房间里的人不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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